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A·波斯纳法官在本文中,次综合性地对证据法进行了经济分析。本文包括三部分。首先,波斯纳法官提出并描述了两个可能的经济学模型:搜寻模型和成本化模型,以描述让据如何获取、提出和评价。在两个模型中,波斯纳皆引进了贝叶斯定理对理性决策进行考察。其次,他分析了证据的收集过程,以经济学术语就“纠问式”和“对抗式”司法制度进行比较和对照。初看起来,纠问制显得似乎更富于经济效率。然而,这可能只不过是一种虚幻,是对抗制具有更大的公众可见性以及对辩诉交易的广泛,接受所产生的结果。最后,该论文及了证明责任问题,以及《联邦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包括:无害之错、限制性指示、关联性、品格证据、传闻证据、专家证人以及各种证 拓特权和排除规则。他得出结论,症状斩的证据法并非为保障非经济的价值目标而简单
《行政程序法研究》一文从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比较入手,在分析行政程序的特性基础上,对行政程序法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论文共分八章: 章,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笔者首先分析了行政程序的定义,认为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程序,在现代社会具有双层含义,包括技术层面的行政程序和制约行政权力层面的行政程序。其次,对行政程序与诉讼程序作了比较研究,指出二者的异同及行政程序对诉讼程序的吸收、借鉴。提出行政程序不能完全司法化,只能结合行政程序自身的特点,适当吸收司法程序,在程度上实现司法化。 第二章,行政程序法的基础理论。笔者从批驳“程序法等于诉讼法”的观点入手,阐述了行政程序法的概念、渊源和功能。行政程序法作为程序法的一种,是指规范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
诉讼证据规则是近年来法律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缺乏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是当前司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书分三编,每编以各自的证据规则为序列,构思、论证、设计成系统的证据规则组合,并均以证据规则的立法建议结尾。这部专著所引用的资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新鲜,有许多是来自手的外文资料,在某些问题上探根溯源,使学界对某些问题的了解进一步加深,并为学界更深入地研究证据规则提供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