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例、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与认可。2007年3月,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审议通过,我们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情况对该套丛书做了全新的改版工作,新出版了《物权法一本通》和《企业所得税法一本通》,并将《合同法一本通》、《民法通则一本通》、《担保法一本通》、《土地管理法一本通》、《刑法一本通》和《刑事诉讼法一本通》的内容重新做了增补修订,作为本套丛书全新改版后的辑推出,希望能够继续为读者学习法律、适用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改版后的一本通在继承原有体例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内容,主要特点如下: 1.丛书仍以主体法条为序,逐条穿插相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重要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并在相关规定前总结出所附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方便读者查阅。 2.添
《物权法》尘埃落定,《民法典》也指日可待,民法学界似乎可以安枕。然而回顾物权法立法的曲折历程,不由得使人几许唏嘘。物权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法,立法过程中该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引发全民热烈讨论,体现了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和立法民主化的进步,意义不可谓不大。物权法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须臾不可分离,但由于其专业性和技术性,造成了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疏离,导致寻常百姓甚至非法学科班出身的人大代表们感到晦涩难懂,莫名其妙。于是乎众口一词要求物权法的通俗化、大众化,走“平民道路”、“大众路线”。以致在这个集思广益的过程中,某些奇谈怪论也得以酝酿发酵,横空出世。反而导致了物权法立法紧急“叫停”,历史在这里画过了一个奇妙的“怪圈”。
本书对从基本概念到整个物权法的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更新性表述,并对中国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物权法制度进行比较具体的探讨。 本书对于我国物权法知识的更新主要表现在两个:(一)根据手外文资料清理前几年对物权法法理的误传、歪曲,重新建立科学的物权法知识系统。(二)清理前苏联民法根据计划经济需要建立的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物权法发展建立理论基础。本书的重点是根据物权法的法理以及实践调查的结论,提出符合国情的物权法制度系统知识。此外物权法必须规范物权变动和解决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建立物权交易的安全,过去的物权法知识基本上忽略了这一重点。 本书对物权法要解决的静态秩序和动态安全问题提出的系统设想,基本上为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议案采纳。
本书为“农村法律纠纷案例解析丛书”中的一本。全书深入浅出地为您介绍财产与宅基地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及应对方法。 本书语言力求简洁、平实,案例典型、真实、有代表性。本书的还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方便农民朋友们查找。
本书密切结合我国物权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并在借鉴国外物权立法先进经验与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物权立法的体系、基本原则以及物权法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 本书作者认为,我国物权立法不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应当区分公信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物权立法应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等各种类型的所有权分别作出规定。同时,本书作者对我国用益物权的内容和体系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用益物权体系。此外,作者还提出了我国物权立法应当规定特别法上的物权,如水资源使用权、养殖权、采矿权等。
本书为“农村法律纠纷案例解析丛书”中的一本。全书深入浅出地为您介绍财产与宅基地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及应对方法。 本书语言力求简洁、平实,案例典型、真实、有代表性。本书的还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方便农民朋友们查找。
《物权法》尘埃落定,《民法典》也指日可待,民法学界似乎可以安枕。然而回顾物权法立法的曲折历程,不由得使人几许唏嘘。物权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法,立法过程中该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引发全民热烈讨论,体现了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和立法民主化的进步,意义不可谓不大。物权法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须臾不可分离,但由于其专业性和技术性,造成了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疏离,导致寻常百姓甚至非法学科班出身的人大代表们感到晦涩难懂,莫名其妙。于是乎众口一词要求物权法的通俗化、大众化,走“平民道路”、“大众路线”。以致在这个集思广益的过程中,某些奇谈怪论也得以酝酿发酵,横空出世。反而导致了物权法立法紧急“叫停”,历史在这里画过了一个奇妙的“怪圈”。
本书由台湾地区的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撰写,本书(册)研究民法的通则和所有权问题。本书(第二册)共有四章,其主要内容是:(1)总论,讲述物权意义、性质、体系、基本原则及其发展;(2)物权通论,讲述物权的意义、种类、客体、效力和保护;(3)物权变动,讲述了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物权行为、不动产和动产物权变动等;(4)所有权,讲述了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和共有等问题。本书对中国大陆法学理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物权法研究》分为上、下两卷,全书以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为依据,密切结合我国有关物权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针对《物权法》起草过程及颁行之后提出的各种理论和实务问题,并值鉴国外物权立法的先进经验及学术研究成果,对我国物权法的理论体系,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和规范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的研究。 在上卷中,作者对物权和债权的关系及发展趋势、物权和财产权的关系进行了细致深入的研究,作者详尽分析了物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认为物权的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请求权类型,对于物权变动,作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并未爱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采纳了债权意思表示加登 记或交付的模式,在所有权编中,作者对所有权的一般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类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
《物权法》尘埃落定,《民法典》也指日可待,民法学界似乎可以安枕。然而回顾物权法立法的曲折历程,不由得使人几许唏嘘。物权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法,立法过程中该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引发全民热烈讨论,体现了公民参与意识的增强和立法民主化的进步,意义不可谓不大。物权法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须臾不可分离,但由于其专业性和技术性,造成了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疏离,导致寻常百姓甚至非法学科班出身的人大代表们感到晦涩难懂,莫名其妙。于是乎众口一词要求物权法的通俗化、大众化,走“平民道路”、“大众路线”。以致在这个集思广益的过程中,某些奇谈怪论也得以酝酿发酵,横空出世。反而导致了物权法立法紧急“叫停”,历史在这里画过了一个奇妙的“怪圈”。
本书为“农村法律纠纷案例解析丛书”中的一本。全书深入浅出地为您介绍财产与宅基地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及应对方法。 本书语言力求简洁、平实,案例典型、真实、有代表性。本书的还附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方便农民朋友们查找。
本书由台湾地区的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撰写,本书(册)研究民法的通则和所有权问题。本书(第二册)共有四章,其主要内容是:(1)总论,讲述物权意义、性质、体系、基本原则及其发展;(2)物权通论,讲述物权的意义、种类、客体、效力和保护;(3)物权变动,讲述了物权变动的基本理论、物权行为、不动产和动产物权变动等;(4)所有权,讲述了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和共有等问题。本书对中国大陆法学理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书对从基本概念到整个物权法的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更新性表述,并对中国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物权法制度进行比较具体的探讨。 本书对于我国物权法知识的更新主要表现在两个:(一)根据手外文资料清理前几年对物权法法理的误传、歪曲,重新建立科学的物权法知识系统。(二)清理前苏联民法根据计划经济需要建立的概念体系和制度体系,为我国市场经济的物权法发展建立理论基础。本书的重点是根据物权法的法理以及实践调查的结论,提出符合国情的物权法制度系统知识。此外物权法必须规范物权变动和解决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建立物权交易的安全,过去的物权法知识基本上忽略了这一重点。 本书对物权法要解决的静态秩序和动态安全问题提出的系统设想,基本上为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议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