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其深邃的学术洞察力,全面而系统地解构了法条竞合判断的基本原理与技术路径。在法条竞合的类型划分、形态识别与处断规则上,提出了创新性的理论见解,并通过实证分析刑事裁判文书,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了一个全面的理论框架与实践指南。本书的学术亮点在于深入探讨了法条竞合的本体论,明晰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吸收犯、牵连犯等概念的界限,为司法适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处断规则。作者结合中国刑法的特有语境,对传统法条竞合理论进行了本土化的调适与创新,使之更加契合中国法律实践的需求,展现了其在学术研究与司法实务中的双重价值。
本书是根据刑事责任的制度及政治功能,来探究其恰当的本质及范围。塔德洛斯从思考刑事责任的伦理、政治基础开始,重新讨论刑事责任的几个核心原理。 编 通过一种全新的自主性观念来检讨和审视刑事责任的本质。塔德洛斯探究了自主性的本质,并讨论尊重人的自主性的意义。基于对自主性的思考,他进而讨论了责任的成立条件。塔德洛斯提出了关于刑事责任与自由主义政治论关系的个体系性论述,表明了责任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由刑法的制度安排来确认并受其限制。 在第二编 中,塔德洛斯进一步讨论刑事责任的几个核心原理。他检视了因果关系、意图以及信念的恰当本质和作用,并讨论这些概念是应该作事实性理解,还是规范性理解。本书还对不作为犯、犯罪辩护事由的本质与作用进行了体系性、规范性的讨论,包括:全面而深刻地探究精神障碍成立
本书作者基于“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解释理念,就刑法分则解释中的若干问题展开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出了富有新意的结论;这些问题是: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方法、分则与总则、“……的,”与“处……”、避免不应有的漏洞与减少不必要的重叠、法益与要件、主观要素与客观要素、主观的超过要素与客观的超过要素、作为构成要件的“情节严重”与作为升格条件的“精节严重”、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普通法条与特别法条、并列与包容、用语的统一与用语的相对性、普通用语的规范化与规范用语的普通化。
本书是根据刑事责任的制度及政治功能,来探究其恰当的本质及范围。塔德洛斯从思考刑事责任的伦理、政治基础开始,重新讨论刑事责任的几个核心原理。 编 通过一种全新的自主性观念来检讨和审视刑事责任的本质。塔德洛斯探究了自主性的本质,并讨论尊重人的自主性的意义。基于对自主性的思考,他进而讨论了责任的成立条件。塔德洛斯提出了关于刑事责任与自由主义政治论关系的个体系性论述,表明了责任的成立条件是怎样由刑法的制度安排来确认并受其限制。 在第二编 中,塔德洛斯进一步讨论刑事责任的几个核心原理。他检视了因果关系、意图以及信念的恰当本质和作用,并讨论这些概念是应该作事实性理解,还是规范性理解。本书还对不作为犯、犯罪辩护事由的本质与作用进行了体系性、规范性的讨论,包括:全面而深刻地探究精神障碍成
强制性规则及其执行,应当受到道德约束,至少在自由民主的国家如此。国家的道德要求,这些道德约束在法律学说中令人信服的有效实现。简而言之,使个人服从强制性规则的计划,必须与刑事正义传递的信息相一致。当代刑法理论,过分依靠以明显矛盾而模糊为特征的刑法学说来运行。这是一种我们质疑刑法实现正义之可能性的必然事实无可避免的组成部分吗?或者,正如作者所偏好的那样,刑事司法乃是正义的成功实现——其中,刑法理论的任务之一,就是设定目标,找出缺陷,不断努力完善规范与程序的形式和内容?以此为前提,本书探讨了刑法理论若干核心问题,首先阐释了犯罪化与刑事处罚的道德规范;继而检测了刑事责任的构造,并强调要把犯罪行为之客观条件与那些使一个人为之承担责任的特征区别开来;最后,本书检测了犯罪未遂与共同犯罪相
中国区际刑事法问题,是中国范围内四个法域之间法律关系调整中一个颇为棘手的方面,因为这直接涉及国家公权和的分配与协调问题,也由此具有的政治色彩。而这样的一个难题,迄今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先例可供参考,这就需要我们切实结合中国“一国两岸四法域”的现实,从有利于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不同法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及时化解矛盾的原则出发,遵循现代法治精神,构建出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法律机制来。多年来,我地刑事法学界与实务界就如何解决中国区际刑事法律问题,建立稳定、良性的法律合作机制,提出了诸多有益县颇具可行性的方案及具体措施;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学者也从现实的角度提出了诸多好的建议和设想。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就是大力促进“两岸四地”刑事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对话,并积极推动相关
《刑事制裁的界限》一书由20世纪美国著名法学家哈伯特L.帕克于1968年出版。该书被认为是对20世纪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特别是正当程序革命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经典之作,帕克亦因此成为20世纪美国学术引用率的法学家之一。 本书认为,刑事制裁是权力在社会内部受控制地行使的范例。它提出了一系列难以为律师所解决的重大法律问题、难以为哲学家所解决的重大哲学问题以及难以为行为科学家所解决的行为科学问题。基于对刑事制裁合理性的反思,作者对刑事制裁的正当根据、程序制约及其运行界限等刑事制裁的基本原理问题进行了一体化的基础研究。
本书是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刑法总论》课堂十数年间授课讲义的基础上,经过系统完善而成,内容涵盖刑法总论的重要领域。全书贯彻阶层犯罪论体系、结果无价值理论和作者所倡导的积极主义刑法观,理论特色鲜明;作者虽取法德日刑法学基础理论,但并未全盘借鉴,而是注重域外理论的本土实践,较多地结合我国实务案例展开,追求理论对现实的真切关照及"从问题的思考到体系的思考";既有对刑法教义学的诠释运用,也有对前沿理论的深入探讨,论理透彻、条理清晰、由表及里、深入浅出。因此,本书对刑法学学习者(本科生或研究生)、刑法学研究者或刑法实践者(刑事司法实务人员)都将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
