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共分10级281条,是一种列举式法规性文件,比较简明扼要,其缺点是制定的条款比较原则。没有把比较常见的人身意外伤害残疾都包括进去,对一些比较少见和复杂的人身伤害残疾更是没有列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指南》就是针对这一问题,在撰写的时候以新制定的《标准》为主线,紧密结合《标准》的赔付原则,对人身意外伤害残疾保险赔付中遇到的相关复杂问题与新情况,作了阐述研究性的外延性扩大解释,使该书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该书的作者庄洪胜是人民检察院主任法医师,近十几年间编写了12部人身保险方面的专业著作,对人身保险伤害理赔及骗赔对策有的研究。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适用指南》可以作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保险理赔实际操作中的一种参考工具书,也可以供全国各保险公
《公司法的失败:基础缺陷与进步可能》探究了传统公司法存在的基本缺陷以及进步空间,批判性地回顾了公司法的几个经典假设,并结合美国社会现实问题,解构传统公司法的失败之处。同时,《公司法的失败:基础缺陷与进步可能》在重述公司法几大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司法改进之道。
本书以重整计划为中心,以重整决策和经营决策为基本点,以重整计划的制订、表决批准、执行为时间轴,对重整中的公司治理进行研究。在比较研究基础之上,对实践中的重整案例展开实证探讨,并在与我国特殊国情和社情结合的背景下开展法律研究。本书提出:首先,公司治理的本质是对经营者决策行为的规制,应打破传统公司治理研究范式――权力的制约和平衡;其次,重整中公司治理机制是对重整决策和经营决策行为进行规制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称;第三,重整中公司治理机制的构建应来源于对破产重整中新治理主体的正确定位;第四,现行管理人管理和债务人自行管理治理模式的二选一存在诸多不足,混合式重整治理模式符合重整之实践需求、目的和价值;第五,一国破产政策将对破产重整中公司治理机制产生重要影响。
商法的重心曾经由传统突易法转移到企业法。随着经济的发屣,商法的重心再次出现推移,当今商法出现了金融法和企业法并重的模式。然而,既有的商法理论是以交易法理论为重心的,足民法相关理论的翻版。这.方面导致厂民商关系卜的争议,另一方面企业法和金融法的原理却处于空白状态。为厂填补这种空白,本书提出厂集权理论、分权理论,财产权计量理论、商行为程序理论等十个新的商法理论,以此为基础,试图更新商法的原理。是为“商法原理币述”。
《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于2005年初次出版,《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融合了外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中国信托法的实践,资料翔实,研究深入,是信托法研究的书目之一。同时,《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也被一些政法院校作为研究生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时隔十年,作者何宝玉再次精细地梳理信托法的学术成果,总结了信托法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对《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进行了系统地修订,相信对信托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和信托法的修改完善都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在我国新企业法人破产法出台前夕,个人破产制度是否纳入立法,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时过境迁,立法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搁置使得我们有机会再次冷静地反思中国的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是什么?中国能否将之纳入立法?如何构建?对这三个基本问题的解答,构成了本书研究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基本线索。 在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立法传统的中国讨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构,颇有纸上谈兵的嫌疑。然而,个人破产制度离我们是否真的那么遥远吗?个人破产的遥远,也许有如古罗马将破产债务人的尸体予以瓜分的典故,有如中世纪意大利商人被砸烂长椅的传说。然而,个人破产的迫切,几乎就是中国无数房奴足下的一方土地,就是刷卡成瘾的新新一族手中厚厚的账单。个人破产的规模可以小到不能清偿约三千元人民币的俄罗斯公民就可以申请破产;然而,个人破产
本书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本书的特色是作者从比较法角度对法典化一般性问题的剖析——其中不乏对于某些传统论断的反思和批判性分析,充分体现出作者在留法六年期间所积累的比较法功底。作者的研究触及到法典化这一现象中的许多基础性问题和新的挑战……这其中的许多问题,也是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本书以历史为视角,运用比较分析研究方法进行认真地探索性论证。 对在世界发展史上反复出现的法典化现象的发展历程、不同流派的观点等作了分析介绍,对法典化效用的积极和消极方面、法典化的模式选择与立法技术进行了具体分析,对法典法系与普通法系进行了对比。
