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和吏治方面,新加坡确实是很有一套的;法治严明、令行禁止、高薪养廉这些在中国很难推行的东西,在那里成了遏制腐败的“法宝”。这些制度在本书中有详细而精辟的阐述,但是新加坡的经验与其说是展示了一种成功的模式,不如说是我们继续思考看似简单的“腐败”问题。在我们法学家看来,似乎腐败就是违法,不违法的就不能说是腐败,违法至少构成了腐败的一个要件;但是经济学家很可能认为违法与否和事情的本质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法律是人规定的,我们可以把某种行为定义为“腐败”,也完全可以不这么定义。在某种意义上,高薪养廉相当于国家用国库的钱“贿赂”公务员,换取他们的“廉洁”行为。由此可见,腐败是可以“制度化”的,而制度化之后当然也就正当合法,不称其为“腐败”了。高薪养廉的经济成本不小,但好处是至少可以造
本书对中国共产党不同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发展脉络进行了细致地梳理,并对不同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社会历史原因、任务、特点及其经验启示进行了详细介绍。全书十二个章节,逻辑框架清晰,资料翔实,是这个领域难得比较全面的一本著作。
腐败与腐败治理是当代人类社会无法回避的共同话题。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都曾经经历过一个腐败严重泛滥的阶段,且腐败高发期都无一例外地集中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转型时期。本书集中讨论了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地区)在转型时期的腐败状况和腐败治理经验,探讨转型期腐败的内在动因和治理路径,进而投射到正在经历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中国,探寻中国式廉政的道路和模式。
本书应用“腐败频度”这一概念,主要是为了概括腐败的基本状况,以便于说明腐败现象高发与低发的态势,准确地预测腐败的趋势,并为遏制腐败的高发势头提供依据。所谓腐败频度,简单地说,指的是腐败发生的频率、规模、幅度、强度与烈度等。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指特定时间内的社会特定层级中腐败行为发生的规模、涉及的范围、参与腐败活动人数的值与相对值等量的规定;另一方面,是指特定时间内的社会特定层级中腐败行为的烈度、强度等质的规定。
《国企廉政风险识别评价及管控研究》这本书倾注了作者刘汪楠的大量心血。本书在剖析国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基础上,将新兴的风险管理科学与古老的反腐课题有机结合起来,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之间的关联机制,为破解国企反腐难题找到了一个新的有效抓手。该书始终贯穿一条“主线”,那就是:通过设计国企廉政风险识别、评价和管控程序,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流程控制,并把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同步融人业务流程之中,查找出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起廉政建设与业务流程之间的关联机制,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洁风险实施控制,从而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准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恰当把握执纪政策界限,提高事实认定、证据甄别、定性分析等实务操作能力,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纪律审查实践,聚焦纪律和审查重点编著本书,对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偏重于纪律审查理论,主要阐述了纪律审查证据的基本概念、种类分类、证据对象、证明标准等,以及收集、鉴别、运用纪律审查证据的原则。下篇侧重于纪律审查实践,依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进行分类,结合纪律审查实践中的常见违纪行为,逐一阐明每类违纪行为的立规本义、违纪构成要件、收集运用证据方法,以及相关政策的把握界限。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准确理解和适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恰当把握执纪政策界限,提高事实认定、证据甄别、定性分析等实务操作能力,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纪律审查实践,聚焦纪律和审查重点编著本书,对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偏重于纪律审查理论,主要阐述了纪律审查证据的基本概念、种类分类、证据对象、证明标准等,以及收集、鉴别、运用纪律审查证据的原则。下篇侧重于纪律审查实践,依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进行分类,结合纪律审查实践中的常见违纪行为,逐一阐明每类违纪行为的立规本义、违纪构成要件、收集运用证据方法,以及相关政策的把握界限。
在法治和吏治方面,新加坡确实是很有一套的;法治严明、令行禁止、高薪养廉这些在中国很难推行的东西,在那里成了遏制腐败的“法宝”。这些制度在本书中有详细而精辟的阐述,但是新加坡的经验与其说是展示了一种成功的模式,不如说是我们继续思考看似简单的“腐败”问题。在我们法学家看来,似乎腐败就是违法,不违法的就不能说是腐败,违法至少构成了腐败的一个要件;但是经济学家很可能认为违法与否和事情的本质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法律是人规定的,我们可以把某种行为定义为“腐败”,也完全可以不这么定义。在某种意义上,高薪养廉相当于国家用国库的钱“贿赂”公务员,换取他们的“廉洁”行为。由此可见,腐败是可以“制度化”的,而制度化之后当然也就正当合法,不称其为“腐败”了。高薪养廉的经济成本不小,但好处是至少可以造
这是一部客观、公正、理性分析中国县委书记这一特殊群体落马情况的力作,对于我党防腐拒腐、党风廉政建设具有较大参考价值。《权力与“笼子”》通过对大量资料的梳理,既总结了县委书记落马的十大缘由及落马县委书记的九大特征,又总结了落马县委书记的教训和启示。同时,汇总了各地预防县委书记落马的实践,提出了防止县委书记落马的建议。,《权力与“笼子”》还列出了落马县委书记档案及对落马县委书记的数据分析。《权力与“笼子”》内容曾在《中国县域经济报》“百名落马县委书记剖析”专栏中刊载,一度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甚至引发了很多县委书记的深刻反思。他们认为,《权力与“笼子”》内容并没有停留在法律的审判和道义的谴责层面,而是真诚地提供了具体借鉴,令其警醒。通过此书,您将会对中国县委书记落马情况有一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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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之名100封优秀廉洁书信编委会编著的《以爱之名·100封优秀廉洁书信》选取了100封优秀廉政家书,有的是父母写给自己的子女,有的是子女写给做领导的父母,还有朋友间、师生间的通信等,内容情思飞扬,感人肺腑,催人深思,真正实现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一种新途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保持思想纯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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