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分上编研究述评、下编代表性论文精选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研究概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点研究问题与争议等。
本书首先界定了结果加重犯的规范构造,明确了我国刑法典中结果加重犯的存在范围。之后运用动态的责任主义观点,提出在实质责任论的背景下,危险性理论能够解释结果加重犯存在的合理性。进而探讨结果加重犯成立的限定规则,提出应当在客观归责和主观归责的分析之后运用 全等审查阶层 理论判断因果历程偏离情形的归责,并对结果加重犯的未遂以及共同犯罪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结果加重犯的司法认定,对本书提出规则的可操作性予以检验。
目的犯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该目的要么有助于明确犯罪故意的内容,使此犯罪故意能够很容易地区别于其他犯罪故意,要么能够对犯罪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产生影响。断绝的结果犯的目的是直接故意的内容;短缩的二行为犯的目的是故意之外的主观超过要素。对目的犯的研究必须采用类型思维方告。不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不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限制解释;真正的非法定目的犯是开放的构成要件,其适用方法是目的性限缩。
本书从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方面认证了单一正犯体系的合理性,并认为我国刑法采取的正是单一正犯体系。在此基础上,本书对我国犯罪参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从世界各国的犯罪参与立法来看,存在以德日刑法为代表的二元犯罪参与体系(区分制)与以意大利刑法和奥地利刑法为代表的一元犯罪参与体系(单一正犯体系)。我国刑法的共同犯罪规定究竟属于哪一种体系?这是研究我国犯罪参与问题的前提。从目前我国学界的状况来看,绝大多数学者在没有论证这一前提的情况下,盲目地认为找国采用的是区分制。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在国外产生的重要学科。犯罪学研究的重镇一直在国外,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犯罪学研究要想得到很大的发展,必须很好地吸收全人类犯罪学研究的精粹。美国等其他国家犯罪学发展的成功历史也表明,翻译国外的重要犯罪书籍,是发展本国犯罪学研究、提升本国犯罪学水准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直将犯罪学作为重要的出版方向之一,此次将《犯罪学名著译丛》介绍给广大读者,也是致力于发展中国犯罪学事业的重要举措。 收入本《译丛》的名著,主要是根据下列标准来衡量的:一是在犯罪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二是获得过重要学术奖项的;三是统计研究表明被广泛引用的;四是与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关系切的。 本《译丛》是一套开放的丛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尽可能多地把犯罪学名著翻
根据犯罪进展的不同区分犯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在此基础上区别量刑,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当然要求。但何谓犯罪既遂、其标准是什么,并不是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已经明确了的问题。 本文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部分,犯罪既遂的标准。犯罪完成并非犯罪人的主观目的的实现,也非自然意义上的行为的完成,而是体现立法者立法意图的犯罪完成。第二部分,犯罪既遂的范围。第三部分,犯罪既遂的类型。该部分结合不同的犯罪类型,指出了犯罪完成的具体标志。第四部分,犯罪既遂与刑法相关问题。就犯罪既遂与刑法中的相关问题如结果加重犯、共同犯罪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本书借鉴了“刑事一体化”研究路径,将证券市场的刑事责任问题置于中国证券市场的资源环境中进行考察,研究证券欺诈犯罪滋生、繁衍的土壤。采用系统分析的研究方法,首先是以本土的制度资源环境作为对证券市场刑事责任问题进行研究的背景,结合证券市场的宏观背景、行为背景和专业特点,对证券市场刑事责任的必要性与适度性进行考察。其次,结合了公司法、证券法的学科知识,对证券市场的法律体系进行多方位、多层面的剖析,以探讨证券市场刑事责任的合理架构。
