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刑事法研究不仅日益繁荣,而且正处在重要的转型阶段,更多地借鉴国外前沿研究成果正当其时,这既能为我国了解国外前沿成果创造更多的机会,也能为我国刑事法研究走向世界铺平道路。本书秉承开放包容,博采众长的理念,旨在通过翻译国外刑事法的前沿成果,来为我国刑事法研究提供域外经验,扩展视野。 本书主题是当下国内外最为关注的网络刑法问题,内容主要遴选近来国外关于网络刑法的前沿论文、立法、判例,分主题专论、刑法评注、判例研究、立法动态、环球视野五个栏目,目的在于通过引介德国、英美、日本的先进研究成果,为我国网络刑法的研究提供借鉴,并打开一扇新的窗口,扩大研究者的视野范围。研究者凭借本书所收录的文章,可以站在更加国际化、体系化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网络刑法研究的现状及趋势,加深相关问
1.突出企业家的特定身份和角色,专以董事长、总经理为对象 不同企业家或公司高管的法律地位不同,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同,其承受的法律也不相同,法律的防范和应对也有各自不同的要求和内容。 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企业家的主要代表,也是企业的核心。企业的法律与董事长和总经理个人的法律直接融合,密不可分。企业的法律往往也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遭遇法律,往往也会直接连累,甚至摧毁其投资或管理的企业。抓住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法律也就抓住了企业法律的关键,挽救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可能也就保住和挽救了一个企业。 2.不只解决企业家法律的防范,更重视企业家法律的应对和化解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治环境,违法行为在企业和企业家中相当普遍,也具有某种程度的必然性,一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成长几乎不可能与违法行为
《刑法分则实务丛书 刑事案例诉辩审评 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17》由黎宏等主编
本著作采用了中国现行刑法贪污贿赂罪的概念框架,在中国现行刑法没有相应规定时,借鉴当代外国刑法与中国古代法有关官吏贪污贿赂犯罪邻近概念。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贪污贿赂罪主要包括贪污与贿赂两大类犯罪,其中贪污类犯罪主要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贿赂类犯罪主要包括受贿罪、行贿罪。在坚持此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代贪污贿赂罪立法的特点及当代外国刑法贪污贿赂犯罪的概念框架,将贪污类犯罪分为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公务侵占罪、公务使用侵占罪四个小类进行研究。 本著作尝试运用历史学考证方法、比较方法和刑法学方法对中国古代惩治官吏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进行全面的梳理,考察其演变的过程、特点、路径与机理,重点考察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规则的发展过程,并就清代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规则与当代中国
“专家解读”部分系统解读了醉驾入刑的背景与过程、醉驾入罪的门槛、醉酒的标准、醉驾的处罚、醉驾入刑的犯罪界限以及醉驾入刑的未来发展趋势。 “观点辑要”部分收录了有关醉驾问题的代表性论文,较为全面地展示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醉驾入刑问题的主要观点,梳理了大家的争议和共识。 “各地首案”部分收集了我国及一些地方发生的27例有代表性的醉驾案件。其中有北京高晓松醉驾,判处拘役6个月;新疆王某醉驾案,因“情节轻微”免刑;深圳老外醉驾案:取保期间再次醉驾身亡……每个案例都有一类反思。
刘树德同志收集近50个涉及牵连犯的案例,围绕牵连犯的各个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作者认为主要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一是从司法实践中引申出牵连犯的理论问题,并结合有关案例加以阐述。这是一种应用型的法理研究,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有关牵连犯的疑难问题是十分见效的。 二是对与牵连犯相关的罪数表态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在本书中,刘树德同志围绕着牵连犯,但又不局限于牵连犯,而是对一些与牵连犯相关的罪数形态都予以展开论述。书中涉及复合犯、结合犯、包容犯、结果加重犯、兼容犯、目的犯、吸收犯、转化犯等诸多犯罪形态。
《经济刑法》作为我国本以经济犯罪与刑法为研究对象的论丛,重点研讨我国经济犯罪立法和司法实务的重大疑难争议问题,深入推进经济刑法一般理论之研究,并根据我国刑事法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有选择地推介海外经济刑法的学术成果,介绍有关学说观点,以繁荣我国经济犯罪和刑法的理论与实践。 ????本书为《经济刑法》0期,共设置了三个专栏,分别为“背信犯罪研究”、“信用卡犯罪研究”和“经济刑法专论”。
本书通过60个真实典型的案例介绍贪污贿赂罪、渎职罪中涉及的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定和深奥难懂的法理,从而给予公职人员以警示,促使其提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全心全意贯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理念。
在本书中,我们不仅将对习惯法在现下刑法理论体系中的角色,作出正本清源的考察,更为重要的,将对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存状态获得更为真切和清醒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而发现,习惯法的现行理论描述与司法操作之间,存在着相当巨大的悖反、断裂与紧张关系,由此,我们不得不对刑事制定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关系作出全新思辨。这一思路的进一步延伸,便是在罪刑法定主义的理论框架下,重新开辟和释放习惯法的应有理论机能,重新审视和估价习惯法在整个刑法理论体系中的角色与价值。某种意义上,本书不仅是对传统叙事一一“排斥习惯法”的温和颠覆,而且是对习惯法的刑法角色与价值的创造性重构。从更为广阔的背景出发,本书更是从习惯法的侧面切人,凸显了罪刑法定主义在当代法治情势下面临的重大危机,以及化解此种危机的可能出
“专家解读”部分系统解读了醉驾入刑的背景与过程、醉驾入罪的门槛、醉酒的标准、醉驾的处罚、醉驾入刑的犯罪界限以及醉驾入刑的未来发展趋势。 “观点辑要”部分收录了有关醉驾问题的代表性论文,较为全面地展示了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醉驾入刑问题的主要观点,梳理了大家的争议和共识。 “各地首案”部分收集了我国及一些地方发生的27例有代表性的醉驾案件。其中有北京高晓松醉驾,判处拘役6个月;新疆王某醉驾案,因“情节轻微”免刑;深圳老外醉驾案:取保期间再次醉驾身亡……每个案例都有一类反思。 “附录”部分收录了我国刑法典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以及《刑法修正案(八)》及其草案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本书共五章十八节。 章主要论述什么是酌定量刑情节以及什么是酌定量刑情节的规范适用。这是论证后续各章的基础,其目的是明确论文描述的对象。节酌定量刑情节概论。主要解决酌定量刑情节是什么的问题。酌定量刑情节具有适用的法定性、客观必然性;刑法是酌定量刑情节的形式来源;其适用的实质根据是酌定量刑情节综合表现了行为的客观危害以及行为人的主观危险性,其中表现行为客观危害的酌定量刑情节多是罪中犯罪构成的伴生事实,表现行为人主观危险j生的酌定量刑情节多是罪前行为人的人身特质、环境因素和行为人行为后对罪行的反省态度;在酌定量刑情节的分类上,按照其对刑罚的影响程度,可以分为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四种情形,按照刑法对其内容的明确程度,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分,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的量刑情节;
《罪:解构与应用》采用跨领域的动态研究方法,突破时间、空间以及学术领域的局限,从浩瀚纷杂的具体社会现象中提炼出罪的基本属性这个概念,并在它们之间的纵横关系的基础上,对刑法中的罪的设置与认定规律进行挖掘与探索,将有关罪的具体问题置于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背景与趋势中去观察与解读,立意高远、论证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