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全方位展示推定信托的理论。作者首先从历史上详细介绍传统的推定信托的理论,接着详细展示推定信托在婚姻家庭及非婚姻家庭的适用条件、范围及具体案例,然后详细对推定信托与明示信托、暗示信托、共同信托、秘密信托的比较。在此基础上,对推定信托的适用条件、规则进行比较性分析。作者并不仅仅局限于普通法系的推定信托的介绍,而是通过与大陆法系的相似规则进行比较性分析,让读者清晰得知推定信托与大陆法系既有的规则存在不同。系统地介绍推定信托的这种法律机制。 衡平法的推定信托研究,在英美法中已存续几百年,但在我国,是法律理论的一个空白点。本书作者针对我国既有的法律体系,大胆借鉴,研究推定信托理论,提出将推定信托机制引入中国的建议。并且结合中国目前的经典判例,加以科学而详细剖析的研究方法,证明在
本书稿为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院组织的一批关于诉讼法学专业的演讲,演讲者为本专业知名学者和专家,主要收录了关于民商法学的讲演稿,包括《赵荣之:专利在提高企业竞争力方面的思考》《侯国跃:中国侵权法的制定及“西南的立场”》《刘云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究——以公法与私法的关系为视角》《孙宪忠、陈小君:中国《物权法》实施与发展之路》《陈苇:论婚内夫妻一方家务劳动的价值及职业机会利益损失的补偿之道》等。
本书立足中国商法的发展与完善,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商法的发展经验和判例来说,追踪国外商法的发展趋势,推动国外商汪的研究,促进商法学的学科建设,进而为商立法和审判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服务。 本卷设五个栏目,依次为“商法基础理论”、“商法专题研究”、“外国商法”、“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
本书以《公司法》《劳动法》和新的《保险法》为主体,以重点问题为主线,采用解析和特别提示的形式予以回答,对这些重要的商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做了较为透彻的阐述。 本书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性:本书体现了商事法律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实施目的,涵盖了商事法律的法律法规、司法结实和典型案例。 二、实用性:本书将商事法律中的那些理解起来有较大难度,容易产生歧义的法条和有新的司法解释的法条重点详细设计题目,解析时明确指出了产生歧义的原因和修改出台新的解释的原因,并特别强调了实践中应如何适用及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书中引用了几十个近年来在商事法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帮助大家解决实践中的疑难与困惑。书后附有的商事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便于读者查找。 三、可读性:本书
本书是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教材之一,是商法教学的教材。中国的商法理论正在发展之中,商法教学的内容、范围以及课时安排都在不断的探索和尝试之中,由此决定各类商法教材在体系、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异,这是本教材编写的现实背景,也是难度所在,同时也为本教材的突破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在总结和比较研究现有教材的基础上,在坚持教材的通说性和规范性的前提下,本书的内容和体系都有明显的发展和创新。在内容上,本书突出其先进性,吸收和反映了商法领域的成果。在体系结构上,本书进行创新,使其更具学理性和接近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为开拓学生的理论视野,为进一步的研究和提高给予指引,本书在每章或每节专设“本章前沿问题”栏目介绍理论热点或突出的实问题。本书还在每章特设了“导语”、“思考练习题”
全书由英文写成,系统介绍了中国商法的基本规定和相关理论,内容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外资企业法等内容,语言通顺、流畅,适合双语教学、留学生课程学习使用。附录部分,收录了公司法、证券法和外资企业法的英文法条,也具有的参考学习价值。
本书重点研究商标法的基本价值、基本原则、基本范畴,商标法的历史沿革与未来发展的基本规律,商标战略制度的实施与完善建议,我国区际商标制度的协调机制。重点解决的难题主要包括证明商标与集体商标的保护利用、地理标志如何促进农业发展、保护与打造国际品牌、我国商标的海外维权机制、商标权担保融资制度、商标争议处理制度的改革。
在新的世纪开始的时候,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将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走上了基本完备的阶段。这部文集汇集的是本次论坛提交的论文,题目都是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专题的。
植入式广告作为一种新颖的营销方式,近年得以快速发展。植入式广告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广告,这使得植入式广告的隐蔽性和广告规制所要求的广告可识别性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不将植入式广告纳入到广告规制法律体系中,会对消费者权益、媒体以及现行广告规制体系等都构成极大的损害。但是,过于严厉的规制方式则会扼杀植入式广告的价值。因此,对于植入式广告的规制需要针对其隐蔽性特点而在规制方式上有所变化:一方面,根据植入式广告可能的危害程度进行区分,以类型化的方式予以规制;另一方面,通过对广告披露的方式、程度进行相应的规定,健全广告信息披露制度,从而抑制植入式广告的负面效果。
本书首先对“城市”、“商”和“商法”等概念做了辨析和论证,认为城市是“商”的母体,同时也是“商”的产物。作为近代商法的源流,“商人法”发轫于中世纪地中海沿岸的自治城市,它实际上是万民法的嫡传,万民法就是商法。因而,民、商本是“同根生”, “民”本是“商”,“商”即是“民”。“民商分立”只是历史的偶然和表面现象,并非法律发展的内在逻辑使然。而在当代“无业不商”、 “人皆可商”的泛商化社会背景下,立论于“商主体”和“商行为”的传统大陆法系商法已经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同归于民,导致“民商合一”。在另一个路径上,为着战时统制经济而生的经济法,以全新的理念和形象,冲破传统公私截然分野的藩篱,以强有力的“国家之手”,介入自由经济的所谓“市民社会”,全面干预、参与和管理社会经济,“有形之手”
本书作者对商法基础理论中的基础性问题,如商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商事主体是什么?商行为是什么?商法中的财产关系有何性质特点?商法中的营业是什么?商法与民法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等问题作出了系统地解答。
本书系收录作者近年来研究法律经济分析理论、民商法、经济法之重要论文,不仅在理论面对于法律经济分析之原理及模型有深入浅出之论述,亦将理论广泛地运用在各个法学领域,包括民事法、商法、行政法、金融法及网络法等等。在实证面上,更以法律经济分析理论引证及批判台湾实务之解释及判决,提供了以经济学之科际整合方法分析法律学之途径。
本书是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在结合新三板法律实务工作基础上,对新三板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团队多年实践经验著成的新三板资本运作全书。如何用好资本工具,撬动市场资源,做好要素配给,是本书关注的主要内容。同时本书对新三板的挂牌程序、条件、审核要点,尽职调查,制度规范,新三板并购重组,新三板定向增发,新三板股权激励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讲解专业深入。本书内容具备前瞻性、全面性,并结合针对性的案例,力求让投资者更深刻地理解新三板市场,为作出投融资决策提供指导,堪称集新三板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实务操作于一书的上乘之作。
本书就商事仲裁、商事调解、建设工程、房地产、能源、投资、国际贸易、金融、知识产权、影视及民用航空等十一大专题的商事争议解决进行研读,通过对相关领域2018年度争议解决情况的回顾,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对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全面详实的总结2018年度商事争议解决的进展,并对未来的发展趋势提出展望与建议,以期推进相关领域商事争议解决的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