刘莹的这本《刑法罪名与定罪量刑标准精解》共分为刑法概述和各罪详解两大部分,从正确适用法律的角度,重点讲述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一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刑法》规定了450个具体罪名,各罪的构成要件各不相同;了解每一种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才能准确认定某一种行为是不是犯罪,如果是,则构成了哪一种犯罪。二是阐述每一种犯罪的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在《刑法》规定的451个具体罪名中,有许多罪名容易混淆。三是列出每一种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刑法》中的各种犯罪,国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后来又有哪些补充规定和司法解释。本书内容全面、体系完整、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可供公检法机关办案人员、执业律师、法学院校师生学习和参考。
本书是“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的批科研成果之一。刑法及刑法理论全球化的契机是日益严重的犯罪全球化浪潮的冲击。首先是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和腐败的全球化,而且这几种犯罪交织在一起,成为对人类日益严重的威胁,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单独应付这种威胁。这就要求全球统一行动,逐步实现刑法及其理论的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开展广泛合作,预防和打击犯罪。
以刑事一体化为视角对刑法进行研究是继李斯特“整体刑法学”、甘雨沛“全体刑法学”之后,储槐植教授提出的一种刑法研究方法论。借用储槐植教授的方法论,作者从事实、价值、规范三个层面,即从犯罪学、刑事政策学、刑法学等三个学科交叉的视角下,对当代犯罪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反思。 在犯罪学基本理论方面,通过犯罪学本体论的反思,揭示了中国犯罪学研究路径的局限性,提出了实现犯罪学整合,创造犯罪学自给自足的知识体系,建构本体犯罪学的设想;通过对控制与预防犯罪方针、基本策略和具体策略的分析,提出了新时期控制与预防犯罪的设想;通过对洗钱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剖析,提出了建设性的预防和控制犯罪思路。 在刑事政策论中,通过对刑事政策的历时性考察,梳理了刑事政策的概念和结构层次,以及与公共政策的区
“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予以充分关注,尤其是对管辖、证据、司法鉴定、强制措施适用、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刑事和解等方面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从多角度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选择方案。《职务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是其中一册。
本书收录了马林诺夫斯基和塞林的经典之作。马氏对美拉尼西亚和特罗布里恩的初民生活作了个案研究,以令人信服的手资料,对这两地的初民生活、习俗规则、法律制度作了新的揭示。塞林对美国移民社群和本土居民的犯罪现象作了社会、文化、心理、伦理层面的探究和比较,使人们对犯罪问题有了一个实证性的认识。
这本《监狱学》是一部清末民初的法律史料,原书系京师法律大学堂系列笔记之一,由日本法学家小河滋郎主讲,熊元翰编辑。现经点校和注释后,收入“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全书分为绪论和两编。编“总论”有6章,第二编“犯罪及刑罚”有13章。书末有“监狱律草案”。本书虽距今已百年左右,但从中可窥见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而书中涉及的许多法律问题,至今仍有其参考和借鉴作用。本书介绍了监狱的沿革和不断改良的过程,以及各国监狱的历史和现状;同时,对于犯罪、犯罪者的类别、犯罪的预防、刑罚的类别和执行方法、监狱的改造、感化法等都作了介绍和评述。其中关于对囚人感化心性、培养技能、康健体魄、增进知识、尊重人格,以及顾及他们刑满出狱后的生活、职业、不受歧视,保护囚人中的未成年人等,都体现了法律中的人道主义
本书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围绕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中所涉及的暴力犯罪的被害人问题进行了论述。因为根据各国立法的状况,国家补偿对象重点是暴力犯罪的被害人。认识这类被害人的特点和被害后果的严重性,对于补偿立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该篇把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问题提到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这就把犯罪被害人问题同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下篇重点论述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有关犯罪被害人补偿立法的现状以及对我国被害人补偿立法的初步设想,内容包括:国家赔偿、犯罪人对被害人的损害赔偿以及犯罪被害人的国家补偿等;一些国家和地区补偿立法简介、我国犯罪被害人国家补偿立法的具体设想与被害人社会援助和社会救助问题。后,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犯罪被害人补偿法作为附录,以供研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