本书立足于建筑业企业法务人员工作需要,从企业建立、完善法务工作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为出发点,从合同管理、项目经理管理、财务管理、诉讼案件处理、清欠与民工管理等层面系统介绍建筑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技巧,穿插大量文书、制度范本和常用表格、函件模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是建筑企业企业法务工作的案头书,也为律师从事建筑也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信息性隐私权在隐私权法当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书介绍了美国联邦法院所确立的信息性隐私权理论的成果。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性隐私权理论的产生、发展及适用范围,信息性隐私权的性质,信息性隐私权的保护,如何看待信息性隐私权的争议,等等。书中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对美国信息性隐私权进行了系统研究与阐析。鉴于我国民法学者对美国信息性隐私权知之不多,本书内容值得关注。 本书内容新颖,理论前沿,安例丰富,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法官、律师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师生阅读,对我国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对公司法实施中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了深入的研究。以商事审判实践中经理权问题为例,分析了树立商事审判思维的重要性;阐释了公司法规范的原则与结构及其裁判法的意义,认为公司法存在着未具条文的法律原则,如股权平等、资本多数决定原则等,应以法律原则来解释、补充法律漏洞。研究了公司内部意思的形成及其效力,着重对《公司法》第22条的理解和适用提出了见解。
公司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自《公司法》实施以来,随着对于公司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的深入理解,人们越来越重视运用相关法律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公司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和制作要点,正确使用相关法律文书,本书精选我国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常用的文书格式、参考样本或示范文本,并摘录相关法律条文,撰写应用指引和注意事项,以便读者充分理解使用,防范公司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书认同关于法人人格与法人财产权利的交易性功能,但却认为,这仅仅是法人与其财产之关系论中的一层含义。如果进入法人与其财产的制度关系史将会发现,在团体人格的形成与变迁过程中,财产制度一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团体人格的产生是团体财产制度发展的结果,团体人格类型演变也是通过团体财产制度的变化而实现。团体财产制度之所以会发生变化,无非是要将“为财产而活”的法人的“生命”,限制在为法人成员与社会公众牟利,或至少无害的限度以内的安全机制。考察法人财产制度,法人制度之长处与弊端便可一目了然,调整法人财产制度,则可进一步使法人制度趋利而避害,推动民法现代化与社会化。
本书对国际海洋法庭及其海底争端分庭,从《公约》、《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及《国际海洋法法庭规则》入手,结合该法庭的案例,在比较国际法院的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作了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的特点是它有很强的问题意识,立足于解决调研中提出的问题。2005年《公司法》修订时,人们形成了对公司法人格否认采取“积极引入,慎重适用”的共识。“积极引入”已经在《公司法》修订中解决了,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慎重适用”?无疑,“慎重适用”绝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如该书论述中那样,妥当地解决适用中的问题。从美国在判例创设“揭开公司面纱”的规则开始,它就具有在个案中解决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特点,个案考察是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一个传统。
本书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和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颁布的,它对于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和理要意义。本书正是为了配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而编写的。全书紧紧围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监督管理和事务管理实际,分别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理论、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监督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法》条文释义等内容。
《董事会权力法律制度研究:理论与规则》主要运用分析法学的方法,抽丝剥茧,揭示了董事会权力的法律性质,即公司团体内部特殊法律行为和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在论证过程中,作者实现了从法学理论角度,将董事会权力的内容、公司机关分立原理、董事会决议效力规则以及公司意思形成机制多元化等公司法的核心理论问题,与法人制度和理论的统合分析,充分演绎了商事组织架构和法律规则的精奥之处。本书对公司法理论研究和实务运用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以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做为两岸学者进行交流的主题。众所周知,中国大陆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司与企业法制的改革,实为重心。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转轨经济”的背景下,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法制的运作,蕴涵着无比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具有高度的比较研究价值。因此,本书除了收录大陆学者的精辟论文外,也包括台湾学者的评论与回应论文。
本书对公司的起源、财务、资本、经营范围、面纱、控制等多方面的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并对各种企业形式进行比较。公司法学内容浩瀚,学科建设举步维艰,因为其中有许多问题还没有获得深入实际的认识。本书对上述各个方面的研究有的深度和广度,特点是深入实际,贴近实际,可行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