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定《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条例》共六章、二十八条,即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为:增加婚姻家庭服务指导工作;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海商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广义海商法,其法律属性目前有较大争议;对于狭义海商法,认识比较统一。在“民商合一”的国家,海商法被视为民法的特别法;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则被认为是商法,或者是商法的特别法。 本书的特点是:,以调整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涵,以我国《海商法》为主线,力求系统、完整和统一;第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研究现实海事立法、司法和航运实践问题,又对海商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加以探讨,并使之有机地结合,为理论和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作用;第三,注意吸收外在海商法方面的研究成果,反映国际海事立法的特点和趋势。本书可作为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海商法教材,也可作为理论研究工作者、海事司法工作者和航运专业人员的参考书。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人们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正确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涉及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的切身利益。涉及到民族的兴旺、人类的文明和社会的发展,而婚姻法就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婚姻法是一部伦理性很强的法律,这次修改所作的补充和细化,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学习、贯彻新法律,对全国人民,特别是公职人员,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应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其中,家庭建设是一个重要方面。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思想来对待婚姻家庭问题,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让家庭多一点理解和尊重,少一点矛盾和冲突,这是人们的普遍愿望,也是时代的要求。
本书融学理性和实务性于一身,在内容和体系的设置上比较简明清晰。在内容上本书将劳动合同的相关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系统分析,并在研究过程中阐明自己对劳动合同制度建立的目的、组成劳动合同制度的要素及通过建立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所要达到的公平、正义与效益理念的理解。 在内容设置上,本书首先是典型问题的提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的列举和归纳以及法条的释义。在熟悉理论内容和实证法依据的基础上,本书将对每一重要知识点辅以典型案例加以说明,并对案例加以分析和精解,以期达到在理解知识点和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能够实际运用的目的。在掌握
本书对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以及时效和期间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就民法总则中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如民法的性质、基本原则、民事主体的体系、法律行为的建构、代理权的性质、诉讼时效届满的效果等进行了探讨。
本书以专题的形式向读者展示公司法修改后的重大制度问题的修改和创新,涵盖了包括公司财产权性质、法人人格否认、一人公司、关联交易、转投资限制、注册资本、公司发起人责任、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等近30个公司法的重大制度。同时,本书并不囿于此次公司法修改,对于尚未被我国公司法所吸收的理论和制度,本书也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研究,以突出本书的前瞻性。在布局上,本书结构独到新颖,本书层次分明,每一专题均严格按照“理论基础”、“国外立法概况”、“确立该制度的现实根据”、“社会各界对该制度的意见的建议”以及“新公司法对该制度的规定及完善建议”共五部分撰写而成,有利于读者把握公司法律制度新理念、新制度、新规定,本现了本书的创新性。本书特有的发展和创新的内容和体系,使其既适合于理论界、实务界探讨和研究公司
本书有的理论深度,可供法学研究生及其他有法学理论素养的读者研习合同法选用。全书分为十七章,主要阐述了契约、契约制度、契约自由、契约关系、契约效力、契约的生效、定式合同、病态契约及其法律救济、契约权利与义务的移转、涉他性契约、交易基础瑕疵与合同效力、合同债权的保全、契约履行中的抗辩、违约与救济、契约法的未来等法律问题。 本书观点举要: “契约自由是合同法的灵魂和生命。” “契约自由的核心是:任何人只能被他所同意的义务所约束。” “如果一种义务不是来源于当事人之自由的意思,它就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法律应对意思瑕疵进行救济。” “契约自由原则因反映了自然法的思想,故其中也应包括正义与公平之义。” “契约效力的根源在于物化意志的交换,这是契约当事人自律的根本。而
《税法学通论》分税法学基本原理、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以及税收救济法五篇,共二十三章,主要介绍了税法的基本内涵,税收法律要素与原则,税收法治现代化,税收基本法的国际借鉴,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行为税法,税款征收程序,税收救济法概论,税务行政赔偿等内容。税法学是一门研究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间发生税收法律行为、形成税收法律关系表现为(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独立的应用法律学科。
本书采用的关系分析的理论、方法打破了犯罪学讲究的沉闷。在研究范式篇,作者对犯罪学的概念、对象,方法、历史发展进行了独特的梳理。在犯罪关系篇,犯罪特性学,犯罪形态学,犯罪定义学以及犯罪规律学构成了——个全新的犯罪学体系。在社会反应篇,犯罪学回归到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被害预防等领域,使刑事规范学和犯罪事实学各自获得了新的意义。
在你我的身边,刑法可能是你最常听到的法律了,可是,很难说究竟在所谓懂刑法,用刑法的过程中真正的理解了刑法。对刑法的理解不是简单地对法条的铭记在心,更包括了一种综合的社会的综合评价,是一种在情况下的社会正义的声张!刑法以社会为基础,各国的社会情况各不相同,中国的刑法要和中国的社会相结合,在理解社会的基础上,你才能懂得刑法制度,刑法规范决不能,也不可以是由某些人随意而造的,它的产生是经历了社会的检验,淘汰,保留而存留下来的符合社会正义的那部分!懂得刑法的社会性,你才能懂得刑法正义性,这也是当代对一个学习刑法,应用刑法者的一个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本书即从刑法的角度对法的社会性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是我们学习刑法的精神的良师。
一位裁缝的儿子由江南考进北京,毕业后只用了四年,竟倡导促成了一部破产法的诞生。从中南海到人大会堂,这里有多少扣人心弦的故事;从工商业到金融界,有多少单位打破了往日的沉闷;从古今到中外,有多少知识运用到了破产官司里;从经济到法制,有多少项改革发生了撞击反射,激发了多少人的潜能 朋友,不论您是否意识到自己是债权人或债务人,您都会发现,这本书能吸引您读下去。
为了紧跟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步伐,及时更新知识,我们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理论课讲义》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际,组织编写了本教程,作为军事理论教学的基本教材。 本教程严格按照新大纲设置的课程目标、课程体系和知识内容编写。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力求体现以下几点: 一是时代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跟新世纪新阶段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运用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资料和研究成果,充分反映当前外军事发展的动态。 二是性。本教程的编写人员都是长期耕耘在军事教育训练线的教员、学者,既有很高的军事理论素养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又对大学生国防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有较为深入的研究,能够较好地把握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的需求。 三是通俗性。军事科学是一门抽象性、实践性较强的科学,其知识体系相对独立。我们力求用通俗简练的语言阐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