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特丹规则·承运人制度研究:兼论对中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影响》是为了丰富这两大块研究而做的选题。笔者通过对比研读传统海运公约与《鹿特丹规则》,发现《鹿特丹规则》与传统公约在对待海运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的态度上是完全不同的,首先从体制安排上与传统公约不同,这就反映出《鹿特丹规则》与传统公约一个实质性的不同:传统公约没有区分承运人的责任与义务,而《鹿特丹规则》明确地将二者区分开来。从这个角度展开,笔者对《鹿特丹规则》的核心制度——承运人制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进行剖析,认为承运人制度由承运人义务制度、承运人责任制度、承运人特殊制度构成。承运人义务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承运人适航义务、管货义务、签发单证的义务以及交付货物的义务。承运人责任制度又包括承运人的责任基础、责任期间、责任限制、免
本教材旨在使读者对国际人权法的标准及其发展的基本内容是一个全面的理解。它有两个不同寻常之处:其一,它是国际合作的结晶;其二,它引入了主动学习的系统。 《国际人权法教程》第二卷,收入了为了解国际人权法的内容必须仔细阅读的主要公约和其他官方文件。该卷收入所有联合国文件均属官方的中译本。第二卷旨在便于对有关文件的查阅和援引。对许多读者来说,第二卷中的一些文件也可在图书馆里或互联网上找到。诸如经第十一议定书修正的《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欧洲公约》等其他一些文件的中文译本则不易在其他地方找到。
《国际私法》内容简介:为适应高等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运用法学知识的能力,我们组织编写了本套《高等教育法学应用教材》。法学是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本套教材的特点在于突出法学的应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力求与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及法律实务相一致。本套教材强调对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注重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 2.力求与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资格考试,但每年有大量的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无法通过司法考试。本教材力图使教学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相连。 3.力求用简洁、实用的事例说明深奥的原理和规范。在每一本教材中都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
本书根据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介绍少数人权利保护的国际人权法背景;结合对于外理论与实务界提出的少数人的概念的分析与对比,提出自己认为适当的少数人的概念;根据国际人权文件,归纳和阐释少数人权利的主要内容;参考已有的研究成果,分析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必要性;回顾历史,纵向梳理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沿革脉络;透视当下,论述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主要途径,探讨少数人权利国际保护的制度缺陷及其矫正办法;回到眼前,剖析中国少数人权利保护的实践、存在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靠前商事交往的优选化,经济发展的知识化,靠前商务的电子化,调整靠前商事活动的法律、靠前惯例也不断发展变化。《靠前商法(第四版)》力求具体内容的与时俱进,吸收国内外新的理论研究
本书分五编:第一编是“国际私法基本理论”;第二编是“国际私法主体”;第三编是“物权、知识产权与债权”;第四编是“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五编是“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共二十三章。全书采用了国际上比较普遍认可的国际私法学体系。在我国法学界一直存在大、小国际私法学术观点之争,提供选用的就有大、小两种不同体系的教材版本。本书属于小国际私法理论体系,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所接受的理论体系。本书根据我国的涉外民商事立法,特别是这些法律、法规中的冲突规则、外国人民事地位规则和涉外民事程序规则,并且充分注意各国法律和公约有关国际私法的有效规定进行撰写的。运用比较分析和联系实际的方法,基本做到了概念明确,论据充分,以案说法、重点突出,语句通俗,旨在能够为涉外工作单位或司法实际部门在处理涉外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