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信息披露导论》是证券法学专家郭锋教授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研究的最新力作。该书全面构建了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理论框架,详细阐释了信息披露主要制度,包括信息披露价值功能、信息披露学说、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类型、自愿披露与安全港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违反信息披露规范的民事责任;同时,对信息披露主要文件类型和证监会制定的格式准则进行了介绍,对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自律监管,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实践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分析。
本书从非标业务的含义及主要模式讲起,以业务主体、融资项目、投资方式、增新措施以及项目文本为专题,就非标业务中常见的风险进行了逐一分析,并附上详尽的案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就相关风险点做了重点提示,给出了风险防范提示。
本书不仅从经济学和法学视角分析了资产证券化的经济本质、风险特征及其法律关系构造原理,也分析了资产证券化与金融危机的关系,并对金融危机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反思。
新三板经过近两年的迅速扩容,挂牌公司数量已悄然破万,越来越多的创业型、创新性中小微企业借由新三板拓宽了融资渠道,提升了知名度。虽说现今新三板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从其整体所处的发展阶段来说还是处于初级阶段,相关制度建设、市场融资能力等各个方面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新三板操作实务指引》通过梳理新三板相关业务制度,结合在实务中逐步积累起来的一些零散而琐碎经验和案例,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的新三板知识体系,能对读者了解、把握新三板的运行规则和机制有所助益。
就我国目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特定时期来说,在企业的帮助下,进行实际业务的模拟实习,从中传授工作经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显得更实际一些,使得学生在短期内就可以经历在实际中往往要持续很久的一项业务的全程。可以突破单一企业在业务范围方面的限制,可以为实习生们提供各种行业、各种职业、各种业务的模拟培训,大大拓宽学生们对于实践的视野,因而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模拟实习可以专门设计那些刚刚起步的、但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业务培训,从而储备一些符合发展需要的人才。 我们的讲授方式除了给学生们讲授业务流程、问题解决技巧之外,还用图片化的原始文件直接地指导他们如何处理这些文件:如何阅读、如何管理、如何发现问题和起草。这种培训方法使得学生们几乎是身临业务其境,直观地感受不同的法律业务。
本书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含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期货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准则。 按综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公司设立变更、人员管理、业务、财务、结算、协助查询冻结扣划、IT治理、信息披露、反洗钱、投资者教育及保护等分为十二大类。 具体业务按经纪、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固定收益、投资咨询、融资融券、金融期货细分为八类。 对法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杜绝了失效法律文件的编入。 按照时间顺序提供了查询索引。 附光盘,便于复制下载。
《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以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为背景,撷取了司法实践中频繁发生而又极具理论价值的若干证券犯罪问题作为研究切入点。《全流通时代的证券犯罪问题研究》研究始终站在刑法谦抑原则、行为无价值及形式解释和实质解释相统一的立场,阐释证券犯罪的概念、类型、法益和被害人,剖析证券犯罪行政认定与刑事认定的关系和衔接。主张以因果关系推定规则认定证券犯罪的因果关系。运用部分犯罪共同说,提出共同犯罪罪名确定规则,讨论各类证券犯罪的从犯形态及转化为共同正犯的情形,主张从物理的因果性和心理的因果性入手区分不可罚的中立帮助和可罚的帮助行为。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内,探讨兜底条款的刑法解释。
《证券法苑(第十二卷)》包括如下栏目:公司治理共收录了5篇文章;*市场共收录了5篇文章;内幕交易共收录了5篇文章;制度评析共收录了4文章;监管执法4篇文章。
《证券法学(第四版)》将目前先进的美国证券法的经验与我国证券法制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立了一套与以往出版的证券法书籍完全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全书以证券法基本原理为核心,围绕原理层层展开,体系完整而系统,具有清晰的、内在的逻辑联系。从基本原理到民事赔偿责任,本教材始终贯穿着市场经济的基本哲学,提倡贸易自由,市场自我调节为主,政府干预为辅,并在具体制度的介绍与设计上体现出来。因此,在写作基调和指导思想上本书也有重大的突破。 本次修订主要是基于第三版(2011年)以来的众多变化。
本书作为股东股权法律实务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分析了股东股权的资格条件及其认定、股东出资及其形式、股东与章程及董事会关系、股东的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股东与其他企业形式的投资人比较等。全书的内容以股东为核心进行展开,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从各个不同的方向延伸,建立了对于股东地位及其责任理解的立体网状结构概念,使读者对公司法这个舞台上的主角——股东这一角色有充分的把握,为任何一位现在的和未来的股东提供一个法律方向的指引。
私募股权基金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不仅可以为企业提供其发展所急需的资金,而且还可以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经营,并使企业财务更加透明。从而使私募股权基金在企业进入盈利期后可以通过上市、股权转让或者转卖给行业中的战略投资者而退出所投资的目标企业。 本书根据“私募股权基金募集,企业融资,提供增值服务,退出目标企业”的线索展开,从中国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角度出发,论述了中小型企业引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着重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不同组织形式的设立和运作,接着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企业之间如何成功地进行投融资,并在私募股权基金进入目标企业后如何对目标企业进行改造,后分析了私募股权基金通过资本市场的上
