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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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抢先发售提出了“规范宪法学”(The theory of normative constitution)这一概念,并尝试在这种概念及其鲜烈的方法论意识下建立其理论体系中的主干部分。全书立足于规范主义的学术立场,既有意识地告别了新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业已形成的政治教义宪法学,又有意识地克服了宪法学研究中无中核结构的那种“泛社会科学化”的偏向。本书初版以来即受到法学界广泛关注,被目为当今我国“规范宪法学”研究的代表性论著。
基本信息 商品名称: 宣传文化法规汇编-(2017年版) 出版社: 学习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7-09-01 作者:本书编委会 译者: 开本: 16开 定价: 113.00 页数: 印次: 1 ISBN号:9787514707946 商品类型:图书 版次: 1
本书讨论宪法实施的文章从历史与理论上反思并反对宪法司法化,并提出宪法实施过程中突出人民代表机关至上原则,为完善我国宪法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理论资源。 在我国宪法学界,围绕宪法实施的论争,自一开始就绝不单纯地是宪法实施的问题,而是真实的国体和政体问题,也即主权问题,尽管论争者未必明确意识到这一点。本书的主体部分,由关于宪法概念和宪法实施的五篇长文构成。在参与这些论争的过程中,本书尝试性地提出了“人民的宪法”这一概念,以区别于“法官的宪法”。
在这本精炼透彻的书中,一位的美国法学家对现有言论自由理论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读。通行的修正案理解强调“思想市场”,坚信“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罗伯特·波斯特指出,要创造和保存对现代民主的繁荣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上述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要回答像尼古丁是否会致癌这样的问题,科学胜任的标准和严格且壁垒森严的实践是能够自由和公开交换意见的基础。 波斯特发展出一套关于修正案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试图解释如下两种需求:一种是对公共意见的自由形成和传播的需求,另一种则是创造专业知识的需求。他由此对宪法上的学术自由原则提出了一种全新且实用的解读。这种原则既仰仗表达自由,又依赖大学在审核终身教职申请和专业期刊在决定是否采纳稿件时所行使的那种专业判断。
本书是学术界用法律文化学原理解读中国宪法文化的理论作品。从文化学的宏观立场来看,古代基本法与中国近现代宪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文化关联。古代政制中的德政模式、集权结构、等级秩序以及人治机制,乃是中国宪法文化生长的基础土壤,并以文化根基的作用方式,支配和影响了宪法知识体系在近代中国的舶入过程与建构形态。该书梳理了西宪东入的时代语境以及宪法知识体系移植的历史进程,并从宪政的四个维度全面解析了中国近现代宪制在观念理解、制度设计以及实施运行上所表现出的文化特征,深刻地揭示出“宪法是一种文化”这一理论命题的当代宪政意义。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它调整着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是宪法基础上的部门法之一。从其基本内容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而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此,作为尝试,把两者合编在一起,并将本书取名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这种做法,几年来几乎已成为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的学者们和出版界的共同要求。我们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应目前我国广大读者对此类书籍的迫切需要。所以希望读者对本书从体系到内容多加批评指正,碑于再版时得以修订、补充。 本书是著者于过去两、三年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讲授“外国宪法”和“比较行政法”这两门课程时编写的。在担任此类课程的过程中,著者有幸常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和协助。其中李克强、王绍光、王建平、陈兴良、姜明安、陶景
《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管窥》为童之伟教授近年来所发表的关于宪法与部门法关系的论文合集。全书分为三编,分别涉及宪法与民法之关系、宪法与刑事法律之关系以及宪法与其他部门法之关系。从形式结构上来看,文章均为已发表过的文章,且大多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重点在于表明部门法的制定与运行不能与宪法相悖,一切法律和法规都不能违宪,而应在宪法的统筹下制定或修改法律。从内容上来看,三编所渉内容不同,第yi编论说宪法与民法的关系,理论联系实际,重点从《物权法(草案)》展开;第二编论说宪法与刑事法律的关系,重点从《刑事诉讼法》及其修正案展开;第三编论说宪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本书是宪法学者陈晓枫教授在武汉大学多年讲授 中国立宪史 这门课程讲义的精华。作者通过对晚清到民国制宪过程以及宪法性文件内容的分析梳理,认为集权趋向是一个中国权力制度的文化根基问题。晚清到民国的宪法实践只是完成了对于西方宪法外观上的仿制与形式上的近代化,而现代宪法中应有的权力制衡与人权保障则从未能真正实现。从20世纪前半叶艰难的制宪与行宪历程以及各种政治势力之间紧张关系的考察,作者完成了一种全新的宪法史叙事。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部宪法,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运用制宪权自主地制定的部社会主义宪法。50年以前我们的制宪者们基于什么样的理念、思想与理论制定了宪法,宪法在当时的中国社会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1954年宪法的基本精神是什么,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历史与价值联系是什么,如何评价1954年宪法的历史地位等一系列问题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基于上述理论思考,我于1999年开始收集有关1954年宪法的资料,并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专题性的研究。
《刑法应用一本通(第4版)》由江海昌编著,立足于司法实践,以司法流程为主线,遵循法律汇编的思路,从体例化、系统化、实用性的角度,借鉴我国古代唐宋时期刑律的编排体例,将与刑法条文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采取置换、分解、重述等手段,以刑法典条文为经线,以其他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纬线,将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历次修正案以及其他立法、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重新进行整合,勾勒出了一幅崭新的刑法图谱。本书体例新颖独特,脉络清晰分明,内容丰富全面,资料翔实客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刑法应用一本通(第4版)》不仅受到公、检、法等司法实务工作者的普遍欢迎,也被高校师生作为研习刑法、参加司考的参考用书,畅销多年,是不可多得的办案、学习工具书。
本书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以不同法系为脉络,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大陆法系国家、主要英美法系国家、主要伊斯兰法系国家以及主要混合法系国家的法律环境和争议解决制度进行探讨研究,从而与中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对比,并且以最高人民法院打造的国际商事法庭这一“一体化”争议解决平台和争议解决机制为出发点,对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参与国际商事活动的争议解决方式和机制进行探讨,以期填补该方向比较研究的空白,细化有关研究成果,从而对该课题的研究人员和有实际需求的企业在对外投资和贸易方面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书中具体从五部分展开讨论研究。
《检察实务前沿问题研究(7)》是上海检察机关近年来对于检察制度研究课题的成果荟萃,关注检察实务前沿问题研究,是上海市检察系统调研成果、工作经验、理论思想的总结。《检察实务前沿问题研究(7)》目的是总结检察工作经验、探索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为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检察实务前沿问题研究(7)》视角独特、材料翔实,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言论或出版自由……” 以上便是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固定的条文本身无法造就如今美国的自由,而是通过两百年来上演的无数精彩故事和判例赋予条款灵动的生命,使纸面的权利成为人民手中实在享有的自由。两届普利策奖得主安东尼?刘易斯将言论自由及其边界的变迁娓娓道来,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国人民为言论自由不懈斗争的历史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