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总则、 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总则对犯罪和刑法的一般原理、 制度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释义、 基本规定、 刑法规范的适用、 时效、 犯罪、 刑事责任、 刑罚、 缓刑、 保安 等内容。 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 定刑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针对公民个人自由和基本人权的犯罪、 针对波斯尼 亚和黑塞哥维那完整性的犯罪、 针对人权和其他受 法保护的基本权利的 犯罪等内容。 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 具体包括刑事制裁措施的执 行和本法典的生效时间。
本书由总则、 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总则对犯罪和刑法的一般原理、 制度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释义、 基本规定、 刑法规范的适用、 时效、 犯罪、 刑事责任、 刑罚、 缓刑、 保安 等内容。 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 定刑予以规定, 具体包括针对公民个人自由和基本人权的犯罪、 针对波斯尼 亚和黑塞哥维那完整性的犯罪、 针对人权和其他受 法保护的基本权利的 犯罪等内容。 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 具体包括刑事制裁措施的执 行和本法典的生效时间。
《外国刑事司法实证研究》以展现刑事司法实证研究的具体方法和细节为宗旨,编译了来自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不同国家、在研究方法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实证研究报告,并对其具体实证研究方法进行了评介。这些研究报告的研究领域覆盖刑事司法的多个方面,包括刑事诉讼构造、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法律援助辩护、公民参与审判、恢复性司法、监狱矫正、社区矫正、公众对于刑事司法制度的信任及法治发展程度等,基本研究方法包括*分配对照实验、准实验、模拟实验、公众调查、政策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和指标研究等。通过阅读这些实证研究报告,可以感受如何在真实情境中选择更为科学的研究方法及其具体执行,能够启发研究者如何开展类似方法或主题的实证研究,还能了解有别于法律条文规定的外国刑事司法实践。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截止到2008年7月,在苏里南(Surinam)批准加入《罗马规约》以后,世界上已有107个国家批准加入了国际刑事法院。由于它对世界范围内发生的国际罪行具有管辖权,而且对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都有审判权,所以,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及运作,对国际刑法的发展,对国际法、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发展,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国际刑事法院隶属于国际刑法,成立国际刑事法院是为了惩治严重的国际犯罪行为。从逻辑上讲,“国际刑法”是研究国际社会中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的一门学科。国际社会在发展。国际关系体系中权力结构变化,自然会引起国际法原则的相应改变;但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一旦确立,它们反过来会对国际关系体系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发展对传统国际法规则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靠前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靠前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靠前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靠前司法机构,靠前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靠前军事法庭以外,靠前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靠前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很好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靠前刑事法庭,等等。靠前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靠前社会在惩治靠前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靠前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靠前罪行?其刑事
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第一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