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部分老师和博士、硕士生相约将他们近期对国际法学法理方面的问题的研究心得结集成本书。本书探讨了期权税收法律、全球化背景下的国家主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等问题,希望探求真知的学子从中获得启示,在实践中能够运用。
作为专业教材,本书内容包括三部分。部分是理论篇,论述了国际战略学的理论体系与基本概念,包括战略概念的起源与界定、国际战略要素、国际战略决策和国际战略模式等。第二部分是国际环境篇,从实证的角度分别阐释了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的对外战略以及中国周边的战略形势,系统地评估了中国制定与实施对外战略的国际环境与背景。第三部分是中国选择篇,全面论述了中国的战略文化传统、新中国对外战略的演变历程以及中国21世纪的国际战略选择。
李向前、江维主编的《院落自治实务(成都城市社区学院培训系列教材)》以院落自治为视角,从成都院落自治实践出发,全面梳理院落自治组织作用、职责、流程等,采用章节体方式从院落自治概念、院落自治组织成立、院落自治组织职责、院落自治会议、老旧院落自治事项、物管院落自治事项、院落自治公约、院务公开、院落自治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阐释,推动成都市院落自治水平。
李向前、江维主编的《院落自治实务(成都城市社区学院培训系列教材)》以院落自治为视角,从成都院落自治实践出发,全面梳理院落自治组织作用、职责、流程等,采用章节体方式从院落自治概念、院落自治组织成立、院落自治组织职责、院落自治会议、老旧院落自治事项、物管院落自治事项、院落自治公约、院务公开、院落自治典型案例等方面进行阐释,推动成都市院落自治水平。
本书著者奥本海(1858~1919)是近代国际法学者。第九版修订者詹宁斯曾是剑桥大学惠威尔国际法讲座教授、国际法院院长;瓦茨曾是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法律顾问。原著1905~1906年出版后,即确立其作为国际法经典著作的地位,其后经过八次修订,历来是最为流行的一种国际法教材,广泛流通。在第八次修订的三十七年后,卷由詹宁斯和瓦茨修订出版,此举深受国际法学界的欢迎。新版考虑到国际法的发展,扩大了范围和内容,包括海洋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等的新的补充;还涉及到外层空间、恐怖主义、环境保护、南极、人权等问题。新版卷内容比第八版增加了一倍以上,分为两册五个部分。新版维持原来的水平和声誉,是进行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参考著作,对实际工作者也大有裨益。
本书全景式地对英国的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进行研究。其中, 部分从立法的角度,全面剖析英国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尤其是《2010年反贿赂法》的立法沿革、核心制度设计及配套实施机制;第二部分从执法的角度,分析《2010年反贿赂法》的执法机构,特别是新型综合执法机构严重欺诈办公室(Serious Fraud Office,SFO),以及该机构自《2010年反贿赂法》实施以来执法的严重或复杂的贿赂案件;第三部分从合规的角度,基于英国反贿赂立法与执法实践总结出英国反贿赂合规实践指引,以供个人和商业组织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在加强反贿赂和反腐败合规建设时参考。
本书从罗马法、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学说与西方法哲学的结合角度,较全面地探索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绪论、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的庥、国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国际航空法与外空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等16章。全书资料详实,观点鲜明,试图建立独特的理论体系,原创性突出,并附录大量参考文献。可供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亦可供从事国际法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人士参考。
本书全景式地对英国的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进行研究。其中, 部分从立法的角度,全面剖析英国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尤其是《2010年反贿赂法》的立法沿革、核心制度设计及配套实施机制;第二部分从执法的角度,分析《2010年反贿赂法》的执法机构,特别是新型综合执法机构严重欺诈办公室(Serious Fraud Office,SFO),以及该机构自《2010年反贿赂法》实施以来执法的严重或复杂的贿赂案件;第三部分从合规的角度,基于英国反贿赂立法与执法实践总结出英国反贿赂合规实践指引,以供个人和商业组织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在加强反贿赂和反腐败合规建设时参考。
