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刑法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既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又是某些犯罪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对前一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理解将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对后一类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理解将影响刑罚的裁量。因行为方式、对象以及保护法益等要素的不同,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有不同的含义,其在理论界存在诸多争议,在实务中亦有不同的认定。本书梳理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在我国刑法中存在显性规定和隐性规定两种形态;讨论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作为构成要件要素与作为量刑情节的存在根据、类型;主张对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进行分类解释、体系解释以及实质解释;对占有型、交易型、挪用型职务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含义及其利用的 职务 范围进行实质界定与比较分析;提出并论证了不同类型职务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的认定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