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在法治和吏治方面,新加坡确实是很有一套的;法治严明、令行禁止、高薪养廉这些在中国很难推行的东西,在那里成了遏制腐败的“法宝”。这些制度在本书中有详细而精辟的阐述,但是新加坡的经验与其说是展示了一种成功的模式,不如说是我们继续思考看似简单的“腐败”问题。在我们法学家看来,似乎腐败就是违法,不违法的就不能说是腐败,违法至少构成了腐败的一个要件;但是经济学家很可能认为违法与否和事情的本质没有直接关系,因为法律是人规定的,我们可以把某种行为定义为“腐败”,也完全可以不这么定义。在某种意义上,高薪养廉相当于国家用国库的钱“贿赂”公务员,换取他们的“廉洁”行为。由此可见,腐败是可以“制度化”的,而制度化之后当然也就正当合法,不称其为“腐败”了。高薪养廉的经济成本不小,但好处是至少可以造
腐败与腐败治理是当代人类社会无法回避的共同话题。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都曾经经历过一个腐败严重泛滥的阶段,且腐败高发期都无一例外地集中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转型时期。本书集中讨论了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地区)在转型时期的腐败状况和腐败治理经验,探讨转型期腐败的内在动因和治理路径,进而投射到正在经历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中国,探寻中国式廉政的道路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