21世纪前期,在军事变革的汹涌浪潮里,在国际政治力量严重失衡的深刻不安中,在恐怖主义的严重威胁下,自1856年以来,乃至上溯到1648年以来,武装冲突法发展的历史长链将会出现难以接续的裂痕吗?本书对21世纪前期的国际格局、战争样式以及人权、人道主义等意识形态的走向作了全面考察与独到判断,深入分析了武装冲突法稳定与变化的关系,对近年来争论较大的武装冲突法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出了看法;在此基础上,还就中国在武装冲突法问题上应持的立场和原则提出了见解。
《国际反垄断法(第2版)》的特点是注重实实践,侧重介绍西方的反垄断法的法规和案例,并对国内反垄断法的实行,做了有针对性的讲解。国际反垄断法这一名称或者概念,代表着一个研究方向,一个正在成长着的相对独立的学科和部门,它以各国反垄断法的趋同为基础,以国家间在反垄断法领域的合作为根本标志。在之前多年研究的基础上,作者于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这一名称或者概念,屈指算来至今已过去近20个春秋。此期间国际大势以和平、发展为主题,市场经济体制的普遍接受、经济全球化的提出、WTO的成立等,使自由、公平贸易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步发展的是,各国自发接受和建立了反垄断法律制度,并谋求在反垄断法领域进行更进一步的合作。多年的教学和研究使作者坚信:“国际反垄断法”这一命题是可以成立的。国际反垄断法有两方面的渊源,
调解,堪称中国文化的一朵奇葩,它在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尧舜日期;然而,调解并非中国独有的争议解决实践,世界很多民族都曾有过辉煌的调解历史或当代实践。 基于调解的当事人意思自治性和非约束性,国际商事调解员主持调解,不仅需要仰赖既有的调解规则(如保密、中立等),同时还要充分发挥高超的调解技巧。 《国际商事调解技巧研究》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微观角度对国际商事调解的技巧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同时还从调解规则与技巧相结合的角度,对调解的基本规则作出初步界定,以期抛砖引玉。
在日本国内,围绕东京审判的争论一直持续到今天。审判和审判结果一直是日本右翼力图扳倒的几座历史大山之一。而为右翼提供“法律依据”的却是东京审判的法官之一印度人帕尔和他的《帕尔意见书》 作为东京审判的印度藉法官,帕尔提出了宣告全体甲级战犯无罪的反对意见书。在审判过去六十多年的今天,作为批判东京审判的依据,持右翼立场的人常常援引《帕尔意见书》。意见书也常成为争论的焦点。帕尔提出全体被告无罪的结论,有何特殊的背景?推本溯源,帕尔在本国印度的经历又是如何?究竟因何种缘由进入东京审判的法官行列?
《英国宪制》阐释了英国宪法制度的有关情况,尤其是内阁的立法权与行政权集于一身,女王古老而尊崇的身份和象征性的统治等,体现了政治与宪法密不可分的本质,以及一定时期的宪制面貌与政党、内阁的品格有着极大的相关。《英国宪制》的学术价值体现在通过对英国宪制的白描式的叙述和连带的评论,展现了十七八世纪英国政治制度和宪法的基本面貌。沃尔特·白哲特对英国政府的基础和机制的研究开始在1865年发表时,他正接近自己事业的颠峰。他当时尚不满四十岁,但却在《经济学家》(TheEconomist)的编辑位置上做得有声有色;他是财政问题上公认的权威;在自由党领导层中广为人知,而且正在寻找进入议会的机会。作为《双周评论》(FortnightlyReview)的创始人之一,他很自然会用自己手中的笔来帮助这份初生的刊物。他有关英国宪制的篇文章就出现在18
本书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发达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发展中国家儿童权利保护法、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法、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儿童工作机构等几大方面详细论述了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保护问题。通过对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研究,可以为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国际立法参考,也能促进和推动国际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趋同化。
《中国国际法年刊》为学术刊物,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王铁崖先生任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与1982年创刊,已故的陈体强、李浩培曾先后与王铁崖共同担任主编。《年刊》每年一卷,并出版2卷英文版。《年刊》开辟有论文、评论、特载、学术活动、文件资料等栏目,登载海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学界动态,代表了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