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探讨了近代以来中国亲属法立法思想和制度的演变、转型,指出皇权主导下的清末修律未能实现亲属法的转型,民国南京政府制定的亲属法虽然集各国民法之精要,实现了财产法与身份法内在精神的统一,但实际上未能改变宗法中国。解放后的政党与国家采取激进的方式,借着经济、政治和社会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婚姻家庭制度和个人婚姻家庭生活的转型。
本书从政治学、法哲学角度论证了家庭和国家的关系。作者认为,家庭在满足人们的依赖性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的职能,国家有相应的义务为家庭中的照顾性工作提供便利,或组织其他社会机构支持家庭完成这一基本任务。作者
中国近代的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在中国的婚姻立法史和婚俗改革史上,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尤其在中国近代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婚姻立法经历了由传统到现代、由家族本位向个人本位过渡与转化的历程;婚俗改革则经历了关注域外婚俗、审视国人婚俗、转变婚俗观念与改革婚姻行为的历程。 本书通过研究中国近代的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凸显了中西婚姻法制观念和婚俗文化的碰撞,凸显了中国传统婚姻法律文化在近代的传承和嬗变,凸显了近代的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的伦理内涵和伦理价值,为客观评价中国近代婚姻文化的传承、扬弃、变异与超越奠定观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