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统介绍了澳门刑法的历史沿革、表现形式、适用范围,以及犯罪论体系概述、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共同犯罪、犯罪竞合等内容。本书既是一本适合于大学本科教学用的教科书,也是一本关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专著。作为教科书,本书力求做到使学生对整个大陆法系刑法学的理论体系一目了然,对澳门刑法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作为理论专著,本书也凝聚着作者在长期执教生涯中形成的心得与体会,对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许多基本问题,阐述并论证了自己的见解。
本书首先界定了结果加重犯的规范构造,明确了我国刑法典中结果加重犯的存在范围。之后运用动态的责任主义观点,提出在实质责任论的背景下,危险性理论能够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进而探讨结果加重犯成立的限定规则,提出应当在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的分析之后运用 全等审查阶层 理论判断因果历程偏离情形的归责,并对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及共同犯罪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司法认定,对本书提出规则的可操作性予以检验。
本研究重点探讨经济不平等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和贫困群体犯罪产生的影响,试图回答的问题有:经济不平等对农村犯罪具有何种影响?如何预防和控制我国农村低收入人群和贫困群体犯罪高发的趋势?农村犯罪发生的经济影响因素有哪些?如何制定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村犯罪预防控制政策?等等。
何家弘,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S),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证据学、侦查学方向)、证据学研究所所长;曾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讲授“刑事证据法”,并在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1999年入选北京市“中青年法学家”,2003年被国家授予“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2004年获得“宝钢教师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小说五部,其中四部被译成法文、一部被译成意大利文出版,部英文版小说也即将问世,并有一部小说于2007年被英国《卫报》推荐为“亚洲十大犯罪(推理)小说”;热衷于法学普及工作,主编《法学家茶座》,曾经在中央电视台“社会
本书以案件社会学理论为参照,在理论思辨和实证研究双重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由于现行刑事立法赋予法官李有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刑事法治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法官自由裁量权受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定罪量刑的过程及其表现出来的样式就是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由于同性质的具体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或同一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社会结构不同,法官受其影响程度也不同,定罪量刑不公正现象由此而生。实现定罪量刑公正的关键在于避免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发生作用。
中国传统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虽具有历史必然性与合理性,但至今已丧失现实合理性和比较合理性。这一理论在前提、要素、结构及功能等方面存在缺陷,这些缺陷均非平面体系内的调整所能弥补。学界诸多有识之士为完善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所作的努力相对传统体系虽有重大进步,但又都多少留有遗憾。通过比较英美的体系和梳理德日的体系,本书认为德日的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一有责性的三阶层体系虽不,却应是中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变革方向。此外,全书对四要件理论的主张者对该体系的诸多辩解、对针对三阶层体系的诸种质疑也作了一一回应,并最终确定了本书重构论主张的理念支撑、自我警示及价值依托。
本书对犯罪人在犯罪前后的空间行为及心理现象,尤其是一些心理潜规则做了有意义的探讨与介绍。诸如,“犯罪最近与最小努力原则”;“犯罪舒适原则”;“犯罪距离消减现象”;“犯罪缓冲区现象”等。同时,还介绍了进行地理学心理画像的基本理论根据,即犯罪日常活动理论、犯罪理性抉择理论及犯罪风格理论等。本书还介绍了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侦查应用策略。
本研究课题将以我国刑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涉烟犯罪案件的分析、判解,对涉烟犯罪的基本构成、处罚进行探讨,厘清打击涉烟犯罪中的一些模糊认识。同时鉴于涉烟犯罪的特殊性,本研究课题还专辟两章对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涉烟犯罪案件的证据问题分别进行了专门研究,以提高办案人员的涉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意识和证据意识。研究本课题的主要目的是为打击涉烟犯罪的实务部门提供一些指导,而不是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这一研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用一些他人的研究成果,这也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
