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刑法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由于行为人不积极救助法益或者不阻止犯罪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各国在司法实务中均将不作为犯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但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并未在刑法总则中明文设置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条款。因此,如何合理限定不真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成为重要课题。 本书是围绕不真正不作为犯展开系统的教义学研究的著作,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指出目前我国不真正不作为犯研究的问题所在,提出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主张,并结合实践中不作为引发的刑事责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促进刑法学理论的深入发展,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深入研究不作为犯罪的共犯问题、缺陷产品的刑事责任等问题,对于解决司法
本书聚焦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问题,围绕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实现本体、理论基础、实现原则、实现要件、实现过程、实现现状、实现对策等展开专题研究。本书所作研究,不但有助于对深化政府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问题的认识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引导,促进相关学术理论研究的更新与发展,而且对促进相关国家机关建立、完善公务员职务违法责任及其实现机制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不真正不作为犯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刑法以作为形式规定的犯罪。由于行为人不积极救助法益或者不阻止犯罪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因此各国在司法实务中均将不作为犯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但
作者从实用性入手,设身处地地品味一个司法实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书,把满足司法实务工作者的需要作为标准,着力解决现实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使读者从这本书中能够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答案,这是作者的个追求;第二,作者选择了新。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的立法在创新、司法实践在创新,新罪名、新类型的犯罪也在不断出现,把握一个新字,把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立案标准原原本本地诠释给读者、系统地告诉读者,满足读者渴望学习新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的需要。第三,作者选择了准确。在关键问题的诠释上,力求做到每一句话都有依据,都能够在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案标准中找到出处。也只有做到了准,才能提升这本书的权威性。第四,作者选择了开放性。对一些有争论的问题,作者力求列出主要的代表观点,将它们全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渎职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罪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