由西原春夫著的《刑法的根基与哲学(增补版)(精)》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很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 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编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方向的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 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辩护人认为(第二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通过作者徐宗新所办理的经典案例,详解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如何提出辩护思路。同时,每个案例都有作者精心总结的“心得体会”,记载着律师办理案件的心路历程。难点在哪里,如何制订方案,采取什么措施,很终怎样破解,都在“心得体会”中体现。
为什么不能为了救五个小孩而杀害一个小孩? 为什么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母亲? 为什么 11 岁的人杀人、13 岁的人抢劫不用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偶然杀死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不成立正当防卫? 为什么参与共同犯罪后又退出的,仍然可能对既遂结果负责? 为什么偷走自己所有但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依然成立盗窃罪? …… 本书以 100 个具体且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为引,带你进入刑法学的领域。 通过这本书,你会看到,刑法学不是一个智力游戏,而是肩负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命运,更关乎这个世界运行的法则;刑法学也不仅仅是一个学科,更是对正义的追求,是人类智慧的高峰,而学习刑法学就是在进行一场思维风暴。 当然,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而且在于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刑
本书以刑法与民法在性质、责任、解释等方面的差异、界限之比较分析为核心,兼顾对刑法与民法制裁、规范、方法之探讨及实务之应用,主张民法不法(侵权)乃“侵犯私权”,而犯罪之本质为“侵害刑法规范法益”,以“客体区分说”和“新结构犯罪构成说”界分侵权与犯罪。本书提出了刑民责任交错方面关于惩罚性赔偿、罪过区分等疑难问题的新见解,提出了区分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方面确有操作价值的新规则,对刑民重要关联用语如“占有”、“合同”、“扶养”、“家庭成员”等,也进行了新的探讨。本书还讨论和界定了几类最为疑难的实务问题:数额标准在刑民区分中的作用与功能;以不法手段实现民法权利行为之定性;不当得利、不法给付、遗失物与刑法侵占之关系。
本书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最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 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纺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文物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 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由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全书围绕刑法上占有的构造与价值展开,厘定了刑法上占有的范畴、廓清了刑民占有的界限、明确了刑法上占有的构造要素、诠释了刑法上占有观念化的判断规则、充实了刑法上占有的价值内涵,总结了刑法上占有的司法状况,是一部系统、深入研究刑法上占有的力作。
本书是作者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刑法总论》课堂十数年间授课讲义的基础上,经过系统完善而成,内容涵盖刑法总论的重要领域。全书贯彻阶层犯罪论体系、结果无价值理论和作者所倡导的积极主义刑法观,理论特色鲜明;作者虽取法德日刑法学基础理论,但并未全盘借鉴,而是注重域外理论的本土实践,较多地结合我国实务案例展开,追求理论对现实的真切关照及"从问题的思考到体系的思考";既有对刑法教义学的诠释运用,也有对前沿理论的深入探讨,论理透彻、条理清晰、由表及里、深入浅出。因此,本书对刑法学学习者(本科生或研究生)、刑法学研究者或刑法实践者(刑事司法实务人员)都将具有较大的参考作用。
为什么不能为了救五个小孩而杀害一个小孩? 为什么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母亲? 为什么 11 岁的人杀人、13 岁的人抢劫不用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偶然杀死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不成立正当防卫? 为什么参与共同犯罪后又退出的,仍然可能对既遂结果负责? 为什么偷走自己所有但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依然成立盗窃罪? …… 本书以 100 个具体且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为引,带你进入刑法学的领域。 通过这本书,你会看到,刑法学不是一个智力游戏,而是肩负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命运,更关乎这个世界运行的法则;刑法学也不仅仅是一个学科,更是对正义的追求,是人类智慧的高峰,而学习刑法学就是在进行一场思维风暴。 当然,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而且在于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刑
风险刑法的话题为我国刑法学界热门的研究主题之一。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各类产品责任事故(尤其是食品、药品与机动车)、环境污染事故与恐怖主义事件,这些人为的新型风险不同于传统风险的特性,其波及范围与引起恐慌的程度是传统社会所无法想象的。尽管中国社会仍然面临物质短缺的分配冲突,发展仍构成社会的主旋律,但发展的趋势正使我们置身于全球性的风险社会之中,迫使我们不得不直面西方社会已经面临的诸多同质性或同源性的问题。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为清华大学著名青年刑法学者劳东燕老师的专论,本书上篇旨在从宏观层面全面勾勒与描绘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分析这些变动具有的共同本质,并力图揭示促成这些变动的社会原因;下篇做的是专题性的探讨,通过由因果关系、故意、危害、不法、罪责、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 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第1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第1.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