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卷》为著名《哈佛法律评论》侵权法学百年论文集粹。美国侵权法为美国普通法中最庞大精深的部门,其论文也汗牛充栋,仅刊于《哈佛法律评论》的已属精品,要在精品之中再择佳篇更为挂一漏万之举,但也实是不得不为之举。侵权法为我国立法后觉的环节,对隐私权的保护现在还不得不借名誉权的壳,因此,远赴他山以求攻玉之石也就无可厚非了。
《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以“媒体诽谤侵权责任研究”为主题,通过广泛、扎实的比较法研究以及实践案例讨论,尝试在宪法、民法、刑法、媒体法等多重视角下,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名誉权与表达自由的利益衡量界限。论文研究视野开阔、研究方法得当,诸多观点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对于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张默著的《中国侵权法导论(英文版)》是部详细阐述中国侵权法和制度的英文书。作者向国外人士介绍中国侵权法基本制度,理论和实践,以及面临的问题。既可以作为法律双语教学的教科书,也可用作国外研究中国法基本参考书,还可作为从事涉外法律业务人员的手头用书。
农民工是在我国特殊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期间,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而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据统计,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中约占从业人员的70%,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商业和餐饮业中也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是改革开放30年所创造的举世称羡的“中国奇迹”的重要贡献者。可以说,当代中国任何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的发展,无不凝结着农民工的汗水与智慧。他们的生存发展权利理应受到尊重。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问题时有发生。 农民工权益保障与维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統工程。尤其是在制度层面,应该形成一套适应中国国情的制度安
本书包括了18篇比较侵权法的论文,即包括英美法的内容,也包括大陆法的内容。本书的特色之处在于,文章都是利用外文手资料撰写的,因而,其在程度上对我国的读者来说是新的,甚至是全新的。其中的成分,将在我国研习侵权法学者的信息库中注入新的借以推理的思维元素。这些元素可能是挑战性的,因为它们可能会把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辛劳之后才构建起来的框架完全打乱,迫使我们重新构思一个更为完善的体系。
我国《侵权责任法》虽然对连带责任的适用作了一些规定,并初步形成一个连带责任体系,但是目前对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更深层次的阐发仍存在某种欠缺,进而导致连带责任制度的研究难以深入,分歧胶着于表面,因此才会出现连带责任立法与适用中的混乱。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连带责任成立的基本条件。对侵权连带责任构成要件的界定,必须坚持连带责任的伦理性与逻辑性。本书从侵权连带责任制度的历史及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出发,对对连带责任正当性基础的共识,侵权连带责任的构成、适用及实现机制等问题从理论层面展开了深入的系统分析。
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 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意见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关于汽车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的投诉也随之增多。如何避免消费误区和陷阱,如何维护汽车消费者的权益成为广大车主和准车主非常关心的问题。本书从数千件真实案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157个典型案例,按照消费投诉类别,从车辆选购、汽车保险、汽车维修、车交易和装饰美容五方面进行归类,方便消费者有的放矢地获得知识和指导。书中每个案例都源于实际,在编写中,针对每一案例特地给出了消费提醒和专家意见,读者不仅能够了解汽车消费中的误区和陷阱,也能了解正确的处置方法和维权途径。 本书适合车主和准车主了解汽车消费和维权知识阅读参考。
德国侵权法的、最重要的发展就是交往安全义务制度,这一制度已成为德国过错侵权责任理论的主要部分。我国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借鉴德国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创设的。本书以德国原始资料为基础,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包括其产生、意义及类型化、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等。作者还着眼于中国问题,提出借鉴德国法的理论以完善我国安全保障义务、不作为侵权、间接侵权、特殊侵权、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等。
侵权法同人类的生活和活动息息相关。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积极从事各种活动,这是人类生活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亦是文明发展的源泉。离开人类的积极有效的活动,人们的生活不能日益美好,社会的进步不可能逐渐取得,社会文明的发展亦不可能逐渐向前。因此,人类的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代过错侵权理论认为,并非行为人在积极行为过程中所实施的一切不仔细的和不谨慎的行为都要使该行为人在法律上对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即便该种不仔细和不谨慎的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了人身的、财产的或经济上的损害或损失。 本书虽名为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研究,但本书并没有对过错侵权责任制度的各个方面作出研究,尤其是,本书欠缺对有形财产和无形人格方面的具体研究,因此,本书不是一部完整的、具有百科全书性质的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