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24年8月30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本书收录了新公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标准文本,同时还收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较为全面地汇编有关信息数据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全书内容完整,框架清晰,方便广大读者学习领会。
网络安全法是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该法从"网络安全战略""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和"法律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解决了不同主体在网络信息问题中"该怎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问题。 维护网络主权和战略规划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该法将"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立法宗旨,同时对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重要领域网络安全规划、促进网络安全的支持措施作了规定。 保障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 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规范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服务的安全审查制度。 保障网络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作了基本规定。为做好法律实施,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共九章、六十四条,对一般规定、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安全、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共九章、六十四条,对一般规定、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安全、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这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包含了涉互联网领域内的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隐私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多类型案件。这10个典型案例在遵循立法本意、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还充分体现出尊重互联网领域自身特点这一理念,对于统一涉互联网新类型案件的裁判标准,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这些典型案例深入总结了近些年来我国涉互联网案件的审判经验,为更好地规范网络行为、交易纠纷、降低网络交易提供了可借鉴的审判思路。
无论是规制算法导致的社会问题,还是规制算法实施和执行法律的过程中导致的问题,都可以采取事前规制和事后规制两种方法。在事前规制的策略之下,有一种声音乐观地认为只要坚持算法透明原则,让算法黑箱暴露在阳光之下,所有算法的问题都迎刃而解。透明原则真这么有效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就需要把眼光放在事后规制模式之上,事后规制模式的重点是什么?如果是算法解释权的话,如何给算法解释权下定义?它有着什么样的内部构造?这些问题都亟须理论界的解答。 算法社会悄然来临,人们喜忧参半,法律人本着这颗忧世之心形成了很多有益的思考,特别是书中这几篇文章很好地解答了上述问题。
《中国网民网络信息隐私认知与隐私保护行为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内容分析法与文献分析法,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以上海大学生为对象,考察分析当前我国网民网络信息隐私认知的现状及其相应的隐私保护行为,以期从受众心理、网络素养,网站隐私保护政策以及相应的政策法规等层面,探讨增强我国网民网络信息隐私保护能力与隐私保护实际效果的具体路径。
从一名刑法研究者的角度而言,它最摄人心魄的地方恐怕还是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从这以后,无论立法者尊崇也罢、抨击也罢,无论司法者维护也罢、漠视也罢,罪刑法定主义就成为中国刑事法治进程中避不开的坎儿,绕不过去的弯儿,它如同孙猴子头上的“紧箍咒”,如影相随、不离不弃。罪刑法定因而成为刑法之中最沉重而深邃的话题。
法学基本理论对大学生来说是一门法学类基础课程,对社会的普通民众来说也是了解法律知识的常识课程。过去只有法律专业的学生才涉足这门课程,其他非专业的学生或普通社会民众很少愿意或有机会了解这门课程,也很少能够接触到这门课程的教材。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在一般的普通院校中,大学生越来越多地选取这门公共选修课,也有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愿意阅读这类的书籍。可以说,法学基本理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追捧。但是,过去的法学基本理论教材的编写不尽人意,原因是这方面的教材都是从学科的角度出发去组织编写的,学科性、体系性、完整性太强,使得接触这门课程的普通民众很难看得懂,普通的大学生也很难将教材的内容与老师讲解的内容结合起来,导致许多选修这门课的学生根本就不看教材,整
本成果是山东社科规划课题成果,项目已结题。 互联网 时代,作为特殊社会纠纷的学术争议有着自己的特点,表现为 同源稿 和科研指标化等多种类型,本成果重点介绍学术争议、特点和救济方式,从马克思科学技术观的角度审视,学术争议作为科技发展中出现的必然现象,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关系密切,对于科技创新和发展有推动作用。创新点在于系统分析学术争议的规律性,从借鉴传统争议解决方式和途径,分析学术争议的救济方式;同时研究内容系统、全面、具有前瞻性。本书的读者对象是法学研究者和法学专业高年级的学生。
信息时代下,中国已经形成了规模巨大、构成复杂、形态多元的网络社会。这对于传统公共治理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挑战。网络社会的有效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当今公共管理领域的为重要的问题之一。本书稿梳理和提出了网络社会治理的理论问题,通过借鉴国外相关经验,提出了网络社会治理的基本策略。 治理是一门驾驭和引导社会和组织的艺术,它决定权利如何应用,决策如何做出,居民或利益相关者如何参与结构之间、过程之间以及传统之间的互动。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没有彻底厘清,政府越位、缺位和不到位,人民群众不能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导致各种*行为时有发生,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要想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需要改革和更新当前的治理模式。本书从社会治理的基
《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研究》是系统研究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的专著。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为指导,从我国公民网络监督的发展过程及双重效应分析入手,揭示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概括和分析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建设的法理基础和宪政依据,并比较国外公民网络言论与表达法治建设的不同做法和经验。在此基础上,运用法学、政治学等学科相关理论,参考其他国家相关制度的合理因素,以推进有序发展为目标,从法律保障、法律约束两大层面,多维度、多视角地探讨与构建我国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 丁大晴作者的《公民网络监督法律机制研究》结构严谨,语言流畅,观点新颖,论证充分,对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等院系师生、法学研究者以及法律工作者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网络色情淫秽的法律规制》由李建新所著,本 书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兴起后,如何对网络色情 淫秽进行法律规制而展开。前网络时代,人们可以通 过对传统传媒的直接规制达到控制传播内容的目的, 而网络时代这种直接控制变得几乎不可能,因为网络 传播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传播的主体已经由 前网络时代的大众传媒变成全体网民。并且这些虚拟 世界中的传播者,并不像真实世界的传播者那样容易 确定。所有这些,使得网络时代对于色情淫秽的法律 规制的紧张进一步凸显出来。面对上述困境,我们不 得不总体上重新审视我们的目标、制度与措施。在法 治的背景下反思其背后的观念基础,在总体上考量制 度设计是否有效、合理且正当。《网络色情淫秽的法 律规制》对于相关法律研究者、新媒体从业者以及对 此问题感性的读者可能不无裨益。
《自媒体传播模式下的网络侵权立法研究》以自媒体传播模式为研究背景,在对自媒体传播模式与传统媒体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归纳出自媒体传播模式的产生对现行法律制度的影响和挑战。通过分析法学理论和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尤其是《侵权责任法》针对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中无法合理适用于自媒体传播模式之处,提出自媒体传播模式在归责原则、数人侵权等方面应当适用的特殊规定。*终综合总结出关于自媒体传播模式法律适用的若干设想,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提出对自媒体网络侵权立法的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