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已经可谓至臻完善。我国存在的票据相关问题,深思之,一是社会层面的整体信用水平低下的反映,二是对票据法的基本原理缺乏足够认识所致,三是票据法律制度层面的不完善而促成。笔者认为,票据法基本原理限于流通性原理、无因性原理、要式性原理和文义性原理。除这四项原理以外,其他概不可以称为票据法的基本原理,而只能是票据具体制度设计方面的事宜,并且应该体现这四项基本原理。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学术文库·票据行为无因性研究:以票据行为二阶段说为理论基点》在选题和策划上,偏重法学领域中实践意义重大且学界较少探讨的具体问题;在内容上,较为侧重对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制度的合理构建。这固然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以理论法学为基础,以诉讼法学为特色,以民商法为支撑,集中发展新兴二级学科的学科发展战略有关,也是对法学研究方向思考的智慧结晶。从宏观角度而言,目前我国的法学学科框架已经基本成熟,法学界对法学各学科的体系、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已难觅较大争议。
《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从广泛的票据主体和票据业务上,从每一个具体的票据案件出发,探讨我国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上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以期我们的所有票据从业人员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我国票据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笔者朱鑫鹏从业18年,经历了我国“买卖票据行为”从无罪走向有罪,又从有罪走向无罪的起起落落,曾参与处理了形形色色的票据案件,见证了我国司法系统对“票据行业”从“不懂”到“懂”,从“任意裁判”到“不断规范判决”的不断认识完善的过程。
《票据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案例分析》从广泛的票据主体和票据业务上,从每一个具体的票据案件出发,探讨我国票据业务和票据市场上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以期我们的所有票据从业人员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我国票据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笔者朱鑫鹏从业18年,经历了我国“买卖票据行为”从无罪走向有罪,又从有罪走向无罪的起起落落,曾参与处理了形形色色的票据案件,见证了我国司法系统对“票据行业”从“不懂”到“懂”,从“任意裁判”到“不断规范判决”的不断认识完善的过程。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学术文库·票据行为无因性研究:以票据行为二阶段说为理论基点》在选题和策划上,偏重法学领域中实践意义重大且学界较少探讨的具体问题;在内容上,较为侧重对具体问题的深入分析和制度的合理构建。这固然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以理论法学为基础,以诉讼法学为特色,以民商法为支撑,集中发展新兴二级学科的学科发展战略有关,也是对法学研究方向思考的智慧结晶。从宏观角度而言,目前我国的法学学科框架已经基本成熟,法学界对法学各学科的体系、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已难觅较大争议。
票据法是规范各种票据关系的法律,票据关系的核心是票据权利,而票据权利的确定和保障是以票据法律责任的确定及其实现为前提的,没有票据责任,也就没有票据权利,没有票据法律责任,也就没有正常的票据秩序,票据权利也难以实现,所以说,票据责任与票据法律责任同样是票据法的核心。在票据法理论研究中,对票据责任和票据法律责任的研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本书对我国票据责任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从我国国情出发分析了我国票据法在票据责任立法上存在的缺陷,并就如何完善票据责任立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另外,对票据犯罪问题也作了深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范票据犯罪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