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开法律法规单行本, 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全部条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总则,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商事仲裁》是一份刊载仲裁理论与实践问题文章的专业公开出版物,包括专论、仲裁实务。思考与争鸣、仲裁论坛、域外撷英、仲裁员手记、英文特稿和书评等栏目。《商事仲裁》提倡通过理论研究解决仲裁实践中的问题,提倡和尊重有见地的观点和争鸣。
*出版,条文解读专业、*,附录实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旨在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书收录2015年全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2009年10月、2013年6月、2015年12月三个关于保险法的司法解释。
32开法律法规单行本,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全部条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总则,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2开法律法规单行本。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全部条文内容,附修订草案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总则,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
本书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四个相关司法解释全文。其中,《保险法》规定了总则、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保险法司法解释(一)》对 适用2009年修订后的保险法的有关问题作了规定。《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就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保险法司法解释(三)》对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保险法司法解释(四)》对保险法中财产保险合同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内容简介 About this Book 本书选取读者学法、用法的常用领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主法,并收录与之相关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等司法解释,本书中所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部委、*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经过清理修改后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同时,本书采用可随身携带的64开小开本,大字排版,以便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封面使用塞尔维亚纸,附加烫金工艺。
大字,版式舒朗。条旨精准,查阅便利。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全部条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总则,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公司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公司债券,公司财务、会计,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公司法》中所称的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外,还*大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本套书有以下特点: (1)专业人员编写。本丛书皆由相关法律专家编写,内容准确,并力求语言通俗,使普通大众读者能更轻松地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法律政策; (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相关法律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背景、概况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 (4)相关配套规定。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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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国家工商总局称,此次公司法的修改对于充分利用现代公司制度的优势,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特别是对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成长,以创业带动就业、拉动内需,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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