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牙膏工业的发展而制定。 本标准对检验过程中不易操作的技术指标,进行了细化,并对牙膏用全塑复合软管的重轻缺陷进行划分,并详细制定了全塑复合软管的验收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牙膏蜡制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三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爱索尔(广州)包装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燕锋、金岚岚、陈晓岚、魏雨、王鸣、刘杰、邓戈、王隆伟。
洗涤剂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将其分为合成洗涤剂和肥皂两大类。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洗涤剂的应用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卫生状况的标志之一。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消费者对洗涤剂的质量和品种的要求也在逐渐提高。 洗涤剂产量大、品种多、应用范围广。洗涤用品工业的快速发展满足了当代消费者对健康、清洁生活的需求,现在洗涤剂的品种日益细化,市场上各类洗涤荆琳琅满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与此同时,一些媒体对洗涤剂的介绍和宣传往往不正确或不够准确,部分厂商在广告中有意无意地夸大自己产品的功能,也给消费者带来一些困惑。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还对洗涤剂的一些商品知识感到疑惑:用“二合一”洗发液与洗发、护发分开使用哪个效果更好?香皂、沐浴液、洗面奶和洗手液等洁肤用品各有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绿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太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新宇、其木格、高欢泉、张辉、李晓辉。
本标准是对QB/T 2485——2000《香皂》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248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名称涵盖的范围; ——增加了产品标记内容; ——取消Ⅰ型产品“总游离碱(以NaOH计)、乙醇不溶物、氯化物(以NaCl计)之和”指标,单独设立“总游离碱”、“氯化物”指标; ——取消了Ⅰ型产品“水不溶物”指标; ——增加了对Ⅱ型产品“水分和挥发物”的要求,修订了“水分和挥发物”报告结果的折算式; ——增加了“总五氧化二磷”指标; ——增加了透明型香皂的“透明度”指标及测定方法; ——修订了试样的制备方法; ——增加了试验方法中相关内容的要求; ——修订了检验规则; ——修订了标志、包装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是对QB/T 2387-1998《洗衣皂粉》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2387-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产品的分类及标记,增加了无磷型洗衣皂粉中磷酸盐指标; ——增加了“表现密度”指标; ——增加了“游离碱”指标; ——以“总活性物”代替原标准中的“总表面活性剂”,修订了总活性物的指标; ——增加了干钠皂的指标,取消了“脂肪酸钠对总活性物的比率”的指标; ——修订了pH的指标; ——修订了去污力测定方法及评价方法; ——增加了对保持期的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锂基润滑脂的分类和标记、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脂肪酸锂皂稠化矿物润滑油并加入抗氧、防锈添加剂所制得的润滑脂。 符合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工作温度在-20℃~120℃范围的各种机械设备的滚动轴承和滑动轴承及其他摩擦部位的润滑。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尚鹏、何琼、高欢泉、张宝莲。
本标准第6章、第7章(试验方法除外)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790--20036医药凡士林》。本标准与GBl790--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特性”和“识别”章(见3、5和6); ——增加“外观”技术要求(见7); ——删除了“性状”、“紫外吸光度”、“异性有机物”技术要求(见2003年版的4); ——对“滴点”、“锥人度”和“硫酸盐灰分”的质量指标进行了修改(见7,2003年版的4)。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英国药典BP一2008中《白凡士林 )、《黄凡士林》(英文版)编制.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BP一2008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本标准与BP一2008版的主要差异: ——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取样”、“包装、标志、贮运及交货验收”等章;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绿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辉、赵新宇、严方、其木格。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邹平福海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银军、陈文、黄亚茹、李晓辉、王志刚、葛赞、陈冠群、周云、王侃。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对QB/T 2153 1995《工业油酸》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2153 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订了碘值指标; 修订了水分指标; 修订了色泽指标; 增加了C18:1(顺(式)十八碳-9-烯酸)含量指标和分析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博兴华润油脂化学有限公司、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代军、姚晨之、叶建泉、赵福军。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代替原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T 2153 1995《工业油酸》。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ZBY 44004 1989: QB/T 2153 1995。
本标准代替GB/T 13174-2003《衣料用洗涤剂去污力和抗污渍再沉积能力的测定》和GB/T 15815-1995《衣料洗涤剂性能比较试验循环洗涤白棉对照布法》。 本标准与GB/T 13174-2003和GB/T 15815-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改变了标准名称; ——整合了GB/T 13174-2003和GB/T 15815-1995的主要内容; ——取消了GB/T 15815-1995中launder-o-meter型去污试验机,仅保留Terg-o-Tometer型; ——取消了GB/T 13174-2003中有关白度保持的测定方法、评价方式等内容; ——原标准中的资料性附录B~附录E,改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在引用时更改了附录顺序,并修 改了部分试验过程;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E、附录F和资料性附录G,给出了Q值检验法的使用指导。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6885:2006《动植物油脂茴香胺值的测定》(英文版)。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对ISO 6885:2006进行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将“本国际标准”改为“本标准”; ——用小数点“.”代替原文中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对有关公式进行了编号。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郑州远洋油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郑州良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是对GB/T 17526 1998《漆蜡》的修订。 本标准与GB/T 17526-1998的主要技术差异: ——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了修改; ——根据漆蜡的用途对其进行了分类; ——对质量指标项目进行了调整; ——对质量指标中相关指标值作了修订; ——删除了原标准中的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飞龙、张瑞琴、王成章。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7526—1998。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北丝宝日化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上海联合利华有限公司、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有限公司和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皮峻岭、沈敏、胡茵、朱介兵、张科峰、杨依瑾、李琼、康薇。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进行编写的。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晨之、汤万金、李晓辉、杨跃翔、于文、何琼、赵新宇、赵建利。
本标准代替GB/T l3826—1992《湿式(非金属类)摩擦材料》,主要技术内容与GB/T l3826—1992相比有如下改变: ——增加了前言部分; ——修改了原标准中的静摩擦系数和动摩擦系数; ——修改了原标准中湿式摩擦材料的磨损率、对偶磨损率。 本标准中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重庆意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奔马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长命摩擦材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华军、何干、邵新安、任长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l3826—1992。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北丝宝日化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花王有限公司、汉高(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华银日用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皮峻岭、李琼、沈敏、康薇、张科峰、许峥、杨依瑾、张沪青。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第5.5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是在执行GB8372《牙膏》的基础上,结合牙膏的功效特点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归1:3。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太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辉、徐有其。 本标准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