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治理(检察)论坛 ,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研究中心联手推出,自2020年8月18日至今,已连续举办二十多场。论坛焦点从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的法学前沿问题,延伸至新型电子证据与新型数据犯罪的交叉研究领域。论坛邀请电子证据与网络犯罪领域具有跨界理论背景、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就推进网络犯罪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国网络犯罪治理能力开展对话,就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健全对应体制机制建言献策,展现法律人面临网络关、时代关的现实担当。
算法不但在塑造当前的社会,更在塑造我们的未来。算法不仅是一项将数学原理应用于海量数据的新技术创新,它还是一种新型权力,并在影响我们社会的重要领域,如行政、卫生、教育、工作、刑事司法和城市建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它既促进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大发展,又塑造我们的主观意识,让我们变得越来越不自由。而这一切都是借知识之名而生,算法以 非意识形态 形式出现,带有客观性和合理性 气质 ,其对人类的治理看似合情合理,却又让人细思极恐。如果说算法社会已经有 疾 ,那么,提升人类代理在算法社会的地位,以人的福祉为名对算法决策进行适时和恰当干预或许是一剂良药。
互联网平台正经历着迅速崛起与超速发展,以席卷之势侵入每个个体的日常生活场景。这些平台企业兼具企业与市场的双重属性,具有用网络效应吸引交易量、以高效的搜索匹配能力降低交易成本等特点。互联网平台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其自我规制机制,平台企业通过结构化的交易撤销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以及系统性的算法治理建构了规范闭环,对于进入平台交易的主体均有规制效力。这也与法律多元主义的核心命题相互契合,对平台自我规制的研究有助于解社会自治的结构、机理,实现法律回应性的迭代与升级。 br 平台的自生性治理本是为了降低规制成本、消弭风险带来的偏在性,却催生了新的中心,引发了规制风险与决策风险。通过深入分析平台规制风险的原因,探究平台时代新型 权力--权利 结构的生成,可以实现从制度构建到制度完善层面对平台的有效问责
大数据引发的问题集中在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领域,但大数据应用和算法决策对个人生活的影响同样涉及个人自治、非歧视以及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作者从实践例证出发,建立了大数据的三阶段流程(获取阶段 分析阶段 应用阶段),检讨了《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中有关隐私和数据保护基本权利在大数据环境中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同时引介了欧洲人权法院和欧盟法院在判例法中对相关概念的进一步阐释与拓展,对《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全面分析则呈现了欧盟数据保护法的蕞新进展以及在大数据环境下的缺陷与规范困境,在比较了修改数据保护法、借鉴其他部门法以及专门立法等不同解决方案各自的利弊之后,*终提出应对大数据问题必须采用整合不同解决方案的建议。作者力图打破部门法的门户之见,提倡在对抗大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时,不
本书借助社会系统理论对网络平台规则及其治理的运作规律进行法学视角的观察分析。研究认为网络平台规则是一个自创生的系统,其遵循运作封闭和认知开放的系统规律,网络平台治理应在充分尊重平台自治及平台经营者自身主体价值的基础上运用多中心治理模式运行。多中心治理主张平台系统、政治系统、技术系统和经济系统在各自合理运作边界之外的耦合领域实现多元协同共治,发挥多元主体的价值和智慧。通过对平台内部的规则运作方式和外部制度供应的改进,人类应对传统的立法、决策和司法程序进行互联网智能时代的迭代升级,构建更加适应人类需求的网络平台治理制度及法治秩序。
人工智能(AI)软件和机器人在商业、工业、军事、医疗和个人领域的日益广泛使用引发了关于这些实体的人际关系的广泛讨论。现代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及现有社会和法律安排应对它的能力有着深切和共同的关注。如果人工智能软件程序或机器人实体造成伤害,法律后果是什么?以及机器人的出现会剥夺人的尊严吗?诸如此类问题是本书研究的重点。 本书主要分为12章,分别阐述了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限制以及人工智能的国际动向等问题,涵盖了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方方面面,内容丰富。
法教义学是网络刑法学的变革逻辑、发展方向和基本立场,刑法教义学能够优化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司法适用;同时认为,当下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存在以下三个问题:基础性研究不多;体系化程度不深;方法论提炼不够。本书由此出发,试图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网络犯罪的法教义学研究。首先,以网络犯罪的法律概念为核心,揭示当前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象征性特征,指出学界对刑法教义学本身的五大误解,就犯罪学、刑事政策学中网络犯罪概念的刑法学化、网络犯罪据以产生的哲学基础等基础性问题进行抽象化研究。其次,以网络犯罪的具体事例为线索,就以属地管辖为例的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以网络中立帮助行为为例的共犯论等具体问题进行体系化研究。*后,以实质刑法观为基本立场,就网络时代实质解释的思维、要求和方法等进行方法论的
