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gao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本书收录2018年3月新修正公布后的宪法文本,并在附录收入1982年《宪法》、历次《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国旗与国徽图样四色印刷,附正红色设计版宪法宣
本书的主题是宪法与公民,主要是以美国宪法和中国宪法为基础讨论宪法的角色和地位。它究竟是作为抽象的政治原则或政治宣言还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司法诉讼来具体履行的行为准则存在。同时还讨论了美国宪法发展与社会科学讨论演变的交织。本文集从理念与实践两个角度,从宪法法案本身与宪法在具体案例中的判决(山东滕州齐玉苓案的判决)两个层次对宪法进行了透视。评论中收的几篇文章是对几个经典文本,比如《会饮篇》、《曼陀罗花》等几个经典文本的评注与解读。从古典那里挖掘生、死、共同体、公民等主题的主要内涵。对我们思考中西方宪法本身复杂的演变和宪法实践大有裨益。
面对持续的欧元危机,欧洲政界的反应敷衍塞责,欧洲一体化事业的败局现在看来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关于欧洲宪法的思考》驳斥了日益蔓延的担忧。他反戈一击,为欧洲联盟的历史尤其是未来提出了富有说服力的见解,他将欧洲联合的过程纳入国家权力法制化、文明化的长期关联中,从而清除了民主跨国化道路上的思想障碍。此外,他向政界发出呼吁,要求转变政策决策模式,将关起门来从事的欧洲一体化事业引向公众视野,进行广泛的论证和讨论。
在这本精炼透彻的书中,一位的美国法学家对现有言论自由理论的不足提出了一种新颖的解读。通行的修正案理解强调“思想市场”,坚信“人人都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但罗伯特·波斯特指出,要创造和保存对现代民主的繁荣必不可少的专业知识,上述理解是远远不够的。在现代民主社会中,要回答像尼古丁是否会致癌这样的问题,科学胜任的标准和严格且壁垒森严的实践是能够自由和公开交换意见的基础。 波斯特发展出一套关于修正案权利的理论,这一理论试图解释如下两种需求:一种是对公共意见的自由形成和传播的需求,另一种则是创造专业知识的需求。他由此对宪法上的学术自由原则提出了一种全新且实用的解读。这种原则既仰仗表达自由,又依赖大学在审核终身教职申请和专业期刊在决定是否采纳稿件时所行使的那种专业判断。
本书是学术界用法律文化学原理解读中国宪法文化的理论作品。从文化学的宏观立场来看,古代基本法与中国近现代宪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文化关联。古代政制中的德政模式、集权结构、等级秩序以及人治机制,乃是中国宪法文化生长的基础土壤,并以文化根基的作用方式,支配和影响了宪法知识体系在近代中国的舶入过程与建构形态。该书梳理了西宪东入的时代语境以及宪法知识体系移植的历史进程,并从宪政的四个维度全面解析了中国近现代宪制在观念理解、制度设计以及实施运行上所表现出的文化特征,深刻地揭示出“宪法是一种文化”这一理论命题的当代宪政意义。
本书是一部关于公安行政执法的理论著作。全书系统地介绍了公安行政理论基础, 比较科学地处理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使读者能够准确、快速地把握我国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它调整着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是宪法基础上的部门法之一。从其基本内容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而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此,作为尝试,把两者合编在一起,并将本书取名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这种做法,几年来几乎已成为西方国家,尤其是英、美两国的学者们和出版界的共同要求。我们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应目前我国广大读者对此类书籍的迫切需要。所以希望读者对本书从体系到内容多加批评指正,碑于再版时得以修订、补充。 本书是著者于过去两、三年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讲授“外国宪法”和“比较行政法”这两门课程时编写的。在担任此类课程的过程中,著者有幸常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和协助。其中李克强、王绍光、王建平、陈兴良、姜明安、陶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