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著者奥本海(1858~1919)是近代国际法学者。第九版修订者詹宁斯曾是剑桥大学惠威尔国际法讲座教授、国际法院院长;瓦茨曾是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法律顾问。原著1905~1906年出版后,即确立其作为国际法经典著作的地位,其后经过八次修订,历来是最为流行的一种国际法教材,广泛流通。在第八次修订的三十七年后,卷由詹宁斯和瓦茨修订出版,此举深受国际法学界的欢迎。新版考虑到国际法的发展,扩大了范围和内容,包括海洋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等的新的补充;还涉及到外层空间、恐怖主义、环境保护、南极、人权等问题。新版卷内容比第八版增加了一倍以上,分为两册五个部分。新版维持原来的水平和声誉,是进行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主要参考著作,对实际工作者也大有裨益。
在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多元发展、冲突、融合反映为法律关系的多元发展、冲突和融合。梁咏所著的《国际法点点通--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以跨国法律关系为主线,按照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全面地作介绍和分析,突出对全球化时代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法律关注和解读,重点关注在全球化时代法律关系的本质与嬗变,阐述其中的特点与变迁,让读者认识当今世界的主要法律关系。 以2011年利比亚危机为例,它既是一个欧洲国家与前殖民地的国际关系问题,在联合国授权设立“禁飞区”等问题上它又是一个跨国法律关系问题;再如,2008年初部分外资企业在华投资非正常撤离,在经济学上它由跨国产业链布局而引发,在跨国债务追讨和劳动者利益保护问题上又属于跨国法律关系问题。 本书注重法律、国际关系、经
《复旦博学·法学系列:国际法原理(第2版)》从罗马法、格劳秀斯的国际法学说与西方法哲学的结合角度,较全面地探索了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包括绪论、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人权法、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国际航空法与外空法、国际环境法、外交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联合国、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战争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等16章。全书资料翔实,观点鲜明,试图建立独特的国际法理论体系,原创性突出,并附录大量参考文献。可供法学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使用,亦可供从事国际法理论研究或实践工作的人士参考。
在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多元发展、冲突、融合反映为法律关系的多元发展、冲突和融合。梁咏所著的《国际法点点通--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冲突与对话》以跨国法律关系为主线,按照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全面地作介绍和分析,突出对全球化时代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的法律关注和解读,重点关注在全球化时代法律关系的本质与嬗变,阐述其中的特点与变迁,让读者认识当今世界的主要法律关系。 以2011年利比亚危机为例,它既是一个欧洲国家与前殖民地的国际关系问题,在联合国授权设立“禁飞区”等问题上它又是一个跨国法律关系问题;再如,2008年初部分外资企业在华投资非正常撤离,在经济学上它由跨国产业链布局而引发,在跨国债务追讨和劳动者利益保护问题上又属于跨国法律关系问题。 本书注重法律、国际关系、经
域外取证是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也与当事人的利益有至关重要的联系,因此,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民事诉讼经常需要获取域外证据,然而,由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及诉讼制度存在很大差异,导致在域外取证方面各国立法与实践均存在很大不同。例如,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关于域外取证的性质、取证所处的阶段、取证的范围等就存在很大分歧,这使得各国在域外取证方面经常发生法律冲突。为解决各国之间在域外取证方面的法律冲突,早在1954年的《民事诉讼程序公约》中就有域外取证的相关规定。但是由于1954年公约主要体现了大陆法系国家的利益,再加之公约对域外取证内容的规定过于简单,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拒绝参加公约,这使得该公约发挥的成效十分有限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合同双方风险划分的主要工具。提单所证明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称提单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不例外。通常,提单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受益方是承运人,货物利益方(通常是货主和提单持有人)是这些免责风险的直接承受方,但是货物利益方可以为了转移此种免责风险向海上货物风险保险人购买有关保险。然而,海上货物保险合同像其他保险合同一样,所保风险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合同双方的合意,或更明白地说就是取决于支付的保险费的多少。当然,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所导致的被保标的损失是不可保的,否则保险无异于赠送。 另一方面,有些海上风险,承运人并没有在提单合同中加以免责,但是货物利益方却为这些海上风险购买了货物保险。这种没有必要的保险购买行为通常是由于投保方对提单合同与海上货物保险合同之间风险分配的衔接
本书全景式地对英国的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进行研究。其中, 部分从立法的角度,全面剖析英国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尤其是《2010年反贿赂法》的立法沿革、核心制度设计及配套实施机制;第二部分从执法的角度,分析《2010年反贿赂法》的执法机构,特别是新型综合执法机构严重欺诈办公室(Serious Fraud Office,SFO),以及该机构自《2010年反贿赂法》实施以来执法的严重或复杂的贿赂案件;第三部分从合规的角度,基于英国反贿赂立法与执法实践总结出英国反贿赂合规实践指引,以供个人和商业组织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在加强反贿赂和反腐败合规建设时参考。
本书全景式地对英国的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进行研究。其中, 部分从立法的角度,全面剖析英国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尤其是《2010年反贿赂法》的立法沿革、核心制度设计及配套实施机制;第二部分从执法的角度,分析《2010年反贿赂法》的执法机构,特别是新型综合执法机构严重欺诈办公室(Serious Fraud Office,SFO),以及该机构自《2010年反贿赂法》实施以来执法的严重或复杂的贿赂案件;第三部分从合规的角度,基于英国反贿赂立法与执法实践总结出英国反贿赂合规实践指引,以供个人和商业组织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在加强反贿赂和反腐败合规建设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