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伦斯·安德森、戴维·舒姆、威廉·特文宁编写的《证据分析(第二版)》是一部关于事实问题论证之建构与批判的导论性著作,对诉讼各阶段证据的整理与评价问题也做了介绍,全书有趣而严谨。书中涵盖了逻辑证明的潜在原则;案情讲述之用途和风险;裁决标准以及概率和证明之间的关系;在事实调查、准备审判过程中对证据进行分析和排序的图示法和其他方法,这些方法与法律过程、刑事调查和情报分析过程中的其他重要决定也密切相关。《证据分析(第二版)》的目的,是在学生作为律师进入实践领域或涉足实践推理的其他活动领域之前,使其能够打好基础并将基本技能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
本书是一本关于日本民事诉讼法的经典教科书,此次出版的是该书的版。作者新堂幸司是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界的第三代领军人物,新堂说被认为是对日本战后民事诉讼理论体系提出全面修正的学说。本书是全面展现新堂民事诉讼理论的集大成之著作,作者在系统阐述自己理论的同理,也应时地概括并评析日本的法制改正、学说及判例动向。原著从初版至今已历经七版,至今仍然是东京大学法学部、法学研究科以及法科大学院的基本教科书。在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中,基于保护实体法私权之观念,往往容易产生过于保护原告而忽视被告利益之问题。而在新堂理论中,所谓的公平保障,主要是指确保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也即民事诉讼是以双方当事人以对立的形式参与其中,并对等地展开攻击防御,法院在此基础上做出判断之过程。
理论学说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抽象认知,是应时科技条件下的产物,故不存在真理之说。除了宗教基本教义不容质疑以外,其他理论学说内涵理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应声修正。理越辩越明,理论学说在争鸣交织中前行。????但是,自从指纹、笔迹等物证可作为法庭证据以来,在跨度达三个世纪的历史时期里,世人皆盲从这些证据鉴定理论自我宣称的科学性。偶有法律界的人士站出来挑战,往往会被认定为蚍蜉撼大树的狂妄举动,均被权威势力弹压下去,不服也得服。????李文的这本《司法物证鉴定学》正是破旧立新之作,不仅全面论证传统物证技术学理论的伪科学性,而且构建起从基础理论到实践操作的系统化理论,成为一门新学说。????《司法物证鉴定学》的亮点在于两项理论创新:(1)哲学理论应用创新。运用辩证法哲学原理,创设特征与同一
公益诉讼直接关系到权利的保护、社会的稳定、司法的功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了拓宽我国的公共利益的救济方式,填补立法空白和法律的漏洞、为非直接利害关系进入司法救济程序提供理论支持,本书结合诉讼法与法理学的双重研究视角,重点研究了公共利益的可诉性问题;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公益诉讼的可行性三个方面的核心内容。本书以诉讼目的的分析为研究的起点,寻找公益诉讼与权利的契合基础,依照“公共利益——公益权利——(受损)权利救济——公益诉讼”的逻辑主线展开论述。本书综合法理学、法社会学等不同学科的交叉和比较借鉴、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的运用,提出了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是“公益诉权”,提出公益权利的概念、性质。以“公益诉权”的实体和程序的双重内涵为基础,论证公益诉讼的正当性。以社会公正为目标,凸显公益
《民事诉讼证据原理研究》探索了民事证据的有关问题。全书介绍了证据适格及证据排除原理、证据裁判主义原理、证据方法原理、证明责任原理、证据规则原理、司法认知原理及民事自认原理等内容。
现代化的国家是法治国家。现代文明进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基本治国方略的确立及其贯彻,对社会的发展进步至关重要。而现代刑事法治则在现代化法治国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来,我国的刑事法治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无论是刑事法学理论还是刑事法治实践,都仍需要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便更为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北京师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8月建立,系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以一批中青年专家学者为中坚,并聘请了包括老一辈刑法学家、中央政法机关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
寻求行政判决的合法性以我国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以形式法治为辩论对手,阐述一种实质合法性与实质法治的主张。全书的核心问题是,司法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进而言之,什么样的法治是理想的法治?
追诉时效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刑法制度。为现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所认同和采纳,同时也是各国刑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原因在于,对于刑法而言,其重要意义在于,不仅仅是对刑罚所力不能及、处于刑罚真空中的犯罪人设定一种促进其自我约束、自我改造的刑罚替代性制度,而且体现了刑罚的开放性趋势和轻缓化趋势;对于刑法理论研究而言,其重要意义在于,刑罚权之产生与消亡是一个过程,而追诉时效制度则是刑法追求目标与社会稳定理这相调合所导致的刑罚权消亡形式,应当受到足够的关注。《追诉时效制度比较研究》一书所体现的作者观点和所分析的基础资料,使得全书不仅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而且也为了解世界各国刑事立法中的追诉时效制度提供了一个全景图。愿本书的出版能为中国刑法典中追诉时效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若干借鉴作用,也
本书阐明证据开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历史就是一部破解对抗与合作构成的悖论关系的历史。本书论证并阐明“管理型法官”并未改变证据开示由当事人主导的特征。本书论证了证据开示程序与审前程序构造的关系、系统地介绍和研究了证据开示的方式。本书以普通法国家,主要是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为准据框架,对我国证据交换制度进行定位,探讨了借鉴证据开示制度,重构证据交换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现实的路径。
本书的实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对公证证据的概念与特征、种类、分类、结构形态与特点、公证证据的收集、证据能力的判断和对公证证据材料合法性审查的要求等方面从理论上进行了比较系统的阐述:二是通过对不同民事主体的系统分类,用列举的创作方法告诉读者,属于哪种民事主体申办哪种公证事项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不同的身份、资格证明;三是根据我国物权立法和知识产权立法对财产权利的法律定位,分别从财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知识产权4个层面对财产(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权利证明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告诉读者属于哪种公证事项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不同的财产权利证明;四是用列举的创作方法,在本书中列举了420多个当事人申办各类公证分别应当提交的有关身份、资格和财产权利证明,且都有出处和依据,确保了公证证据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