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这一片美丽而神秘的土地,是早诞生人类的地方,也是法律发展富有特色的地区。一方面,非洲是早形成法律的地方。早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在非洲地埃及就已经出现了立法和司法活动。虽然,这些活动因古代埃及国家的灭亡而不得不中断,但其中的许多制度和原则变成了原住民的习惯而生存至今。由于非洲国家和民族众多,因而保存至今的各种习惯法也特别丰富繁多。另一方面,非洲是早开始移植外国法并予以本土化的地方。自公元前6世纪,随着波斯、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入侵非洲,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也持续影响非洲法的发展。尤其是进入近代之后,非洲成为了英、法、美、德西等殖民国家蚕食的对象,其法律体系,基本上也成为了英美法律和大陆法系的派生支系。在移植外国法的基础上,非洲法也获得了发展。此外,如同本书在各章中所展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