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我国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民法研究系列著作中的一册,已在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多次出版,且享有很高的赞誉。2009年曾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对大陆法学研究和教育有深刻影响。 《侵权行为》作者以侵权行为法为研究对象,分别就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体系、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分析、比较、论述,并贯穿了比较法学、案例法学的精髓,使读者透过每个法律问题,体会到侵权行为法的博大精深,既有学术价值,又有实践意义。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作者以一种“传道、授业、解惑”的视角,来审视法学的学习,以“至简、实用、可读”的原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从法学学科的特性、法律人的思维、职业理想,到法律人的养成、学习方法的指导、论文的写作等,深入浅出,娓娓道来,引导法学院新生迈入法律之门,顺利“登堂入室”。
《行政诉讼调解》力求全面、准确、深刻地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剖析,从行政诉讼调解基本理论入手,对行政诉讼调解的内涵、性质与定位,理论基础,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体系完整、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行政诉讼调解》还特别重视比较研究,对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相关理论和实证法进行了细致比较,结合中国实际,对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目标模式、基本原则、基本内容和立法架构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立法设想。这些建议和设想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意思表示错误制度体现了私法自治与信赖保护相互协调的法律构造思想。私法自治崇尚意思自由,民事主体依其意思从事民事活动,若意思表示错误,交易即无效或被撤销。然而,对于信赖意思表示有效的善意相对人,民法又不能不保护,因为交易信赖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寻求错误表意人与信赖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平衡是意思表示错误制度的法律价值所在。为此,意思表示错摸制度包括两项客:一是赋予错误的表意人以撤销权,二是赋予相对人以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 意思表术错误制度涉及民法的核心问题,且蕴涵精采的法哲学基础。表意人享有撤销权的理论根据源于康德、黑格尔创立的自由意志哲学;相对人享有信赖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论根据在于信赖家护思潮。自近代以来,错误犹如一颗摧残的明珠吸引了众多法学家不懈的探索,如曹芬迈夫、朴蒂埃、萨维尼
本书是一部知识产权讲演集,既有针对学界和业界热议话题的探讨,如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保护、《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条款、《著作权法》修改、网络主播的权利等;也包括对知识产权难点问题的分析,如作品的认定与性、“避风港”的理解和适用等。 本书既可作为法学院校师生的参考读物,也便于感兴趣的读者了解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
在清代的地方志、官箴书、官府文书等许多不同类型的文献当中,常可看到声称某地区存在“健讼之风”的记载。上述现象,与学术界以往惯于强调的“无讼”乃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和典型特征的说法形成了某种反差。本书结合文本向度、话语实践向度和社会实践向度的不同视角,对历史文献中那些关于“健讼之风”的书写展开分析,将其视作一类充斥着权力关系的话语,认为此种话语所展现的更多是一种表达性现实,而不能被直接当作对其时历史社会现状的完全如实反映,追问主要是哪些主体基于何种目的对“健讼之风”进行书写,并对此种话语加以传播,以及为了强化“健讼之风”话语的某些预期功能,这些主体又运用了其他哪些话语来加以配合,采取了哪些在其看来有针对性的实践行动。本书勉力追随瞿同祖所开创的那种研究范式的学术旨趣,在
清华大学社会学家严飞,以“附近”作为研究框架,通过8个典型案例真实记录进城务工人群的生存现状,穿插以社会学学者的分析与反思,呈现出一幅“悬浮社会”的现实图景。书中的被访者小区保安阿微、菜场商贩红芹姐、水电工人小傅、家政阿姨小萍等人,都是生活在作者“附近”的普通人,也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形形色色“身边的陌生人”的缩影。作者认为,关注身边的小世界,关注数量庞大但鲜有发声机会的进城务工人群,关注当下社会中断裂与渴望并存的“悬浮”状态,都是社会学家愿与读者共同探讨的重要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极大地丰富了人权观的内涵和包容性,王海根编著的《人权与法制简明教程》紧扣这一主题,分七章,从不同的侧面和视角,既全面系统又简明扼要地对人类在人权领域的思想脉络、实践推进作了概要性的介绍:章,人权与法制概述;第二章,西方人权思想简介;第三章,近代国际的人权实践;第四章,当代中国法制建设与人权保障;第五章,特殊群体人权的法律保障;第六章,人权的国际保护;第七章,人权基本文献介绍。同时为了便于学习《人权与法制简明教程》末附了人权知识问答题,这样安排略可提升阅读兴趣,也可作为人权基本知识的普及读物。
《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 民事领域的法官找法,以寻找“请求权基础”为核心。请求权基础体系是以诉讼攻防为基点的民法体系表达。请求权基础方法在教学场景中体现为鉴定式案例分析,在诉讼场景中则体现为法庭报告技术。本书是作者研究请求权基础理论、践行鉴定式案例教学十余年的成果。全书分三篇十二章,上篇三章勾勒方法,中篇五章梳理体系,下篇四章则以现实案例演练方法并验证体系,以期从方法、体系与实例三个层次,立体呈现请求权基础的方法逻辑、规范体系及其适用细节。通过本书,读者不仅可观察到法律适用如何在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指引下缜密呈现,因提取公因式而高度集成的规范体系如何借助请求权基础卷轴展开,更可体会到实体规范与诉讼程序如何相互趋,如何弥合法学课堂与司法实务的裂缝,并进而了解请求权基础对于
陈丽洁主编的《合同审查的结构与方法(企业合同审查指引修订版)》是中国移动在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之上总结形成的合同审查方法和指南。 ????涵盖了企业可能涉及的各种合同和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示范条款,是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审查时的实用指引。 ????《合同审查的结构与方法(企业合同审查指引修订版)》结合企业在合同审查方面的长期实践经验,对合同审查的架构以及具体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和总结,深入浅出,不失为一部值得参考和借鉴的佳作。 ????
