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技术实训教程》是为配合《痕迹检验》教材而编写的。本教材秉承 面向实战,贴近实际,务求实用 的理念,重点突出技能训练。教材选取贴近实战又便于学员学习的内容,注重与理论教材内容的有机衔接。本教程主要介绍手印、足迹、枪弹痕迹以及工具等痕迹检验技术,共有22个实训项目,基本涵盖了实务部门常用的痕迹检验技术,每一实训项目都介绍了实训教学目标、实训内容、实验操作步骤及方法等,本教材使用了大量的图片,以收到析疑解难、易于操作之效,可称本教材的一个特色亮点。
合同制度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本书所说的无效合同,是无效债权合同。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约束力,包括形式约束力和实质约束力,有的合同开始仅发生形式约束力。形式约束力是法锁效力,实质约束力是给付效力。合意是约束力的源泉,无效合同的本质是无效合意。无效合同没有形式约束力,也没有实质约束力,不能产生意定之债。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效果,它作为民事法律事实,可以产生法定之债。无效合同是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合同,在《民法典》的语境下,无效合同就是非法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 br 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后果处理,是实务中纠结的问题,不仅要依法,也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本书以《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质证过程是诉讼双方「交锋」的主要战场所在,有关的原理和所要求的诉讼技巧,是本书内容所在。本书主旨之一,是要说明只有具备诉讼质证的技巧,律师才能真正发挥协助法庭进行公正及有效审讯的作用。本书对于刑辩律师培养交叉询问技巧具有借鉴意义,对于法学学生及出入职场的律师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本书拟结合实践中几起真实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对交叉询问的基本原理、参与主体、功能、方式、运用规则等予以探讨,专题研究对专家证人的交叉询问和对侦查人员的交叉询问,将理论与鲜活的案例结合起来,最后对中国的交叉询问制度提出完善的建议。
《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二十二卷):利息、证据、对法的不知》属于《学说汇纂》第四部分(第20~27卷),它也属于由17卷书组成且均被称作“单行卷”的那组。该卷讨论了利息、孳息、海运借贷、书证、证人、证据和推定。 在关于《学说汇纂》的批准的Tanta敕令(Cost.Tanta 5)中,优士丁尼指出,与前面两卷(第20、21卷)一样,该卷在内容上更接近第三部分;该部分涉及的是应当给付的物,也就是债。我们还将看到,由于问题的类似性,该卷中也穿插了与物权保护相关的问题的论述。 就如其他卷那样,该卷书也未清晰地显现关于讨论对象的共同点,以至于在永久告示中不存在对应的标题,在法学阶梯中也没有相应的论述。然而,可以这样来理解,即前两章的共同点在于除主物之外还应当被给付的附属物;随后三章的共同点在于证
“Daubert”三部曲是美国证据法中的重要判例,各个具体判决的具体内容甚至脚注都常为以后的判例所引用。因此,直接通读判决书本文,是掌握这些判例精神所不可绕过的路径。本书旨在为证据法研究者和学习者阅读“Daubert”三部曲及Frye案判决书提供一个便利、准确的读本。
本书对刑事程序领域中凸显“手段评断结果”、“程序驳难实体”、“正义否定真实”等理念的制度机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了一系列专题性、多视角的研究。在话语解魅层面,分别以刑事证据制度的现代转型为理论背景、以程序性制裁理论为理论框架、以中美话语资源的梳理为理论线索、以如何选取制度基石为理论落脚,诠释了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采取的认知理念。在制度构筑层面,通过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定位、国际趋势、言词性非法证据、实物性非法证据的排除模式进行比较、分析、考察,提出了我国程序法治化进程中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采取的变迁进路。
《司法证明过程论以科学为视角(1952-2012)》是一本以科学为视角来研究司法证明过程的学术著作。该书综合运用现代科学的思想和方法,摆脱传统的法学思维范式的束缚,从理念、技术与规范等多个角度,对司法证明过程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考察,以期深入揭示证明过程的内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