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0%以上,它提供了许多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然而,全球海洋的健康状况在近几十年来每况愈下,海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最紧迫的法律与政治挑战之一。有效的解决方案取决于国家、国际组织等行为体为实现商定目标而进行的协调和合作。本书对海洋环境保护涉及的核心问题和相关国际法律文书进行了系统性评估,并统筹兼顾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了全球海洋治理的主要趋势。 本书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详细分析开始,探讨了主要的全球和区域条约及相关文书,这些条约和文书旨在防止、减少和控制航行、海底开发、捕鱼、倾废,以及陆上活动、海洋噪音和气候变化等新因素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本书展示了国际机构如何扩大其职权,以解决除污染外更广泛的比如生态多样性保护之类的海洋环境问题,并促进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中国海洋”丛书是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专家编著。本套丛书属于“十二五”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内容既有中国海洋基本情况的介绍,又有针对性较强的海洋焦点问题探讨。本套丛书是中国部系统、权威且直接面向海外受众的海洋图书,对中国海洋的真实状况和发展理念进行了解读。 “中国海洋”丛书包含9本分册,分别是:《走向海洋——中国海洋的历史与现状》《经略海洋——中国的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平安海洋——中国的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美丽海洋——中国的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和谐海洋——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海洋管理》《钓鱼岛》《中国的大洋事业》《南海及南海诸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中国》,有中文、英文两种版本,有助于国内和海外人士了解中国海洋的基本情况,进而对中国海洋发展的理念产生一定程度的
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订的《关于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以下简称“1970年UNESCO公约”)是当代靠前社会制定的参与国很多、影响优选的、旨在阻止文物非法转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各种海洋法中重要的国际公约,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本书内容简介:中华民族传统的农耕文化使我们始终视陆地为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但是,在我们的传统中,海洋意识的传承是不连贯的,至近代以来甚至是缺失的。值得庆幸的是,随着我国和平崛起的进程,我们的目光不再受传统的局限,而是越来越多地投向更为广阔和美丽的海洋。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中文本于1983年4月在海洋出版社出版。为了满足立法、管理、科研、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决定再次印刷发行。在以往的使用中,不少读者提出了原中文本中的错漏之处。为了使用的准确性,值此重印之际,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英、法、俄等三种文本,参照有关国际条约和辞书,对公约中文本中一些明显、重要的错漏和不准确之处进行了补正。考虑到原中文本的法律效力问题,仅将补正的条文引注在书页的下方,供读者鉴别,以达准确使用的目的。涉外引用仍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中文本为准,特此说明。
《东京审判研究丛书·东京审判:被忘却的纽伦堡》是东京审判研究系列丛书的译著类作品,其完整地反应了东京审判的全过程,且对检辩双方主张、法官中多数派及持异议者的”意见”、对东京审判之后争执的主要见解等都有准确的记述。《东京审判研究丛书·东京审判:被忘却的纽伦堡》作者艾迪安·若代尔曾任全球历史最悠久的国际人权组织国际人权联盟的秘书长,作为其平生的著作,《东京审判研究丛书·东京审判:被忘却的纽伦堡》也凝聚了他长期从事人权事业的经历所形成的独特思考。
《国际法哲学导论》作者何志鹏从国际法哲学的基本维度入手,确立了国际法哲学的内涵与外延。进而以“国际法是法吗?”启动国际法本体论的探究,通过历史与现实考察,将问题纠正和转化为“国际法是什么法?”,并形成了“平位法”“协定法”“弱法”“不对称的法”的论断。在此前提下,展开国际法辩证法的阐释,国际法方法论的思索,并形成了国际法与法理学、法学诸学科、国际关系学、哲学等的紧密联系。通过对正义、和谐等国际法价值的剖析,通过对主权这一国际法核心观念的反思,对“有罪不罚”这一国际法观念的追问,对国际法遵行机制的考察,对国际社会契约这一国际法理想的阐释,初步提出了构建国际法中国理论的构想。
《靠前公法学》是一本关于靠前法的基础理论教材,主要介绍了靠前法的一些基础理论、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某些靠前法领域的新发展。作者对靠前法的定义、条约的定义、靠前法与靠前法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对联合国靠前法院的作用做了比较全面的分析。本书还提出了靠前组织权利滥用的靠前责任问题,特别论述了澳门的靠前法渊源及靠前法在澳门的适用和效力,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靠前公法学》语言通俗易懂,阐述条理分明,引证严谨,不仅可作为教材,而且也是一部论述靠前法学和澳门有关靠前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理论书籍,值得研读。
国际组织活动日益频繁,功能日益扩大。在与有关的国家和私人进行交往时,国际组织不得不经常面对自身是否享有司法管辖豁免和如何在国内法院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国际组织豁免问题曾作为“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研究的一部分,停留在国际法委员会的日程上长达30年之久。但1992年国际法委员会决定暂时搁置对此问题的编纂工作。近年来不少国际法学者和部分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开始重新考虑并呼吁继续展开和深化对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问题的研究。鉴于此,李赞的《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就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即国际组织在国内法院是否享有豁免和如何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进行研究。《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主要从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两方面加以论证。合法性即指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法律渊源,正当性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先处理的项目。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权国家参加的全权外交
迈克?瓦博研究了不同时代的国际法庭是如何在债权人求偿与主权债务国的偿债能力之间进行平衡的。有关主权债务违约的150多年裁判历史为处理未来的主权债务案件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储备:美国各州的违约、多米尼加和奥斯曼帝国的准接管、委内瑞拉特惠案、前苏联1917年拒绝偿付主权债务、国联、世界大战外国债务委员会、德国1918年后的30年重组以及ICSID关于阿根廷2001年债务违约的仲裁。主权债务争端解决国际实践与法理的显著连续性为建立解决主权债务违约问题的长期性机构提供了路径。
库克、卡利通编著的《大陆架外部界限——科学与法律的交汇》是应联合国海洋事务与海洋法司之邀,由IOC和IHO汇集了全世界的专家编写而成,内容丰富、全面。全书共20章、3个附录,涵盖大陆架的法律问题、大陆边缘特征、资源和相关国际法、大地测量技术、定位方法、水深测量、地震反射和折射方法、重力和地磁方法、地质、数据管理、划界案准备等自然和社会学科问题。翻译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我国从事此项工作的法律和科技工作者,特别是能为在一线工作的同事们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
本书并未告诉读者去做什么,也不因读者处理事情与作者认为可能更可取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加以批评。本书的目的,只是想在分析某些的法律和艺术和文学作品之后,这些分析去促使读者采用比通常的更宽泛的方式去思考,打破法律三段论式的演绎推理的局限去看待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