《信用证》共有十个章节:主要是解释信用证定义、信用证做法的优点、信用证的实际操作等;信用证合约与UCP内容包括:信用证标准条款的历史、UCP成为习惯法;信用证的种类;买方在买卖合约下开信用证责任;结汇;单证文件;第七章,欺骗则对信用证做法下买方受骗的探讨等;备用信用证;适用法与管辖权等。
《非正常死亡事件簿》是日本“法医之神”上野正彦通过自己专业的理论基础与30年间2万件以上的验尸和解剖经验,为你讲述法医学不为人知的故事,书中以一桩桩真实案例揭开法医学的本质:死去的人真的只如看上去那样平静吗? 一般意义上的医生诊断活人,但法医却是尸体的专业医生。通过听取“尸体的声音”来推测死因(自然还是意外,自杀还是他杀),揭开尸体的谜题。神秘的法医工作就这样通过一个个案件在我们面前一点点展示开来。 作者不单是一个出色的法医,写作也很有技巧,朴实的语言叙说着一个个充满悬念的故事,让人忍不住想读下去。
本书是本书是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也是福斯特另一本书《正义的语境》的进一步延伸与补充。在本书中福斯特讨论了在社会政治情境中的各个方面,甚至超越国界,正义最终涉及一个规范性核心:人的基本辩护权利。 福斯特认为,自古以来,哲学以多种方式给人下定义,从人是理性的动物,到人是有限且有缺陷的存在者,这些定义都在凸显人是作为辩护性动物这一形象,因此,如果想理解人的实践,我们就必须把他们设想成与各种辩护紧密相连的实践。无论我们想什么或做什么,我们把理由的要求置于自身(和他人),不管这种要求是明确提出的,还是一直隐含的。从这一视角,当人类处于“辩护秩序”中,我们就把社会的情境称为“政治的”情境。 因此,福斯特在这里就缩小了正义的概念,在他的阐述中,正义不仅要求为什么某人拥有或不拥有某种权利或物
中国传统法律很早就突破了客观归罪原则,展现出对犯罪人主观心态的精细考量。以致人死亡等刑事重罪为例,传统律典构筑起从意外到疏忽大意、再到鲁莽冲动、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意图谱系。本书以上述意图谱系为核心,并通过大量判例和律注,解析通过概念连接情境来区分不同犯罪意图的方式。此外,本书还对清末法制变革以来试图在刑事法律中构建起故意与过失的二元意图区分予以评述和司法实践层面的考察。本书不涉及1949年以后的内容。
本书为寺田浩明教授多年来潜心研究中国法史的集大成之作。作者透过史料史实去“破译”体现传统中国社会秩序形成与维系的动态及其内在逻辑的“编码”(code),建构起某种能够深入而又统一地解读历史上种种有关“法”的复杂现象的理论模型。本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以清代的家庭(“共居共财”)、宗族、土地和契约、司法制度(包括民事领域的“听讼”和作为刑事审判的“断罪”)为主。通过对传统中国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中“法”究竟何指及“法为何物”的叙述分析,描绘出了某种从整体和根本上区别于西方前近代法的“另一类秩序”模式。
《网络著作权专有权利研究》是王迁教授的关于著作权专有权利在网络环境中适用研究的学术专著,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媒体融合中的版权理论与运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该著作全书分为七章,以专有权利与网络环境、媒体融合概述为基础,分述了网络环境中复制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发行权的适用,传播权的体系与公开传播行为的构成,网络环境中广播权的适用,网络环境中表演权与放映权的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适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