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侵犯人身权行为认定与赔偿、法人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婚姻家庭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商业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财产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特殊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等6个方面,对较为常见和易于碰到的、具有代表性的55种侵权行为,就如何依法认定与规范赔偿进行了探讨,并当人们在依法确认侵权行为的性质、损害事实,以及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之后,应当选择什么样的合法与合适的途径、方法去索赔的问题给予确切的解答。 本书的特点,是融学术理论性与实际操作性于一体,便于借鉴和运用。
本书从侵犯人身权行为认定与赔偿、法人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婚姻家庭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商业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财产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特殊侵权行为认定与赔偿等6个方面,对较为常见和易于碰到的、具有代表性的55种侵权行为,就如何依法认定与规范赔偿进行了探讨,并当人们在依法确认侵权行为的性质、损害事实,以及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之后,应当选择什么样的合法与合适的途径、方法去索赔的问题给予确切的解答。 本书的特点,是融学术理论性与实际操作性于一体,便于借鉴和运用。
法律的背后是利益。法律的形成或制订过程是利益攸关方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法律往往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新兴行业会不断涌现。由于未充分参与以前的立法过程,新兴行业的利益诉求也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规范来实现,新兴行业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给现有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表面上看,新兴行业是在“破坏”规则,但实质上却是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和格局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中,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平衡被建立。面对新兴行业的冲击,现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利用对它们有利的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挤打压新兴行业。然而,历史规律一再告诫我们,无论是后发展的行业还是后发展的国家,都必然有一个打破旧规则重建新秩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充满
侵权责任法的颁行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众所周知,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侵权责任法就是一部全面保护私权的法,就是一部对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或者说基本人权在受到侵害提出救济的法。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私权的保护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是要着力于保障私权。在此情况下,颁行侵权责任法,强化对私权的充分、全面的救济,不仅仅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大进步,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可以说,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属于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这就是说,它是调整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是我国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步骤,我国民法典的
法律的背后是利益。法律的形成或制订过程是利益攸关方表达利益诉求并相互博弈的过程,最终形成的法律往往也是平衡各方利益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技术的进步,新兴行业会不断涌现。由于未充分参与以前的立法过程,新兴行业的利益诉求也就难以通过现行法律规范来实现,新兴行业的发展就不可避免地会给现有制度带来冲击与挑战。表面上看,新兴行业是在“破坏”规则,但实质上却是建立新的利益平衡和格局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中,旧的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平衡被建立。面对新兴行业的冲击,现行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往往会利用对它们有利的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排挤打压新兴行业。然而,历史规律一再告诫我们,无论是后发展的行业还是后发展的国家,都必然有一个打破旧规则重建新秩序的过程。这个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甚至有时充满
在社会生活中,基于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人身损害事件层出不穷,基于人身损害所引发的诉讼也是层出不穷。虽然人身损害的具体形式有所不同,诉讼请求也不单一,但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一般是相同的。人身损害是对人身基本权利的侵害,对受害人予以一定程度的赔偿是这些基本权利接受救济的形式之一,应该予以认真对待。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由该侵害引起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其中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仅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各项费用时,除参照本书
本书由我国人格权法的学者杨立新老师倾力撰写。书稿分为导论、抽象人格权、具体人格权三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格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分类介绍了各种具体的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法律保护。 在体系方面,本书将传统学说中的一般人格权对应具体人格权的体系改变为抽象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对应的结构,这是对传统学说的突破,完成了新的人格权体系建设。 在内容方面,本书在传统的具体人格权外延之外,增加了对抽象人格权中的一般人格权、自我决定权和公开权,以及新兴的人格权如形象权、声音权等的揭示,这是对人格权内容的丰富与发展。 本书结构清晰、逻辑严谨、内容丰富,展现了我国人格权法学研究的全貌,也彰现了我国人格权法领域的理论研究成果,不仅是学生学习人格权法的课本,也是学者研究人格权法的之作。
侵权责任法的颁行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法治建设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奠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众所周知,法治的核心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侵权责任法就是一部全面保护私权的法,就是一部对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或者说基本人权在受到侵害提出救济的法。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私权的保护仍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是要着力于保障私权。在此情况下,颁行侵权责任法,强化对私权的充分、全面的救济,不仅仅是人权保障事业的重大进步,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就。可以说,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侵权责任法属于起着“支架性”作用的法律。这就是说,它是调整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是我国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步骤,我国民法典的
现代法学教材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以及法学教育改革的实际 ,瞄准培养跨世纪高质量法律人才的目标,努力编写出版反映当代先进水平的法学教材。 这批教材分法学基础、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四个系列,共五十种。我们约请对本学科有较深造诣的教授、专家和研究人员编写。力求完整、准确地阐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吸收国内外优秀学术成果,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达到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统一。这批教材将于1997年秋季出齐,供高等法学院校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各类法律院校师生和社会各界教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