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要旨系列: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审判要旨》内容共分上下两部分,上篇研究、探讨了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及审判实务问题;下篇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本书从比较的视角对我国民事诉讼体制结构进行深入的剖析。立体地刻画了我国民事诉讼体制的基本特征和基本结构,并进而阐明了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体制生成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要素。由于现行民事诉讼体制是原有社会体制的产物。有悖商品经济社会条件下民事纠纷解决的基本特性和规律,已经不再适应我国民事诉讼现在和将来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实现民事诉讼体制的转型。通过转换体制,建构一种能够适应现代社会民事纠纷解决的诉讼体制,这种转换后的新体制是以当事人主导为其基本结构的体制。本书还进一步从技术层面详细地论述了诉讼体制转换的基本作业。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划时代的修改提供了全新的理论和技术指导。
本书是在现代法治的框架内和全球化的背景下,系统深入地阐述和讨论了民事诉讼基本原理和主要法理问题。本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民事诉讼基本理论构成、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之诉、民事诉讼证明、审判程序、民事诉讼判决和裁定以及民事强制执行等。
《举证责任》一书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立场出发,紧密结合我国司法实际.综合运用多种学术方法(历史方法、比较方法、系统方法和辩证方法),在批判地借鉴前人理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举证责任的“两重性”观点,即“非转移性和败诉风险性”是举证责任这一事物的两个基本性质,缺一不可。 ??? 以此为基本点,作者重新深入分析了古今中外有影响的举证责任诸学说,重新解释和设定了举证责任的分配标准;提出了“在特殊的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可以被分割”的观点等。显著地填补了我国举证责任基础理论的空白,拨开了司法实践中的重重迷雾。
《民事诉讼法(第3版)》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有大量的援引、脚注、有关民事诉讼的论文以及许多著名判例都是阅读、研究不可或缺或非常有用的法律资源。从该书本文的内容来看,比耶鲁大学著名民事诉讼法教授JamesHazard1985年著的《民事诉讼法》多两章,约30万字。正如《民事诉讼法(第3版)》作者在序文中所说:“第三版的目的是使这一卷本包括重大变动和发展的内容都能跟上形势,确定内容丰富、翔实”。其次,书内有附录《西方法律出版公司民事诉讼法检索》,共有八章,导言除外。告诉读者Westlaw有关民诉的联邦和州的规则、法令、法规、判例法、判例和论著、评论等等数据库以及多种检索方法。只要我们有Westlaw联网关系,就可随时检索你需要的详细资料。同时还让你可把握新的动态,给你提供新的数据库,仅用你的指端就可拥有法律文献检索资
内容简介
非诉讼纠纷方式(包括传统的调解与现代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即ADR)是现代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主要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系统地探讨了现代法治条件下非诉讼纠纷方式的地位、功能、理论框架以及制度建构;同时,对世界各国现行的、从民事诉讼制度到各种ADR所构成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建构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初步的设想和预测。主导思想是,主张在法治的前提下提倡社会成员的自治性;在注重纠纷解决的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益与效率;在弘扬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提倡协商与双赢的精神,在健全民事诉讼制度的同时,重视发挥传统和新型的ADR的作用,并使二者达到协调和互补,建立适应我国社会现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在海事仲裁中,伦敦海事仲裁的性、其制度的先进性是有目共睹、毋庸置疑的。伦敦之所以能成为重要的海事仲裁中心,长期雄踞国际海事仲裁业的霸主地位,当然有其历史的地理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伦敦拥有十分健全和完备的海事仲裁制度。伦敦海事仲裁制度不仅对英国仲裁立法,而且对国际海事仲裁制度亦产生了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与作为同行的伦敦海事仲裁相比,我国的海事仲裁业还相当落后,海事仲裁制度还不够完善。在不断推动我国仲裁制度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进程中,伦敦海事仲裁制度无疑能为我国海事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进而为实现我国海事仲裁业及海运业在新世纪的崛起和腾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书以英国仲裁法及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规则为主线,运用历史的、比较的方法,从理论
