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法律与语言研究试图将两者结合起来,正如其作者所言,“显而易见,克服这两个领域的弱点的的方法是将它们各自的优点结合起来。”这样做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利,“社会语言学耇从法律与社会对谁在何时得到什么这一问题的关注中受益,而法律与社会也能够借助社会语言学加深对他们是如何获得它的这一问题的理解。”这种联合是可能的,因为“这两个学科对阶级、种族、人种和性别等方面的社会分化现象已经有共同的关注。”而且,由于实施中的法几乎完全由语言事件(审判、调解、协商、律师会谈等)构成,因此这种交叉联合的前景十分广阔。而目前,没有什么比去研究语言与正义、平等问题,通过法律语言(话语)分析提示法律权力的运行轨迹及其与各种非正义、不平等现实之间的关系更合乎逻辑,更有理由成为两大领域的交叉地。本书算得上是
《基本权利与私法(第二版)》为解释基本权利与私法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模式,并在现行中国宪法制度下,为宪法适用于民事裁判提供一项操作指引,由此激活宪法、扩充民法法源,期备至周全保障民事权利。
本书作为部系统研究以物抵债法律问题的著作,是以物抵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必不可少的参考用书。 本书是在对传统民法上的代物清偿、新债清偿等理论与制度予以深入反思与剖析、对中国的以物抵债交易模式和司法裁判的实践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出了全新的以物抵债理论框架,并对以物抵债的成立、性质、效力、法律关系构造、债务不履行责任等提出了颇为精到的观点,诸多问题的观点和论述填补了学术研究上的空白。
本书旨在通过对个案的办理过程的复盘、思考和总结,传授具体的刑事辩护理念、思维和技术。本书更多的是启发刑辩思维、领悟刑辩灵魂的启蒙读物,同时也希望读者能从中感受到不断打磨的法律匠人精神。这一次,鉴识“技术派”。
本书是对司法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的讨论,核心在于表明社会治理蕴含了司法社会工作的契机,司法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种新型微治理技术。具体而言,在司法社会工作层面,本书一方面从社会治理的视角重新界定了司法社会工作的内涵与基本范;另一方面为了改变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中“两头重、中间轻”的现象,重点研究了审判过程中各种司法社会工作的制度设计与实务规程,同时研究了立法中的司法社会工作等前沿问题。在社会治理层面,本书重点讨论了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儿童权利与儿童福利、校园安全、高利贷衍生犯罪、社会互害、乡村治理等热点与难点问题。这些社会治理问题,未来将成为司法社会工作的重要内容。
《基本权利与私法(第二版)》为解释基本权利与私法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模式,并在现行中国宪法制度下,为宪法适用于民事裁判提供一项操作指引,由此激活宪法、扩充民法法源,期备至周全保障民事权利。
本书要表达和明确的是:在西方的自由至上的观点中,法律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它并不是作为规约和强制而单独存在的,它的制定前提和实施,应该被安排在一些更为重要的前提之下,这一直是西方民主理论所要反复讨论的一个课题。作为深受奥地利经济学派影响的一个自由主义学者(我们姑且这么称呼),莱奥尼在《自由与法律》中,极其广泛地讨论现代社会中的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等领域的问题,并且避免分割去谈论它们,而是试图消除它们在学科上的传统界限,以跨学科的方式进行研究,试图得到怎样保持法律之下的个人安全和自由的平衡的结论。
他写的很多文章有鲁迅的味道,他写的是情怀,他的文章更多的是办案实践中的感悟,他想为这个时代留下点法治亲历者尤其是一个刑事律师的法治日记。
随着市场对法律翻译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法律翻译研究也亟待加强。为此,有必要对现有的法律翻译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以便总结既有成就,了解当前不足,明确未来方向。而这也是编写本论文集的另一初衷,即希望本文集能有益于从事法律翻译研究的学者省却繁琐的搜寻工作,迅速掌握相关文献。为此,对相关论文进行筛选之后,我们从中归纳了五大主题,包括法律翻译的理论、法律语言的特征及翻译、法律翻译的原则、法律翻译的方法以及法律词语的翻译等。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主题的划分不是非常严格的,事实上严格的划分也是不可能的,许多文章可以同时划归两个甚至多个主题。因此,本书中所作的划分纯粹出于实用的目的,即便于读者迅速掌握相关的文献,在一段时间内相对集中地研读、思考某类问题。 本论文集付梓在即,首先要感谢诸篇论文
《中国近代警察法规编年史》涵盖警察法规出台的时间、机构及其中涉及的历史事件和人物,时间跨度包括晚清至新中国成立前,既是一部中国近代警察法规编年史,也能反映中国近代史中各个政权警政的创建和发展,侧面抒写中国近代警察半个世纪的发展史,为学习和研究者开启一扇了解中国近代警察史、理解中国警察的新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