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华老师在超过十年的时间里,专注于刑事辩护的研究,致力于推动中国刑事辩护制度和实践的发展。本书即是陈老师关于刑事辩护的十年潜心力作。本书结合大量案例,分析了刑事辩护的经验、智慧与未来发展的趋势,讲解了中国式的刑事辩护:刑辩如何展开?法官如何说服?风险如何防范?第一部分沿着刑事辩护的基本流程对律师需要掌握的基本能力进行了梳理,总结了申请、阅卷、调查取证、质证等的艺术;第二部分结合作者通过与律师交流获取的辩护经验,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刑事辩护理论,比如专业化过程理论、战略威慑理论、阶梯理论、黄金救援期理论等;第三部分在研究刑事诉讼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新做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所展现出的趋势的基础上,对刑事辩护的未来进行了合理的展望。第一版出版至今,中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与
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是衡量一国司法人权保障程度的重要标尺。本书以特别程序的法理化、模式化、实证化和本土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炼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的一般法理与特殊法理。其以国家亲权、未成年人福利和恢复性司法作为法理指引,概括了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的三种运行模式,即特殊监护模式、优先保护模式和修复关系模式,探讨特别程序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程序的实践样态与程序逻辑。结合域外有益经验与本土实践,本书认为未成年人刑事特别程序的改革方向为 福利兼正当程序模式 ,以保障福利为基础,强调通过正当程序保障未成年人福利,试图从 技术性改良 走向 制度性变革 ,逐步实现由量到质的蜕变,最终迈向福利兼正当程序模式,真正发挥程序保护之功效。
本书从宏观层面提出 未成年人优先 为刑事政策体系价值取向,中观层面采取选择严厉刑事政策与积极刑事政策并举的犯罪应对策略,在微观层面采取严密刑事法网、从严司法惩治等措施控制犯罪同时,建立多元化保护未成年人制度,提出系统化建构刑事政策体系,从根源上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成与发生。
第四分册主要囊括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的所有罪名,共计137个罪名。具体包括:妨害公务案、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招摇撞骗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案、侮辱国歌案等。每个具体的罪名都按照【概念】【立案标准】【定罪标准】【证据参考标准】【量刑标准】【法律适用】的体例结构形式编排。 本书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 软暴力 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修订。
《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一书通》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编写的有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务指南,为一线检察官提供办案参考。特点为: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特色突出、方便办案。《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一书通》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和特殊要求,遵循全面规范、程序周延、权责分明、便于操作的原则,对案件审查办理中涉及的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作出了明确、严密、操作性强的规定。全书内容涵盖了审查逮捕、不批准逮捕复议复核、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不起诉复议复核、二审上诉及抗诉案件审查、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审查、诉讼行为监督、帮教预防、犯罪记录封存及诉讼文书归档等十二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核心业务。
一个国家选择何种刑事诉讼模式,受政治权力结构、生产方式、文化传统和时代思潮、刑事政策等在内的多重因素制约。本书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入手,以文化的共性和相异性、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协调、国际法优先原则、宪法修改对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等为视角,厘清我国刑事诉讼应当选择何种模式。本书秉持的观点有:第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缺陷不仅表现为价值单一化,而且还表现为缺失形式理性化,即法律本身缺乏体系性和权威性。因此,刑事诉讼模式实质意义上的转型要求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否则,这种改革很有可能失败。第二,改革应当遵循有限理性的思路和渐进的方式,妥善处理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二者之间的关系,主张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应当考虑本土的情况,尤其是草根阶层的诉求。第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模式是“强职权主义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被害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比一般人更为清楚,对司法机关公正处理案件的期待也特别强烈。但是由于被害人自身权利保护能力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过程中,其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因此,建立和完善被害人代理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使被害人在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对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刑事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的刑事被害人既包括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理论中,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一般被作为自诉人来加以研究,故本书中的被害人是指狭义
本书是2015年度“华东政法博士精品文库”之一。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对其应用过程中的各种全新形态疑似犯罪现象也在不断滋生。在当前刑事立法相对落后于网络技术发展的局面下,这类与传统手段具有实质性区别的新型网络危害行为却往往难以被定性,对其刑事归责更是困难重重。本书以人肉搜索、网络水军、滥用深层链接、网络翻墙等行为为切入点,聚焦这类“涉网络犯罪相关行为”,研究其性质和特征,寻求切实的刑法应对措施,无疑对当今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使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关注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的律师、法学教学科研人员以及证券市场参与人,对相关司法解释的内涵有较为清楚的理解,在相关司法实践活动中准确运用,本书以其内容的实用性而受到广大读者,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读者的肯定和欢迎。
自由心证是大陆法系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和英美法系国家认同的证据法基本原则。本书以刑事诉讼为视角,对该原则展开了系统研究。作者认为,自由心证包含四个基本要素:主体——事实裁判者,对象——证据的证明力,内在依据(方法)——逻辑和经验法则,结果——内心确信。为防止事实裁判者的心证陷入主观擅断,就需要遵循程序法治和证据裁判,确立系统的制约机制。我国也存在法官自由裁定案件的传统,确立自由心证并加以合理的内外制约才是完善证据评价制度的关键。
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被害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比一般人更为清楚,对司法机关公正处理案件的期待也特别强烈。但是由于被害人自身权利保护能力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过程中,其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因此,建立和完善被害人代理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使被害人在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对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刑事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的刑事被害人既包括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理论中,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一般被作为自诉人来加以研究,故本书中的被害人是指狭义
本书收录了作者在十余年审判工作中所发表的主要作品,涉及刑事审判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疑难、复杂案件,审判理念与办案方法等多方面内容,并附录了反映作者对刑事审判和法官职业思考的访谈录。书中所涉及案件均是作者亲自办理的真实案例,所选录的论文均是作者对刑事审判中亟须解决的热点问题的思考,客观地反映了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
本书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撰写,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设立的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为主线,结合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系统地梳理和研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及的主要问题,同时根据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则对实践中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又亟待解决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