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票据法》自1995年制定以来,已历经将近三十年。《票据法》自身亦存在诸多疏漏与不足,其修改势在必行。期间,电子票据的面世及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旧法规难以及时应对新情况。正是基于此种需求,《五国票据法汇编》试图对法德日英美五国票据法进行翻译,为我国《票据法》之修改提供比较法上的资源和借鉴。此外,学界既有的两本票据法汇编书籍《中外票据法选》(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国外票据法》(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其出版时间已有30多年。加上目前国内论文、教材或著作中,虽然有涉及法德日英美五国票据法的地方,但不够全面,法条更新也不够及时。因此,《五国票据法汇编》重新编译票据法发达国家的立法结晶,能为我国的立法完善做好知识储备,并供教学和研究之用。 《五国票据法汇编》集中精力翻
社会企业代表了一种新的企业形态,致力于追求为股东实现利润,为社会实现福利。《社会企业法》为社会企业募集其发展所需要的资本提供了工具。将合同以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创新编织进了强有力的保护措施中,以对抗内部人试图牺牲例如环境稳定性等目标而追求短期利润的做法。在经济回报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稳定的平衡,将使得社会企业家同影响力投资者结为联盟,以共同分享对于双重底线的愿景。德纳·布 曼·雷塞和史蒂文·A.迪恩展示了法律工具的创新性,它们能够使得社会企业触及资本市场,包括那些非传统的来源,例如众筹。通过对于复杂法律领域的直接的洞察力,本书展示了一项社会使命甚至在收购或者破产的动荡中也能够得到保护。本书还展示了,随着可用于测量个人或者团体的社会使命影响力的标准变得越来越精细,这些法律上的创新将
本书是对保险法上约定行为义务制度的全面论述和系统构造。以完善我国保险法上风险防控机制为研究目的,从对我国目前保险法风险控制方式的规范、理论和实证考察着手,证成引入约定行为义务制度对于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既有法律传统与规范语境,从宏观层面构建约定行为义务的制度框架,从微观层面设计约定行为义务的制度方案,同时辅以结构性的约定行为义务条款规制机制,以呼应保险消费者保护原则的价值导向,实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本书阐述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涉及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市场法制环境的问题。对 的电子商务法律难题和电子商务法律新的进展,特别是解决电子商务法律纠纷的实务给予应有的重视。 本书根据 “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和 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体系与核心课程教学大纲研讨会的精神,以及《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质量 标准》,制订了“电子商务法”课程新的教材写作大纲。在系列教材编委会领导下,完成了《电子商务法》的撰写工作。作者力图为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提供一本课程体系合理、学科理论深入、教学内容充实、支撑材料新颖、涉及范围宽广、叙述简明扼要、条理渐进清晰,适合电子商务专业教学需要的电子商务法律方面的教材。 本书不但适合电子商务、 贸易、经济管理、信息技术、法学等专业本科生或研究生使用
本书主要介绍企业法律顾问理论与实务,文稿中列举了很多公司实务案例。内容主要包括法律顾问的概念、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方法和程序等。书稿不仅有理论分析,而且列举了实例,既有理论性又具有可操作性。本书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者、公司高管、律师、公务等提供一定的指导。
本书主要介绍企业法律顾问理论与实务,文稿中列举了很多公司实务案例。内容主要包括法律顾问的概念、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方法和程序等。书稿不仅有理论分析,而且列举了实例,既有理论性又具有可操作性。本书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者、公司高管、律师、公务等提供一定的指导。
本书是对保险法上约定行为义务制度的全面论述和系统构造。以完善我国保险法上风险防控机制为研究目的,从对我国目前保险法风险控制方式的规范、理论和实证考察着手,证成引入约定行为义务制度对于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既有法律传统与规范语境,从宏观层面构建约定行为义务的制度框架,从微观层面设计约定行为义务的制度方案,同时辅以结构性的约定行为义务条款规制机制,以呼应保险消费者保护原则的价值导向,实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本书主要介绍企业法律顾问理论与实务,文稿中列举了很多公司实务案例。内容主要包括法律顾问的概念、民营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方法和程序等。书稿不仅有理论分析,而且列举了实例,既有理论性又具有可操作性。本书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者、公司高管、律师、公务等提供一定的指导。
本书在深入研究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各个法律部门的基础上,编者通过甄别、筛选,对我国的现行有效的商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精心汇编,同时对那些具有办案参考作用、且与公司、企业和公民从事商事法律活动密切相关的部门规章也进行了收录。
《保险法诸问题与新展望》共计30个专题,约45万字,其主要内容和观点可总结如下:在修改之指导思想上,予以大修大改,而非小修小补;在保险合同缔结及成立问题上,引入国外"临时保险制度";在保险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体系上,引入并建构"满足被保险人合理期待"之解释规则;在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规范目的解释论上,重新进行制度设计;在实际损失量度规则体系上,明确定值保险合法性之边界,完备估算保险价值之工具性制度体系;就保险代位制度而言,完善"妨碍代位"之制度设计;就复保险制度而言,增补"保险竞合"之处理规则;在人寿保险道德危险之管控法律机制的设计上,重新审视我国相关规定之妥当性;在保险商品制度创新上,增补团体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之规定;在不可抗辩条款规范适用上,将其规范范围限制在人寿保险合
本著作对我国公司法上的债权出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在对公司资本制度及其现代化改革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出资制度及其改革上的不足,尤其是债权出资未得到公司法的 确认。本著作分析了债权出资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对债权出资的客体、债权出资的程序性制度、债权出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利益保护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构建,对完善我国债权出资制度提出了作者独创性观点。
本著作对我国公司法上的债权出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在对公司资本制度及其现代化改革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出资制度及其改革上的不足,尤其是债权出资未得到公司法的 确认。本著作分析了债权出资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对债权出资的客体、债权出资的程序性制度、债权出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利益保护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构建,对完善我国债权出资制度提出了作者独创性观点。
本著作对我国公司法上的债权出资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在对公司资本制度及其现代化改革进行一般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出资制度及其改革上的不足,尤其是债权出资未得到公司法的 确认。本著作分析了债权出资的理论依据与现实意义,对债权出资的客体、债权出资的程序性制度、债权出资的风险防范机制和利益保护机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构建,对完善我国债权出资制度提出了作者独创性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