《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详细地研讨了构成要件的概念及其理论功能;构成要件与违法及道义责任的关系;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和主观要素;构成要件与行为;构成要件与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修正形式以及构成要件与共犯、罪数;作为刑事诉讼的指导形象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和公诉事实及诉讼原因;构成要件与证据;构成要件与上诉审的结构等问题。提出了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并使所有构成要件都满足,这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行为的违法性,其阻却性只阻却其可罚性;行为人的道义责任,是对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进行的,从道义上非难其所实施的行为的规范性判断;未遂犯与共犯是修正构成要件的一般形式;罪数应当以构成要件的充足为标准来决定;诉讼法方面所谓的“应当成立犯罪的事实”必须理解为符合构成要件的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刑事
罪是一种严重犯罪,又是中外刑事立法及刑法学存在重大差异和许多争议的犯罪。撰写《犯罪比较研究》一书对于丰富人们对罪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运用大量古今中外有关罪的刑法规定及刑法学术文献资料,对罪的历史与现状、罪的主体、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罪的形态、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该书基本保持了其博士学位论文《犯罪比较研究》的全貌,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实体法上与罪之构成以及认定有关,并普遍受到关注的大量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比较中使人们了解到在同一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规定的共同性和差异性,开阔了人们的思路,丰富了人们的知识。 2.作者旁征博引,运用大量文献资料,针对一系列与罪的认
在市场经济立法下,商业贿赂的法律调整依次由“商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刑法”来完成的。本书以此为研究基点,从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来解读商业贿赂犯罪,在厘清其内涵的基础上对其价值取向进行定位,以便确定其在刑法中的应有地位。商业贿赂犯罪是市民社会背景下发生于商业交易领域中以竞争为目的的行贿、受贿行为,从而区别于传统的公务贿赂犯罪,也不同于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犯罪,因而有必要在刑法中设专条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规制。在研究思路上,本书批判了多数学者套用公务贿赂犯罪研究结论来论述商业贿赂犯罪的错误做法,以新的视角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耍件和法律责任体系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对完善当前商业贿赂犯罪立法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本书在对过失共同正犯的立法例、判例及理论争议进行细致梳理和评论的基础上,通过对过失犯的实行行为、归责重点及认识内容的探讨,以及对共同正犯的存在根据的剖析,对我国刑事立法应否承认过失共同正犯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同时,《过失共同正犯研究》对过失犯之教唆犯、过失犯之帮助犯以及过失共同犯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部分疑难问题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
罪刑法定的立法化,标志着一个国家对刑事法治的认同,是刑事法治实现的前提。本书《罪刑法定原则在近代中国》以“罪开,]法定原则在近代中国’为题,将考察的重点放在法律文本的规定以及关联性和历史延续性上,采文献分析方法,以罪刑法定原则住近代中国刑法中的演进为主线,对中国近代四法域的刑法变革作了全方位平面式勾勒,客观展现这一历史时期刑法变革的原貌,揭示了中国刑法现代化的特点和经验教训,提出了刑法现代化不仅是规范确立问题,而且是价值确认和观念认同问题,受社会整体现代化程度和中国传统刑法文化制约等观点,以期对我国当代刑法发展和完善有所借鉴。 《罪刑法定原则在近代中国》由孟红编写。
这不是一本科学专著,而是一部关于犯罪如何像氮气一样,无闻无色无形地透过网络以及科技侵占我们的世界的作品。 全球的犯罪集团现在都可以透过互联网、新媒体以及科技潜入你的生活。在你完全没有察觉时,他们可以透过网络拓展人脉,找到新的同伙,洗钱等等,而警方越来越难侦查这些犯罪行为。科技虽然让我们的世界更方便,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但同时这也让犯罪集团更容易营运。他们能够通过网络获得新的武器,扩大他们的市场,处理他们的交易。 今天,不是所有的毒贩都是在黑暗的小巷子里销售毒品,而是在网络上。他们可以透过社交网站跟客户约定交易的时间地点。洗钱也因为新技术变得更加容易,连勒索敲诈也数码化了。同时,网络犯罪也越来越猖獗,从身份盗用到盗刷*,这些可能会比贩毒带来更大的暴利。
《新中国犯罪学研究》是《犯罪研究》杂志(原《刑侦研究》)1981年至2010年三十年优秀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十年为一卷,共三卷。《新中国犯罪学研究》所选文章涉及侦查学、犯罪学、物证技术学、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等多门刑事法学学科,是我国犯罪学理论研究三十年发展的一次全面回顾与总结,以期对犯罪学理论的研究、探索有所启发和帮助。
本书是热播美剧CSI同名作品,主要系统介绍刑事犯罪中的杀人、盗窃、抢劫、、爆炸和纵火案件。包括克利夫兰枪杀案、酋尔网络盗窃案,日本高校盗窃案、美国孟菲斯银行抢劫案、大阪少女被案、孟买银行爆炸案、墨西哥监狱大火案等。这些案件故事广为流传,有些还被拍成电影,成为好莱坞经典悬疑片;还有一些索件,因为其令人费解的、无法探知的凶手的真实身份和内心秘密,被世界警察学校援引,作为其学生的教材之一。 本书系统介绍的这些惊悚、恐怖的犯罪现场,目的不是为了让读者猎奇,而更重要的是传授给读者像刑侦人员那样思维缜密的推理方法。面对扑朔迷离的犯罪现场,你是否也会想到从尸体特征上着手寻找蛛丝马迹?是否会根据现场环境推断罪犯的作案时间?是否能识破罪犯的谎言,寻找出真正的犯罪细节?如果你不能肯定回答,其实也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