《证券法学》在法律学科理论中属于相对新颖和跨学科的专业门类,无论对法学、金融学、经济学、财经学、管理学等都有涉猎,这是因为证券法所规制的资本市场居于所有市场的前沿高端,其不仅包含了对资本及其资本市场丰厚内容和诡谲多变的特点的探讨,也论述了现代法治政府监管和引导市场能力及其规制方略的内涵与结构。 为了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强有力的政府监管必不可少。有市场交易活动就必须有市场规制及其监管,市场交易也只有在科学的监管之下才能有效运行。由于资本市场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市场而言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和投机性,因此,更需要通过不断完善 游戏规则 的方式,即建立体系严密,内容科学的证券法律体系,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本书阐释了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制度的法理渊源和适用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八十九条*款中的 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 修改为 公告 ,*款第八项中的 报送 修改为 公告 。 删去第二款。 (二)删去第九十条*款。 (三)将第九十一条修改为: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四)将*百零八条、*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中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修改为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 (五)删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英国投资基金为发达的阶段。今天,美国的投资基金业拥有世界上*的资产量和完备的管理系统,号称“基金的王国”,在全球基金中占主导地位。 作为后起之秀,中国基金市场目前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高速发展一方面是中国投资市场热度的体现,一方面也得益于对外国成熟市场经验的借鉴。当然,游戏形式与游戏规则毕竟是两个概念,形式的多样并不代表规则的完善,因此,这种学习和借鉴将一直继续,毕竟中国的基金之路还很长。 基于此,本书对中、美、英三国基金市场现状、立法内容、立法特点分别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法律、案例进行解读,并通过比较分析帮助中国读者掌握美国和英国成熟市场的立法和实务经验,同时也为外国读者了解中国基金市场现状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和基础。
为帮助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正确理解、适用和遵守《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的有关内容,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联合组织编写了本书。本书结合《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的起草、修改过程,对《追诉标准》及《补充规定》中规定的10种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以及11种相关经济犯罪案件的犯罪构成、追诉标准适用以及司法实务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研讨,收录了证券、期货类犯罪的典型案例及评析,附录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司法解释。本书对于准确查处证券、期货类犯罪案件,提高查办案件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和证券、期货从业人员重要的工作书籍,也是法学、证券、期货理论界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释法典”丛书是我社集数年法规编撰经验,创新出版的大型实用法律工具书。本套工具书不仅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成果,而且秉特权威、实用的理念,相信能够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适用法律的*工具书。 本套工具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主线,结合日常司法实践领域确定分册,独家打造七重法律价值: 一、出版权威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所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二、内容全面 书中收录的法律文件均为近三年来国家大规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后的现行有效文本。各分册涵盖相关领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适用解释及函复。 三、注释精炼 本书在重要
本书从美国有关证券欺诈判例中撷取了十几个经典判例进行了编译,主要涉及内幕交易和虚假陈述这两种普遍的证券欺诈情形。在判例筛选过程中,编译者着重考虑了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即重大性、主观故意与因果关系等要件,高度重视了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并结合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对集团诉讼给予了相当关注。尽管这一编译项目的原本目的是通过解读美国法上的证券欺诈民事责任为我国反证券欺诈立法和司法提供比较法资料,但我们认为这些判例对于教学研究工作、法律实务工作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有鉴于此,我们将其公开出版,与读者共同分享这一成果。
作者通过总结梳理境内外市场丰富的案例,从法律的角度对证券交易异常情况进行了深入剖析,尝试探讨在日益多元的价值体系下,如何确定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中的主导价值,如何合理分配市场创新动力带来的外部效应和市场组织者的法律责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以《证券法》修改为核心的制度完善建议。因而本书具有较强的资料性和实用性,相信能为国内相关研究和证券交易异常情况处置的监管实践提供较好的参考和借鉴。
本书是国内本系统研究证券集团诉讼的著作。全书由8章构成,主要包括证券集团诉讼的优缺点剖析、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重大变革及其关键环节介绍、其他国家证券集团诉讼的立法与实践、中国证券诉讼的缺陷与完善、以及国内外著名证券集团诉讼案例评析等。本书核心在于通过比较法的考察和分析,探讨证券集团诉讼、尤其是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模式对中国的可借鉴性。本书的终结论是,作为人类智慧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为有效的一种制度,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在为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提供救济方面所具有的显著优势是中国立法与司法实践所不能回避的;中国证券市场的真正法制化发展,必须依赖于对证券集团诉讼国际先进规则或其中部分元素的充分借鉴。
本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共收录40件法规。其中法律1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4件,司法解释1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件。
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是读者选购法律图书的主要目的。法律文本单行本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单纯的法律文本中的有些概念、术语,读者不易理解;法律释义类图书有助于读者理解法律的本义,但又过于繁杂、冗长。“实用版”法律图书至今已行销多年,因其权威、实用、易懂的优点,成为广大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