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民法典》和《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为基础,将分散制定于《民法典》不同编章及其司法解释中的担保规则进行重新整合与梳理,按照总论—分论的结构进行理论重构,并分成35讲进行体系化讲解,将担保制度的
《迈向在线正义:民事电子诉讼实证研究》立足于电子诉讼兴起的时代背景,以民事诉讼领域的电子诉讼实践为切入点,不仅利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从动态的视角对民事电子诉讼的试点实践进行观察与分析,亦结合程序法理论思考民事电子诉讼这一新型诉讼方式在当下民事审判结构中的定位与功能,为理解民事电子诉讼的实践状态与未来发展趋势提供了实践与理论的基点。 围绕这一主题,《迈向在线正义:民事电子诉讼实证研究》以一个民事电子诉讼改革试点城市的法院为样本,既从民事电子诉讼案件的数量、类型、适用程序等方面静态展现当下民事电子诉讼的适用情况,亦从动态的视角展示民事电子诉讼各个环节的具体运作,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理论对民事电子诉讼改革实施的效果及其在民事司法实践中所处的位置和具备的功能进行客观评价,并从民事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运行的内在机理研究》是 司法改革背景下我国民事诉讼运行机制完善研究 丛书中的一本,也是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该书作者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占善刚。该书以程序的整体推进为视角,对民事诉讼运行应遵循的基本法理做了深入的比较法研究。该书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运行的诉讼要件、诉的架构、民事诉讼中的抗辩、民诉的证据法理、民诉的程序展开等内容进行了专章研究。《民事诉讼运行的内在机理研究》的研究严谨细致,充分比较了各国与地区的立法例,对我国民事诉讼运行机制提出了改革建议。
《诉讼证明过程分析 --民事诉讼真实与事实发现》以民事诉讼新司法解释为中心,分析和比较不同诉讼真实观之异同,对中国学者关于诉讼真实的不同论述及司法实践的立场和判例进行了分析评价。对于诉讼真实与诉讼结构的关系,进行了深度分析;对诉讼证明过程的必要手段——证据调查、自由心证的运用进行比较法的归纳,认为不同制度下的证据运用具有共通规律。 本书认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是民事诉讼结构的两个,前者强调法官广泛的证据调查权,但是需要司法资源更多的投入;后者则是法官消极发现事实,能降低国家支付的诉讼成本,但需要良好的律师服务且当事人能支付律师费用。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取其有利元素,构建中国的合作或协同主义模式,强调民事诉讼中法院(法官)运用职权发挥能动作用,与当事人实现充分地相互沟通与协作。
本书是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的法学集刊,是一个由光华法学院青年学者主持的法学学术共同体平台,目前一年拟出2辑。本书以文章集结的形式,通过书面交流,传播法学学术和法治文化、推动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沟通与交流、促进法学教学和科研发展。本书以光华法学院学者为核心,以优秀青年学者为主要力量,汇聚中外法学名家,围绕法学前沿与热点问题、法学理论与实务等展开全面的研究写作。 本辑设置 特稿 专题策划 教学 读书 等栏目,以论文、译文、书评、随笔等多种形式介绍国内及域外法学学科、法律实务发展的即时动态,展现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交流个性化的法学教学、阅读经验。
舞弊调查是一项充满挑战而又令人兴奋的工作,且备受政府部门、企业管理者和调查人员的关注。但是,由于舞弊调查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因此很多调查人员对取证过程和调查技巧一筹莫展。如何处理内部员工?常见的处
本书对民法总论相关知识、原理进行体系化阐述。全书分为六编。第一编“民法导论”,具体包括民法概念论(作为私法的民法、民法的若干核心概念)、民法体系论(外部体系、内部体系)、民法方法论(民法的法源、解释、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逐渐深入,为提高庭审效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得到了强化。原有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法官大包大揽的情形已经大为改观。民事审判活动中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同时,还提出了证明责任理论,即当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由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败诉责任。 罗森贝克的规范说是以“法规不适用原则”为证明责任分配的基础,采取“诉讼中法律效果存否应与实体法主要事实存否的证明相结合”为前提,以“法规不适用原则”作为解决诉讼上真伪不明的方法。法官就主要事实存否,只有在抱以积极确信之时,即只有在主要事实被证明之时,才有可能适用该法规。其结果是“法官对主要事实不存在抱有确信时,以及就其存否无法达到确信的情形均不适用法规”,以此作为解决真伪不明的策略,并成为了支配罗森贝克规范说
现奉呈在各位读者面前的是《比较民事诉讼法》2006年卷。该年卷创办于1999年,至今已出版六卷。令主编欣慰的是,长期支持本年卷发展的年轻作者基本上都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青年才俊,将本年卷是我国青年学者发表作品的集结。
本书以我国当代民事诉讼思潮为研究对象,聚焦我国民事诉讼学者对民事诉讼中的正当性、民事诉讼的本质、民事诉讼的目的、民事诉讼与人性的关系、民事诉讼的形式选择、民事诉讼中诚信原则、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问题,系统梳理了学界在上述民事诉讼基本理论问题上的学说与论辩,勾勒了当代中国民事诉讼理念变迁的轨迹,阐释了作者对上述问题的学术立场。
人民法院的请示与答复是对司法解释的一种补充,有一些还直接上升为司法解释性文件,其具体明确的指导性内容在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书以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请示与答复为主体,以案由为基础分为八个部分,即人格权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物权案件,合同、债务案件,侵权案件,劳动案件,诉讼时效及其他类型案件另外,对重要的司法解释,以 解读与指引 的形式特别收录了具有指导意义的人民法院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答记者问等,这些解读性的内容可以帮助读者理解相关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把握适用时的注意要点
本书以程序价值为理论视角,阐释了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若干理论范畴,揭示了民事诉讼程序的两类价值:目的性价值(或内在价值)与工具性价值(或外在价值)。以此为主线索,本书分别考察了民事诉讼程序的五大价值目标,这就是程序自由、程序公正、程序效益、实体公正和秩序。在程序内在价值中,本书着重探讨了程序公正、程序效益,揭示了程序公正的观念演变、模式、要素和实现的途径,提出了实现程序效益的三个模式。在程序外在价值中,本书研究了实体公正的要素及其实现,揭示了民事诉讼程序的社会功能。最后,作者对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民事判决效力的价值蕴涵进行了研究,还揭示了民事执行程序和中国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价值取向。
如果说证明责任是民事证证据制度的核心,证明责任分配便是核心中的核心。证明责任的分配,横跨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两大法域,确定证明责任的分配,既要考虑到民事诉讼制度的自身规律和内在要求,又要考虑到民事实体法的立法宗旨与具体规定。 我国的民事责任与一贯注重民事证明责任研究的德、日等国相比,还是相当薄弱的。其主要表现是: ,对证明责任理论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 第二,仍有相当一部分审判人员未能领会证明责任的本质,未能充分认识责任与事实真伪不明状态的内在联系,因而也就不无自觉地运用证明责任去处理那些争议事实无法或难以查明的案例。 第三,理论与实践结合不紧密。 第四,目前对证明责任的研究至少还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未把诉讼中的事实真伪不明状态与证明责任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