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来自1997年的一系列讲座:哈佛大学的两次霍姆斯讲座,纽约大学的詹姆斯.麦迪逊讲座以及亚利桑的大学的J.拜伦.麦考米克讲座。 本书分为两编,每编两章。编主要是批评,第二编主要是建构。章从规范道德理论本身来讨论规范道德理论。作者的论点是,如果那些从哲学上论证我们应当改变道德信仰或行为方式的人想做的事只是改变这些信仰以及可能受信仰影响的行为方式,那么他们就是在浪费时间。因为,道德直觉既不服从,而且也不应当服从哲学家可能提出的、同道德争议相关联的一切孱弱论证。 本书的头两章着重指出道德和法理学理论的地方性(localness),指出其之所以被当作普适原则提出来,主要是因为其具有修辞的效果。这两章还要着重指出,人们常常把道德和规范的搞混淆了,并因此,人们把法官必须决定哪方“应”胜诉错语理解为法官必
对我来说,最富启示性的发现之一就是,越趋近西方,亦即越趋近自由制度依然比较稳固、信奉自由信念的人数依旧相对众多的国家。那里的人们越不真正准备对他们自己的信念进行重新考察,越倾向于作出让步或进行妥协,也越倾向于把某种他们所知道的自由社会的偶然历史形态视作一种标准。另一方面,我也发现,在那些直接经历过全权式政制(atotalitarianregime)的国家抑或在那些类似全权式政制的国家中,只有为数极少的人从这种经验中更为明确地认识到了自由社会赖以实现的条件和自由社会的价值。
本书从理论到实践,多维视角讨论企业合规问题,解释企业合规的性质和理论根基,分析实务中中兴公司、西门子公司等现代企业合规治理体系。本书不仅从学者角度讨论企业合规的基本理论,还从律师角度探讨了实践中践行的企业合规案例。
从前述法经济学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在现代法经济学肇始之前就已经有大量研究触及了法律和经济的关系,甚至比较系统地阐述了法律和经济之间的关系,但是因为在方法上没有突破,使法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是“两张皮”,没有深入。科斯以及其他早期法经济学家(如贝克尔)的贡献就在于给出了进行法律分析的基本方法和路径。尤其是科斯消除了学者们对法律经济影响力的质疑,给出了对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的工具——交易成本分析方法。之后,现代法经济学迅速兴起。 导论后的第二章,在介绍分析范式这个基本概念后,首先阐述了科斯是如何开启法经济学大门的,说明了科斯在理论和方法两个方面建立了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桥梁。然后重点阐述了作为经济学方法论基础的理性选择理论是如何被扩大使用范围,应用于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随后说明在
本书要表达和明确的是:在西方的自由至上的观点中,法律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它并不是作为规约和强制而单独存在的,它的制定前提和实施,应该被安排在一些更为重要的前提之下,这一直是西方民主理论所要反复讨论的一个课题。作为深受奥地利经济学派影响的一个自由主义学者(我们姑且这么称呼),莱奥尼在《自由与法律》中,极其广泛地讨论现代社会中的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等领域的问题,并且避免分割去谈论它们,而是试图消除它们在学科上的传统界限,以跨学科的方式进行研究,试图得到怎样保持法律之下的个人安全和自由的平衡的结论。
《经济学与法律》一书客观阐述了法律经济学领域各种学术思想的主要观点。本书不试图支持或反对某种任何特定的思想观点:相反,只是想综述每种学术思想所试图表达的内容。本书对法律经济学运动中互为竞争又相互补充的芝加哥学派、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和新制度法律经济学、耶鲁学派、现代市民共和主义和批判主义法学分别进行了介绍。 一本法律经济学内不同学术思想的精要介绍。对研究人员、学者、学生了解法律经济学的脉络有很大帮助。
《美式与欧式跨区域贸易协定比较研究与中国对策研究》对跨区域贸易协定的相关概念与发展现状进行了基本界定,选取了《美国—韩国跨区域贸易协定》《欧盟—韩国跨区域贸易协定》《美国—秘鲁跨区域贸易协定》《欧盟—哥伦比亚和秘鲁跨区域贸易协定》四个协定研究对象,并选择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竞争政策、劳工政策、争端解决六部分内容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分析。另外,本书还以《中国—韩国跨区域贸易协定》和《中国—秘鲁跨区域贸易协定》作为样本,比较了中国与美国、欧盟在跨区域贸易协定中的差异,并对其差异化的根源展开分析,探寻美国、欧盟在跨区域贸易协定不同领域采取不同战略的深层次原因。
随着市场对法律翻译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法律翻译研究也亟待加强。为此,有必要对现有的法律翻译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以便总结既有成就,了解当前不足,明确未来方向。而这也是编写本论文集的另一初衷,即希望本文集能有益于从事法律翻译研究的学者省却繁琐的搜寻工作,迅速掌握相关文献。为此,对相关论文进行筛选之后,我们从中归纳了五大主题,包括法律翻译的理论、法律语言的特征及翻译、法律翻译的原则、法律翻译的方法以及法律词语的翻译等。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主题的划分不是非常严格的,事实上严格的划分也是不可能的,许多文章可以同时划归两个甚至多个主题。因此,本书中所作的划分纯粹出于实用的目的,即便于读者迅速掌握相关的文献,在一段时间内相对集中地研读、思考某类问题。 本论文集付梓在即,首先要感谢诸篇论文
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极大地改变了贸易、投资等国际经济活动的全球图景,暴露了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缺失和“治理赤字”。《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重塑和二十国集团》研究的是在此背景下二十国集团的演进、作用和走向。二十国集团运作伊始,就基于全球治理的效率考量。但是,松散性和非正式性决定了二十国集团的内在矛盾和作为正在形成中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核心的不确定性。本书针对这种不确定性展开,以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关系交叉为视角,重点研究二十国集团的内部博弈和演进方向,特别是在未来全球金融治理体系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定位和功能。
本书以中国传统儒学人文精神与当代法治文明关系的角度切入,展开了就人文精神的概念及所涉及的若干问题;中国传统儒学人文精神作为一个命题的形而上探讨;中国传统儒学人文精神的特点和主要思想观点;法治作为人类的理想与传统儒学人文精神提供的思想价值;传统儒学人文精神的价值理念与法治若干价值理念的比较分析;传统儒学人文精神与法治的结合何以在构建法治的中国模式等问题的研究。
本书为连续出版物《检察论丛》的第23卷,主编为优选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法学博士孙谦教授。全书为近期我国检察领域的全新的研究成果,分为特稿、检查理论、检察实务、热点聚焦、检察改革几个板块,内容包含了从司法监督到公益诉讼等诸多热点问题,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
本书紧紧围绕”公安警察权与公民权关系”进行深入研究。书中探讨了公安行政管理权与公民权关系的基本理论,梳理分析了公安行政管理权与公民权关系的基本规范和基本现状,对平衡公安行政管理权与公民权关系进行了基本思考总结。书中探讨了公安行政处罚权与公民权的基本理论,以及基本规范和基本状况,对公安行政处罚权与公民权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公安行政强制权与公民权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和基本状况,思考了公安行政强制权与公民权的基本关系;探讨了公安刑事侦查权与公民权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和基本状况,思考了公安刑事侦查权与公民权的基本关系;探讨了公安经济侦查权与公民权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和基本状况,思考了公安经济侦查权与公民权关系的基本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