无论是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防范电信诈骗、集资诈骗、交友诈骗,还是治理谣言、假新闻,或反对低俗言论、仇恨言论、恐怖主义言论,都可能与网络平台息息相关。如何认识网络平台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地位、作用与责任,已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 本书主体部分共分为十章,*章系从多视角对网络平台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第二章至第七章系对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国别研究。我们选取了美国法、德国法、英国法、日本法和韩国法作为研究对象。我们将网络平台的法律责任区分为三大类,即网络平台的民事责任、网络监管与行政责任,以及网络平台刑事责任。第八章对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的现状进行了描述、分析和评论,第九章则就如何完善我国网络平台法律责任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第十章是关于网络平台治理机制的论述,包括网络平台治理的含
在信息通信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行为具备事实上的参与性已逐渐成为常态。如何区分犯罪参与行为与日常不可罚行为,已成为一般公民、企业以及司法实务部门都需要面对的难题。本书尝试在研究范式上对刑法治理与技术治理机制进行有机融合,在基本理念上确立信息网络环境下适度前瞻的审慎刑法观,在具体的教义学方案上引入归责视角,以行为论与犯罪参与理论相结合为语境,以有效厘清正犯形象与前规范行为概念为前提,探索区分作为归责结果的 犯罪参与行为 、作为归责对象的 参与行为 以及作为归责标准的 犯罪参与 ,并厘清其各自的规范内涵,提出不同构成要件类型下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归责标准,以明确信息网络环境下刑法对犯罪参与行为的处罚边界,基本完成了 目光在技术与规范、理论与实践之间来回往返 的学术尝试。
全书共分为三编,分别是 知识论 立法论 司法论 ,共计二十三章。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是秉持敏锐的学术研究意识,敢于针对新型、前沿、疑难问题展开持续性研究。本书以网络时代的刑法学知识转型及其应对作为研究主旨,反映了作者尤为敏锐的学术意识,秉持了发展性、开放式的研究品格。通过对前沿问题的跟踪研究,能够生产出契合时代需要、满足司法诉求的理论知识、学术产品以及知识贡献。二是从理论、立法与司法三个维度展开,立体地廓清了网络时代犯罪现象的基本态势、主要特征、规范本质、法益属性、危害征表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澄清了网络时代的司法疑难问题及其表现,并通过立法修正以及理论调试的主要进路,努力达致有效规制新型网络犯罪的刑法要务与课题。三是鲜明地倡导网络刑法学等诸概念。四是注重学术研究接地气,以解决
本书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对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和实践展开系统研究。在深入分析网络言论自由的基本特点、积极作用、失范类型和危害后果以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深刻阐释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理论范畴(虚拟与现实、自由与秩序、包容与引导)、宪法界限(公共利益、人格利益)和基本原则(保障与限制相结合,预防与惩罚相结合,法律规制与社会自治、技术规范相结合),最后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维度系统构建网络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的基本框架和体系,为创造一个既有利于人们充分行使网络言论自由权利也有利于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的双赢局面,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本书总结和提炼了互联网消费纠纷中常见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对裁判规则的理解和适用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本书分为四大板块,分别是:【裁判规则】【解读适用】【关联案件】【疑难解答】。以期将相关争议以及法院裁判思路原汁原味呈现给读者,尤其是【疑难解答】板块,对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对互联网消费纠纷的常见争议、裁判规则、理论基础以及审判实务有较为全面的认识。
《互联网基础研究丛书: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研究》是一部全面系统探讨国内外互联网立法问题的研究专著。《互联网基础研究丛书: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研究》阐述了互联网立法的基础理论,界定了互联网立法的涵义与体系,明确了互联网立法的基本内容、范畴与实施保障,并在考察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现状的基础上指陈利弊得失。《互联网基础研究丛书:国内外互联网立法研究》结合我国互联网发展实际与立法需求,借鉴国外互联网立法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立法对策建议。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犯罪作为较为新型的犯罪,数量和发生率也越来越高。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客体、侵害利益等均比较特殊,这对办理网络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书共二十讲,针对网络犯罪的刑事政策、具体类罪、证据收集以及网络犯罪中的其他疑难重点问题,精心挑选了多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深入实务,进行了专题分析,对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实务部门和具体办案人员都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犯罪作为较为新型的犯罪,数量和发生率也越来越高。