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海洋》(上下册)是《话说中国海洋军事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是著名军事专家张召忠将军继《百年航母》《走向深蓝》之后,推出的第三本关于海洋法规的通俗军事读物。《规范海洋》通过历史上、现实中、国际方面、外国执法机构的经验教训和大量的实际案例来观察、分析法律的实际运用,从中得到启示和思考,进而提升到法律高度去解释和评判。为了提高可信度和可操作性,在书中还摘编了大量支撑性材料,作为 援引法条 和 延伸阅读 进行链接。 《规范海洋》虽然不是一本法律类图书,却是一本与法律有关也与军事相关的讲述海洋与海战的通俗读物。作者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冷静分析,给纷乱复杂的海洋争端寻找法律解决途径,为我国与周边国家关于海洋权益的争端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
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它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然而,全球海洋的健康状况在近几十年来每况愈下,海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最紧迫的法律与政治挑战之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取决于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为实现商定目标而进行的协调和合作。本书对海洋环境保护涉及的核心问题和相关国际法律文书进行了系统性评估,并统筹兼顾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趋势。 本书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详细分析开始,探讨了主要的全球和区域条约及相关文书,这些条约和文书旨在防止、减少和控制航行、海底开发、捕鱼、倾废,以及陆上活动、海洋噪音和气候变化等新因素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本书展示了国际机构如何扩大其职权,以解决除污染外更广泛的比如生态多样性保护之类的海洋环境问题,并促进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从国际法视角,重点关注来自人类学及传统法律研究的批判性思考,详细论述了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而由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制定回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质性措施。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文化遗产是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的宝贵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本书重点论述国际文化遗产法中的执法问题,探讨了保护文化遗产的途径,包括国际法保护框架、国内法院执法、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旨在实现文化遗产及其保护规范执行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本系列立足于世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现状,适当借鉴各国经验和方法,就构建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了有益探讨,以期对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所裨益。
大陆公法学人都读过的一本书。 陈新民教授的《公法学札记增订新版)》共收录了16篇文章,主要内容则是以译介和评论几篇德国公法学的名著为对象,文章闪烁着德国人的睿智和陈新民教授的深邃学识。其中多篇直接以行政法学为主题,又有多篇直接在宪法学的背景下直接展开,分别论及宪法和行政法的关联,宪法背景下行政国家的展开,社会法治国的兴起和福利国家的展开等内容。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本书为“21世纪法学文库”之一。航空法是本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现在,航空不仅在各国国防上占有重要位置,而且成为国际交往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因而在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本书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1944年芝加哥公约、国际航空运输管理的双边体制、不定期航班与包机、国际航空费体制、华沙公约及其修订文件、华沙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其责任制度、客货运责任规则、其他方面的赔偿责任、对飞机的权利、航空刑法等方面进行论述,为你着重表现了作为一门新的独立学科的存在价值。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各种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本书被称为系统全面阐述平时国际法的一部杰作,是的国际法专著和颇具世界影响的国际法教科书。 全书简述清晰,分析严密,参考资料详尽,履盖面综合全面,案例典型而丰富。展示了布朗利教授对平时国际法主要问题的实事求是研究精神与实证分析技能,体现了其结合复杂国际法案件自如运用实证分析法学理论与方法剖析各种含混费解的国际法规范的高超水平,揭示了国际法运作的现实情况和国际法在国际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本书内容简介:中华民族传统的农耕文化使我们始终视陆地为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但是,在我们的传统中,海洋意识的传承是不连贯的,至近代以来甚至是缺失的。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我国和平崛起的进程,我们的目光不再受传统的局限,而是越来越多地投向更为广阔和美丽的海洋。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 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大陆公法学人都读过的一本书。 陈新民教授的《公法学札记增订新版)》共收录了16篇文章,主要内容则是以译介和评论几篇德国公法学的名著为对象,文章闪烁着德国人的睿智和陈新民教授的深邃学识。其中多篇直接以行政法学为主题,又有多篇直接在宪法学的背景下直接展开,分别论及宪法和行政法的关联,宪法背景下行政国家的展开,社会法治国的兴起和福利国家的展开等内容。
这本《国际涉水条法研究》由孔令杰、田向荣著,以国际涉水条法研究为题,在明确国际水法与跨境水资源冲突和合作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从历史、法律和政策等角度着重研究了与我国关系最为密切的四项国际涉水法律文件,从争议起因和各方诉求、判决推理和依据、案件启示和意义等方面研究了五个重要的国际涉水案例。全书共分六个部分:绪论为国际水法与跨境水冲突和合作;章为联合国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研究;第二章为联合国欧经委赫尔辛基公约研究;第三章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跨界含水层法草案研究;第四章为国际法协会赫尔辛基规则与柏林水规则研究;第五章为国际涉水案例研究;附录为重要的国际涉水法律文件。《国际涉水条法研究》可供国际法、国际政治、水资源管理、环境生态等学科研究跨境水资源问题的学者参考,也可供从事相关实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特惠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各种海洋法中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为帮助远洋渔业生产者和管理者更准确、全面地把握国际渔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要求,崔利锋、黄硕琳主编的《国际渔业条约和文件选编(中英文对照)》选录了18份中英文对照的国际渔业条约和重要的国际渔业管理文件,包括《执行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的规定的协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联合国粮农组织有关渔业管理的国际行动计划等8份全球性渔业条约和文件(上篇),以及我国缔结或参与的10份区域性和单鱼种国际渔业条约(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