诉讼目的论,诉权论和既判力本质论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三大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其中,诉讼目的论更是在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领域居于核心地位。诉讼目的论在国外(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受到了学者们的高度重视。遗憾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民事诉讼法学界对该问题还未曾展开系统而全面的研究,诉讼目的论甚至还没有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作者选择了此一颇富开拓且具挑战的课题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研究对象,并在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这本很有分量的专著。作者试图在学习和反思诸种诉讼目的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构建体系完整并独具特色的,融保障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于一体的诉讼目的理论。本书从民事诉讼目的概念辨析切入,较为详尽地探讨了民事诉讼目的的主要制约因素,确立民事诉讼目的应予
查明案件事实,弄清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维护,司法的实体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保障,司法程序公正需要司法鉴定来实现,在现代的司法证明活动中,司法鉴定是服务于司法的科技实证活动。那么司法鉴定是什么,该怎么实现司法鉴定?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下刘红、纪宗宜和姚澜便三位教授的《南岭法学学术文库·司法鉴定证据研究》吧。
本书是关于行政诉讼法的非常有特色的专著型教材。全书分5编、15章。除了总论,分别为:受理条件(法院可以审理哪些案件),审查标准(法院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标准是什么),救济方式(法院能够给予当事人什么样的帮助),以及诉讼程序(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程序)。本书的篇章结构并不采用《行政诉讼法》的章节体系,也不同于主流教科书的体系。作者何海波,法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师从我国行政法学家罗豪才教授,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目前行政法领域的中青年学者。
本书的理论核心,是论证从“三方诉讼构造”到“四方诉讼构造”的理论转变;文章的写作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是从犯罪的私人侵权性特征出发对传统犯罪观念的反思;二是对被害人的复仇与赔偿心理在刑事程序中的疏导与限制。从条线索出发,论述了被害人在公诉程序中的作用、检察官与被害人的关系、自诉程序对于被害人的意义以及赔偿对于被害人的重要性等;而从第二条线索来看,被害人复仇心理实现于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中,被害人获得赔偿的心理则主要通过带民事诉讼、独立民事诉讼和国家补偿制度来实现。本书提出,犯罪的概念是严重的私人侵权性,由此伴随着犯罪本质、刑罚目的和量刑根据的转变,国家在惩治犯罪人与保护被害人中应当保持适度的介入。我们应当建立一种新的犯罪概念观,打通犯罪行为、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之间的
本节是一本反映我国刑事证据法学研究现状和研究资枓的文献性论著。分部分:1.证据制度基本理论。2.证据论。3.证明论。各部分均由三方面组成,首先是理论综述,其次是相关文献,再次是文章索引。通过综述部分,一个具有法学基础的人可以快速知道我国证据法学的研究现状;通过文献资料,对该问题即可初步了解;通过索引,可以帮助他进一步学习和研究。
本书共分5个章节,对民事裁判的方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探讨和研究,具体内容包括民事裁判方法的现状及其改进、发现请求权、请求权定性、寻找请求权法律基础、确定请求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对本书的组成需要有个交待:书稿的多数文字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浙江大学学报》、《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对于杂志社及其的编辑们作者理应表达由衷的谢意。部分是我的博士论文,当然有部分修改;第二部分主要是近年来研究行政法源的学术研究成果;第三部分的第九至至十七章曾以《行政违法研究》为题由杭州大学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其中既有删增,也有修改。本书取名为《司法审查的基准——探索行政诉讼的裁判技术》包含了作者的个人奢望:学习法律原理的一个基本目标是解决个案,个案的解决依赖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不同的处理技术,目前的研究成果希望对此有所贡献。
本书提出刑事审级制度之审级独立、上诉不加刑、有限审查等基本原则,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裁判的正确性、促进程序公正、统一法律适用、防止权力滥用以及解释和发展法律等功能。对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审级制度从刑事审级制度模式、刑事法院等级、初审程序和上诉审程序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获得启示。挖掘刑事审级制度之认识论原理、价值均衡原理、技术原理等原理。剖析我国刑事审级制度的理论、立法、实践缺陷,对我国学界存在的三审终审制改革方案进行评析,指出三审终审制的建立在我国可能遇到的障碍。提出我国刑事审级制度改革应当分为近期、中期、远期改革的目标,并就其实现的措施进行分别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