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高层管理、核心技术人员关心的100个问题做出针对性回答。同时,对中国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已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试图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
近几年来,保险法领域的学术著述越来越多,而且学术份量也越来越重。汪华亮博士的这本专论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的著作又为此一日趋繁荣的研究领域贡献了一己之力。保险合同无疑是连接保险领域诸当事人、关系人的纽带,同时也成为保险法中的基本制度,蕴含了保险法学的基本原理,体现了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而在保险合同中,各种信息提供义务的制度安排与学理依据又是其精髓之一。专以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的信息提供义务为研究课题的著述尚不多见。就立法而言,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诸如保险人说明义务、投保人告知义务以及重复保险通知义务、危险程度增加时的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等。如何将这些系列性的信息提供义务进行统合性的研究,显然是值得学者关注的。《保险合同信息提供义务研究》的一个创新点在于将这些看起来
本书是日本学者研究德国企业集团法制的著作。本书作者高桥英治教授是日本大阪市立大学的教授,法科大学院院长,是在日本研究德国法以及相关集团企业法律问题最为的公司法学者之一。 在德国法的诸多制度设计中,企业集团无疑是具有重大借鉴价值的制度之一。这不但是由于德国本身就是企业集团的发源地和企业集团运作最成功的国家之一,更是因为企业集团在当下的我国尤其具有特别的存在价值。其原因在于中国不但有长期的企业集团发展传统,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企业集团仍是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代表的国家骨干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如何有效协调企业集团内部的利益关系和优化内部的权力配置,以限度地发挥企业集团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一直是制约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关键之所在。在这方面,德国企业集团的组织架构及其权益安排
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高层管理、核心技术人员关心的100个问题做出针对性回答。同时,对中国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已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试图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
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企业必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就企业的环境管理而言,必须面对的两个现实:一是更加严格的环境立法(包括标准),二是更加严格的环境执法和司法。《绿色发展理念下的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当前的环境法律体系,从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出发,围绕企业运营生产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中的法律要求,分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环境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并结合作者丰富的环境法律实践与案例,对环境争议的流程、企业环境法律合规的要求等进行梳理,以期对企业应对新常态下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有所帮助。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问题意识,立足于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人们形成了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采取“积极引入,慎重适用”的共识。“积极引入”已经在《公司法》修订中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慎重适用”?无疑,“慎重适用”绝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如该书论述中那样,妥当地解决适用中的问题。从美国在判例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它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
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对债务人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新分配。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反思实务问题,剖析因果、利弊,以利益平衡为目标,以制定、表决、批准、执行重整计划为主线,完成了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法律制度和规制理念的展开与评判。主要观点如下:一,在制定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时,应慎重引入自由竞争机制;重整计划的内容设计应平衡协调诸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二,为保护表决权人的权益,应完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分组、表决方式与表决规则。三,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审查批准时,应遵循限度接受原则、可行性原则、利益原则和原则。四,应规定特定情况下由管理人替换债务人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同时应效仿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设置专业重整监督人
本书讲述了:在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业务体系中,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一直具有最重要的地位。但是对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的研究水平一直不高,仅仅将其停留在律师业务的简单综合上,并未上升到产品化、系统化的高度。因此,《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精要详解》以机构法务综合支持概念为核心构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将法律服务中所涉及的问题分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制度基本理论、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日常法律服务、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函八大板块。对每一专项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概念、具体操作模式都有详尽的阐释,以期能够对律师和其他专业法律人士的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借鉴和帮助。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问题意识,立足于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人们形成了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采取“积极引入,慎重适用”的共识。“积极引入”已经在《公司法》修订中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慎重适用”?无疑,“慎重适用”绝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如该书论述中那样,妥当地解决适用中的问题。从美国在判例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它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
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企业必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就企业的环境管理而言,必须面对的两个现实:一是更加严格的环境立法(包括标准),二是更加严格的环境执法和司法。《绿色发展理念下的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当前的环境法律体系,从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出发,围绕企业运营生产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中的法律要求,分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环境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并结合作者丰富的环境法律实践与案例,对环境争议的流程、企业环境法律合规的要求等进行梳理,以期对企业应对新常态下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有所帮助。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问题意识,立足于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人们形成了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采取“积极引入,慎重适用”的共识。“积极引入”已经在《公司法》修订中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慎重适用”?无疑,“慎重适用”绝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如该书论述中那样,妥当地解决适用中的问题。从美国在判例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它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问题意识,立足于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人们形成了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采取“积极引入,慎重适用”的共识。“积极引入”已经在《公司法》修订中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慎重适用”?无疑,“慎重适用”绝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如该书论述中那样,妥当地解决适用中的问题。从美国在判例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它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共分10级281条,是一种列举式法规性文件,比较简明扼要,其缺点是制定的条款比较原则。没有把比较常见的人身意外伤害残疾都包括进去,对一些比较少见和复杂的人身伤害残疾更是没有列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指南》就是针对这一问题,在撰写的时候以新制定的《标准》为主线,紧密结合《标准》的赔付原则,对人身意外伤害残疾保险赔付中遇到的相关复杂问题与新情况,作了阐述研究性的外延性扩大解释,使该书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书的作者庄洪胜是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近十几年间编写了12部人身保险方面的专业著作,对人身保险伤害理赔及骗赔对策有的研究。《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指南》可以作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保险理赔实际操作中的一种参考工具书,也可以供全国各保险公司举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