与传统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客体、侵害利益等均比较特殊,这对办理网络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书共二十讲,针对网络犯罪的刑事政策、具体类罪、证据收集以及网络犯罪中的其他疑难重点问题,精心挑选了多个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深入实务,进行了专题分析,对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实务部门和具体办案人员都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讲 网络犯罪的态势与刑事对策的调整 第二讲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 第三讲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第四讲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五讲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六讲 网络犯罪刑事诉讼的现实困境与司法应对 第七讲 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 第八讲 网络犯罪案件的初查与跨地域取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 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被称之为“资源安全”和“战略安全”的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并存己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征。网络安全总是与网络安全风险形影相随,不论是显性的网络安全风险抑或隐性的网络安全风险是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应当治理的共同课题。在网络世界,要应对和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其途径与措施是多方面的,它涉及到网络安全理念、网络安全战略与规划、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运行中的管理、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等诸多问题。而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有效地应对与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制度建设不失为一条重要的途径与措施,法律制度的构建是解决网络空间“乱象”的必由之路。 任何人都应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负责,既要保护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流动,又要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
本书针对企业网络安全法律遵从的实际需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为分析蓝本,从相关法条释义和解读、网络安全相关制度概述、典型案例解析等方面,梳理和分析了一般网络运营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框架与实施建议,以期为相关企业遵从《网络安全法》及其制度要求提供可操作性指引。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网络安全法》导论、一般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安全法律遵从。
《塔林手册2.0版》是目前为止网络空间国际法领域影响*的一个学者编纂项目,2017年正式出版后在国际上产生了较大反响。武汉大学法学院黄志雄教授作为参加该手册编写的*一名来自中国的专家, 2018年6月在武汉牵头举办了《塔林手册2.0版》专题研讨会,本书就是在此次研讨会基础上由国内有关知名专家合作完成的,它全面涉及《塔林手册2.0版》涵盖的和平时期和战争期间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则的内容,以期推动我国学界对《塔林手册2.0版》的深入研究,帮助政府部门全面了解《塔林手册2.0版》的制定方式、内容和影响力,并对塔林手册规则体系加以有效应对。
网络安全法是贯彻实施 总体国家安全观 的网络空间主权宣言,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法治要求,是实现网络强国战略的法治举措。网络安全法共涵盖了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本书对我国网络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作了全面、系统、有序的汇总梳理,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网络著作权保护与管理以及互联网金融、网络游戏等特定领域安全保护等内容,是网络安全法律体系的适用小全书。
作为业内权威的互联网法律研究机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与腾讯研究晓法律研究中心,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互联网行业的前沿法律问题研究。 本书全面介绍了当前国内外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现状及趋势,包括产业监管、互联网治理、网络中立、个人数据保护、版权保护、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等前治热点问题。本书系统反映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与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团队在互联网法律政策领域的研究成果,希望能够成为政府部门、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等关注互联网发展的各界人士了解互联网法律政策的窗口,为推进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网络强国发挥积极作用。相信此类前沿政策法律问题的深讨,是我们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