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合法性问题,本质上是法治诸价值间的冲突和协调,包括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之间、目的合法和手段违法之间、保护自身权益和不侵犯他人权益之间、保护合法权益与维护法律秩序之间(过度的排除导致法律秩序维护不力)等多种多层次的冲突和协调。 本书在研究中的五处难点和创新之处在于:界定诉讼证据及与证据属性的关系;揭示证据属性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在证据认定过程中迥异的作用方式;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内涵之界定;非法取证、证据合法性、违法取证之间关系的揭示;构筑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独特规则案卷排他规则和禁止单方接触规则;提出了改革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之具体方案。
行政程序证据规则概述 行政程序证据种类与证据排除规则 行政程序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行政程序证明标准 行政程序证据调查、提供、保全和保存规则 行政程序证据审查与采证规则
非诉行政执行,是对行政行为依法不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从而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