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给读者的这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论》与二十年来已出版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著作(包括我们自己撰写的一批西方法律思想史著作)有很大的不同。其差别主要在于,后者一般地属于叙述性的通史作品和教材,而本书的基本宗旨是对于作为一门学科的西方法律思想史进行整体的分析、考察和总结,纯属研究性的。我们的目的是,使读者能够比较全面地把握西方法律思想史这门学科的有关情况,并大略地预测本门学科在新世纪和新千年的发展远景。除此之外,本书还具有浓厚的史料性。这对于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者和爱好者肯定是不无裨益的。 本书的撰稿人都是长期从事于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和研究人员,而且多半是有影响的资深的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专家。以姓氏笔画为序,他们是: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文正邦——、二、三章;中国人民人学教授、
《外国环境公益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例评析》是我国部涉及多个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和集团诉讼案例评析的著作,其中既有发达国家又有与我国发展阶段近似的发展中国家,它们的环境司法实践从不同方面为我们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环境诉讼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我们精选美国的多个环境诉讼案例,给我国提供了许多解决复杂环境案件的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方法。在发展中国家,印度环境司法实践中法官大胆甚至说是有想象力的做法和推动,被多个国家关注和效仿。我国和印度同属于发展中国家,有着类似的国情,我们要解决环境诉讼难的问题,也需要借鉴印度的经验。
本书内容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专题研究》,分章依次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之间的移交逃犯制度、移交被判刑人制度、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涉及的国际犯罪进行了梳理和论述,旨在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进行归类和整体的研讨,并提出一些学术见解,以期有助于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的宏观把握和理论研究。下编为《文献汇览》 (中英文文本),此部分系统、完整地汇集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外国签订的关于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和刑事司法协助三个方面的27件生效协定的中英文文本(此外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与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菲律宾和乌克兰等国已签署的7件刑事司法合作方面的协定因尚未生效而未收入),并整理、附录了“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国
盖尤斯(Gaius)是一位生活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法学者,他的身世至今不被人们所知,根据对其论著的分析,人们普遍猜测他可能是罗马帝国西部的一位法学教师,盖尤斯写作的时代正是罗马法经历了最鼎盛时期逐渐走向平稳发展的阶段。 《盖尤斯法学阶梯》是罗马法历史文献中的经典之作。它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它对繁杂的罗马私法体系进行7系统的和合理的梳理、归纳和排序,把其中最精华的东西以教科书的形式加以编排。盖尤斯的这一系统的和创造性的工作后来得到罗马君主的赞赏和认可。在公元426年由罗马帝国君主狄奥多西二世和瓦伦丁尼安三世颁布的一项谕令中,盖尤斯的著作,与其他4位古典法时期的法学家(帕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和莫德斯丁) 的著作一起,被宣布具有“法渊源”的效力,这部所谓的“援引法”允许法官们直接投引这些法学家
拉德布鲁赫的人生,是一个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的人生。在当代法律思想史上,他已被公认为一代法学大师。他以哲学上的两元论为出发点所阐发的实证相对主义法律思想,半个多世纪以来对世界范围内的法律思想界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他终其一生都在现象公正和事实公正、表面理性和客观理性之间探求真正的公正和理性。他早期表达的观点与晚年所获的认识,实际上表明了他关于公正思考的一个大回旋——否定之否定。在他的思想历程中,虽然不无偏差失误,但却从未迷失过方向,相反,他愈来愈接近自己的目标。本书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德国民事诉讼法》颁布于1877年1月30日,是一部至今已有130余年历史的经典法典。该法历经一百余次修订,沿用至今。“二战”后的民事诉讼法改革,特别是2001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德国民年的民事司法改革,使该法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在新的立法意旨和司法理念指导下,本法诸多条文得到了修改与完善,法典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为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事诉讼法制发展的动态,译者依据德国民事诉讼法2014年的版本重新进行了翻译,译本比对了《德国民事诉讼法》的德文版本与英文译本,力求使译文更加准确;参考了各位大家、学者对译法的不同意见;吸纳了域内外研究德国民诉法的相关文献,对法条中晦涩难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