《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法草案明确,各级监察
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取消了有关 同类 农产品或者 同类 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 同类 的限制,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增加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章,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对推进法治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法治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措施将于明年正式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法律职业人员范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情形等作出规定,为推进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为了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同时将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修改为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第四次修正的律师法,将推进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推动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探索建立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2023年3月30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六章、七十七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规定。
这本简明的写作指南为非律师人士和非法学院学生阅读法律文献,以及将法律材料融入自己的研究和写作提供了一种可行的途径。本书将会以易于理解的方式向读者介绍法律话语、法院判决意见书和制定法,以及如何使用在线搜索引擎来进行法律检索。 本书将指导读者撰写多种法律体裁的作品,包括修辞学分析、判词摘要、论点大纲和研究论文,并将指导读者如何进行会议演示和发表学术作品以与更广泛的公众共享研究成果。通过阅读本书,读者能够真正掌握法律写作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写出符合学术规范、清晰有力的法律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分为9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9条。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监察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地位 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取消了有关 同类 农产品或者 同类 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 同类 的限制,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三是增加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章,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
船舶吨税法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应纳税额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由海关负责征收。 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互相给予船舶税费*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此外,对捕捞、养殖渔船,*船舶等免征吨税。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制定的法规。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作出修改: (一)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中的"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二)删去第二十五条中的"第十二条第二款"。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全文以及新旧条文对照表。
《法学家茶座(2012.4·第37辑)》有着“轻松、休闲、高雅”的风格特点,一方面强调作者的权威性,文章作者大多为国内流的法学家;另一方面强调图书的通俗性,力求内容贴近读者、贴近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是为了通过国家立法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进行规范而制定的法规。
《法学家茶座(2012.3总第36辑)》由何家弘主编,收入了《吴英集资诈骗案三问》《漫议“非公益性用地退出征地范畴”》《公权冷漠不除,社会冷漠难消》《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迷茫》《中国文科大学师生关系的悲剧性变迁》等文章。
本书包括:现实主义法律运动与中国法制改革;法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改革与行政权的合理定位;法制改革与开放的司法制度;法制改革与法律教育目标泊实现等内容。
1944年,数学家冯?诺依曼与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出版了《博弈理论与经济行为》一书,标志着博弈理论的诞生,它经过不断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博弈理论从学科分类来说属于数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内容是运用数学方法构造人类行为的理论。而人类行为理论是所有从不同角度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如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法学作为研究人类法律制度的学科,其理论基础是人类行为的理论。没有对人类行为的科学理论,要研究人类行为的制度规范可以说是空中楼阁。因此只有对人类(包括经济主体、社会组织)行为的规律进行科学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才能构造科学、有效的行为规范。 博弈理论是法学重要的分析工具。正像博弈理论对经济学的全面改造一样,博弈理论也必将为法学的研究注入新的血液。《法律的博弈分析》可以说
《社会学家茶座》是一本以社会学知识分子为读者对象的学术论文著作。以刊载论文为主,内容包罗万象。汇集何家弘、贺海仁、徐国栋、侯欣一、冯亚东、胡吕银、林辉煌等一大批名流学者的美文佳作。他们将所思所感述逐笔端,奉献给广大读者。 本书内容丰富精彩,具有较高的知识性及可读性,是您极佳的学术读物。
《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是作者翟继光近十年对财税法基础理论思考与研究的成果。在哲学的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提出了财税法治建设的价值目标,该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财政立宪来完成。财税法是宏观法与微观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在宏观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研究了分配调节机制与财税法制创新,税制改革中地方税收利益的蚕食与维护;在微观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研究了财税行为的构成要件。在实体法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探讨了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货物与劳务税法、财产与行为税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在程序法层面,《财税法基础理论研究》探讨了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纳税前置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影响及其完善。预算法作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综合体,在财税法领域起到了统
首先,对公众立法参与概念进行界定,对公众立法参与的一般理论进行梳理,探讨公众立法参与的价值与功能;其次,考察境外公众立法参与的具体实践,以及制度化的经验,梳理我国公众立法参与的线性历史轨迹,寻找出公众立法参与制度化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论证现阶段我国规范参与行为、畅通参与渠道、保证参与实施的具体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尚未形成健全的立法参与的运行机制和程序;第三,论证公众立法参与制度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公民立法参与作为政治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形式,在现阶段应以推进制度构建和完善为首要任务;第四,在此基础上,对公众立法参与的核心制度与配套制度的构建,提升公众立法参与质量的其他机制等进行探讨。
本书将法律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即自然法的阶段、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解释的阶段以及法律论证的阶段。通过对法律发展的观察,作者认为法律有一种从确定性向客观性过渡的倾向。在文本中心主义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文本;在法律解释的阶段,法律确定于法律共同体的内部纪律和共同理念。但是,作为法律确定性支柱的法律文本和法官的创造性并不总是可靠的,在没有正确答案的案件中,通过法律论证实现法律的客观性或许是一个更为保险的选择。本书还对法学范式衍变背后的哲学变迁进行了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