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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本书对不同主题的阐述有简有繁,但内容堪称丰富翔实。作者采用通常法律和宗教案例书的篇幅的一半,来讨论法律和宗教这一话题:这是简。而对于国际和比较视角中的研究,则使用了本书大部分的篇幅再三说明:这是繁。另外,还有一个容量非常大的网络增刊,增刊里有大量的美国的、国际的和比较性的法律案例、评论还有分析。通过做出这种编排上的改变,作者将尝试为大家提供一个研究法律和宗教的新范式。这将会吸引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国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本书资料丰富,内容翔实,语言亲和是一本合适读者全面了解法律与宗教关系与发展史的教材,也是研究法律与宗教主题的学者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必要参考书。
听说,有位律师用一句话来总结自己在大学里所受的法学教育:“我学的那点东西早已经还给老师了。”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从事法律教育的人可能都会有点儿坐不住的感觉,这倒不是说法律教师已经形成了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荣誉感的共同体,而是说恐怕每个教师都会害怕自己的学生某一天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时代在变化,知识也在更新,法律在修改,可我们传授给学生的是什么呢?我们传授什么样的东西,才不至于让学生在多年之后有“全都还给老师了”的感觉呢?看来,在给学生讲授那些可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同时,我们还必须传授给学生一些不易改变的法理。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法理”绝不是我们在法理学教科书里学的那些东西,而是渗透于法律、支撑法律的“道理”。这样的法理往往不是在“法理学”课堂上学到的,而是
本书是学术界用法律文化学原理解读中国宪法文化的理论作品。从文化学的宏观立场来看,古代基本法与中国近现代宪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文化关联。古代政制中的德政模式、集权结构、等级秩序以及人治机制,乃是中国宪法文化生长的基础土壤,并以文化根基的作用方式,支配和影响了宪法知识体系在近代中国的舶入过程与建构形态。该书梳理了西宪东入的时代语境以及宪法知识体系移植的历史进程,并从宪政的四个维度全面解析了中国近现代宪制在观念理解、制度设计以及实施运行上所表现出的文化特征,深刻地揭示出“宪法是一种文化”这一理论命题的当代宪政意义。
本书是学术界用法律文化学原理解读中国宪法文化的理论作品。从文化学的宏观立场来看,古代基本法与中国近现代宪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文化关联。古代政制中的德政模式、集权结构、等级秩序以及人治机制,乃是中国宪法文化生长的基础土壤,并以文化根基的作用方式,支配和影响了宪法知识体系在近代中国的舶入过程与建构形态。该书梳理了西宪东入的时代语境以及宪法知识体系移植的历史进程,并从宪政的四个维度全面解析了中国近现代宪制在观念理解、制度设计以及实施运行上所表现出的文化特征,深刻地揭示出“宪法是一种文化”这一理论命题的当代宪政意义。
在这本精炼透彻的书中,一位的美国法学家对现有言论自由理论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读。通行的修正案理解强调“思想市场”,坚信“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罗伯特·波斯特指出,要创造和保存对现代民主的繁荣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上述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要回答像尼古丁是否会致癌这样的问题,科学胜任的标准和严格且壁垒森严的实践是能够自由和公开交换意见的基础。 波斯特发展出一套关于修正案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试图解释如下两种需求:一种是对公共意见的自由形成和传播的需求,另一种则是创造专业知识的需求。他由此对宪法上的学术自由原则提出了一种全新且实用的解读。这种原则既仰仗表达自由,又依赖大学在审核终身教职申请和专业期刊在决定是否采纳稿件时所行使的那种专业判断。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这本由王世杰和钱端生所著的《比较宪法》可视为民国时期我国宪法学领域的扛鼎之作,也是我国百年问法学书丛中难得的佳品。它曾与
本书从治道和治权切入,将之作为宪法国家权力配置与中国政治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以此作为分析中国宪法同一性的框架,具有原创性。由于本书分析格局不同于以往比较宪法的东西方视角,也不同于一般以清末立宪划分宪法思想的角度,实际上对宪法内涵和外延的理论提出了新的认识。在实践上也就对重新评价中国的宪法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内容,并对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宪法提出了新的思路。
亚当·汤姆金斯的这本新书开辟了英国宪法的激进的新境界。本书认为,尽管英国宪法的外在形式是君主制,但它 深受共和主义的价值与实践的影响,甚至的确被后者所塑造。书中关于宪法的共和主义解读把政治责任作为宪法秩序的中心。这样一来,《我们的共和宪法》有力地反驳了当前法学界把普通法与法院而非议会视作责任政府的主角的观点。本书进一步争辩说,尽管宪法应被视为具有共和主义的基础,但当前的宪法实践的性质在很多方面却不是充分的共和主义的。本书在结尾时勾勒了旨在确保真正责任政府的共和主义宪法改革方案。
《英宪精义》译者为民国翻译家、教育家雷沛鸿(字宾南)。雷沛鸿曾先后入欧柏林大学、哈佛大学研习政治学、教育学,是难得的兼具深厚专业及语言功底的翻译大家。《英宪精义》更是倾尽雷沛鸿先生两年半心血精心翻译而成,译者不仅对于书中词旨悉心体会,斟酌再四,更是力求体会著者的思想行动,表现著者的整个人格,为同类汉译著作中的罕见之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疑难问题解答》是对道路运输条例实施过程中普遍提出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实施、运营费征收、乡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去留,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场所,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幅度的掌握等诸多问题的解答,旨在帮助各交通主管机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
本书凝结了芦部宪法学的精髓。作为学问研究的方式,先生原本一向选择撰写专题性论文,在宪法制定权力、议会政治、宪法诉讼等领域,接连发表了诸多学界的论文,但始终无意撰写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但始终无意期盼过那种将这些加以综合起来的宪法概况的体系书,为此,许多人曾期盼过那种将芦部宪法学之全貌加以简明呈现的体系书的出版。在这种期盼不断累积的过程之中,本书的初版终于在1992年问世,并得到读者们压倒性的欢迎。为回应这种情形,先生这方面也不断努力完善本书,先是于1997年、进而在1999年先后推出其新版和新版的增订版。据闻,直至新版增订版的完成,先生才吐露出其中内容终于始可接受这样的感慨。本书在内容上极具高度,而其不仅叙述简易平和、可读性强,且在如下一点上还下了功夫,即:如果能读出其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