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论》被视为犯罪学的奠基之作,在现代法学体系中,《犯罪人论》将犯罪者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客体,从生物学和精神病学的角度科学理性地分析犯罪人群及其行为,力图从客观上掌握犯罪行为与犯罪者生理和精神上的关联,从而促使犯罪学这一新的学科体系产生。《犯罪人论》在西方犯罪学界久负盛名,于2000年由黄风教授翻译引进到我国出版,曾得到再版。本次由黄风教授对翻译重新修订,授权我社出版。
本书是关于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专著,书中包括了:未成年人犯罪研究的历史与现状、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特征、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与方式特征、未成年人犯罪的空间特征和时间特征等内容。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本书是“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刑法学研究总整理文库”之一,全书共分上下两个篇章,主要对故意伤害罪专题进行了整理,具体内容包括《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初探》《伤害罪若干问题探究》《论胎儿生命利益的刑法保护》《对重伤害若干问题的探讨》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在国外产生的重要学科。犯罪学研究的重镇一直在国外,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犯罪学研究要想得到大的发展,必须很好地吸收全人类犯罪学研究的精粹。美国等其他国家犯罪发展的成功历史也表明,翻译国外的重要犯罪学书籍,是发展本国犯罪研究、提升本国犯罪学水准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公安大学出版社一直将犯罪学作为重要的出版方向之一,此次将《犯罪学名著译丛》介绍给广大读者,也是致力于发展中国犯罪学事业的重要举措。 收入本《译丛》的著,主要是根据下列标准来衡量的:一是犯罪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二是获得过重要学术奖项的;三是统计研究表明被广泛引用的;四是与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关系密切的。 本《译丛》是一套开放的丛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尽可能多地把犯罪名著翻译过来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在国外产生的重要学科。犯罪学研究的重镇一直在国外,特别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国的犯罪学研究要想得到很大的发展,必须很好地吸收全人类犯罪学研究的精粹。美国等其他国家犯罪学发展的成功历史也表明,翻译国外的重要犯罪书籍,是发展本国犯罪学研究、提升本国犯罪学水准的重要途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一直将犯罪学作为重要的出版方向之一,此次将《犯罪学名著译丛》介绍给广大读者,也是致力于发展中国犯罪学事业的重要举措。 收入本《译丛》的名著,主要是根据下列标准来衡量的:一是在犯罪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二是获得过重要学术奖项的;三是统计研究表明被广泛引用的;四是与中国犯罪学的发展关系切的。 本《译丛》是一套开放的丛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尽可能多地把犯罪学名著翻
李玫瑾,1958年生,祖籍上海。197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1982年1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执教。目前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心理学会法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主要研究领域:犯罪心理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研究,侦查中犯罪心理画像研究。涉猎课题还有: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心理研究,城市犯罪与综合治理研究,公安社会心理调查研究,犯罪高危人群研究,家庭暴力研究等。
《共同犯罪论》是在作者1987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一部学术专著。本书版虽然迟至1992年出版,但博士论文答辩完成于1988年3月,在博士论文答辩以后,作者又吸收论文答辩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对论文作了重要的修改补充,尤其是增补了部分内容,形成了一个十分可观的共同犯罪论的理论体系。 本书的上篇是共同犯罪的总论,作者以9章的篇幅,对共同犯罪的基本理论问题作了系统探讨。除导论是对共同犯罪的历史考察以外,总论主要涉及共同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两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作者对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故意进行了颇为细致的论述,对于解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书的下篇是各论,作者以11章的篇幅讨论了与共同犯罪有关的理论问题,包括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共同犯罪的发起等,还包括共同犯罪的刑事诉讼问题。可
本书所研究的许多问题都是环境犯罪学界和环境刑法学界探索不多但又非常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例如,作者认为, 由于在我国的司法资源还非常有限的现实背景下,环境刑法采取何种环境观,直接关涉环境犯罪防控工作的效率和成败,而学界虽然已经认识到环境刑法所采环境观对于刑事司法过程有着极大而深远的影响,但是,相关的深入研究仍然不够;学界还存在着照搬环境伦理学基本观点的问题,认为环境伦理学的基本观点当然适用于环境刑事法学领域,这实际上是一种值得商榷的做法。作者主张在刑事法中应当提倡共进的生态人类中心主义。这种环境观认可人类价值和环境价值的双重优先性,主张通过合规律的实践活动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共同持续发展。再如,作者认为,我国刑法通说观点一般将我国刑法的目的概括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
这本《监狱学》是一部清末民初的法律史料,原书系京师法律大学堂系列笔记之一,由日本法学家小河滋郎主讲,熊元翰编辑。现经点校和注释后,收入“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全书分为绪论和两编。编“总论”有6章,第二编“犯罪及刑罚”有13章。书末有“监狱律草案”。本书虽距今已百年左右,但从中可窥见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进程,而书中涉及的许多法律问题,至今仍有其参考和借鉴作用。本书介绍了监狱的沿革和不断改良的过程,以及各国监狱的历史和现状;同时,对于犯罪、犯罪者的类别、犯罪的预防、刑罚的类别和执行方法、监狱的改造、感化法等都作了介绍和评述。其中关于对囚人感化心性、培养技能、康健体魄、增进知识、尊重人格,以及顾及他们刑满出狱后的生活、职业、不受歧视,保护囚人中的未成年人等,都体现了法律中的人道主义
自20世纪以来,国外对过失犯的研究相当活跃,但国内一直以来受“刑法典以处罚故意犯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为例外”思想的影响,学界对过失犯的研究相对较少。本书是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举办的“海峡两岸暨内地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的会议论文集。会议汇聚了大陆和台湾地区几十所大学七十多名专家学者,针对过失犯的研究做了专题探讨。本书围绕过失犯,对过失犯的基本构造进行了梳理,探讨了过失犯的构成及若干实务问题。特别对交通过失和医疗过失两个近年来多发的过失犯罪类型进行了深入研究。
本书是武汉大学刑法博士文丛之一,是一本法学专著,立足于文化思维比较,以犯罪构成的本体论、方法论、认识论、模式论为基础,对中西犯罪论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就全球化时代的犯罪构成本土化问题加以探讨。
《刑法罪名系列》丛书是《中国刑事法制建设丛书》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丛书将刑法分则中的罪名按照“概念与罪名渊源”、“犯罪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司法认定实务指南”、“刑事责任”五个部分加以系统阐述。 本书为其中之一的《走私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分册,书中介绍了: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淫秽物品罪等内容。
犯罪是人类文明的阴影,它既是人类面临的一道永恒的难题,又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正常现象,这是因为犯罪根源于人类文化自身,是人类文化的“天然缺陷”。人类既要不断地与犯罪作斗争,又要以平常心看待社会的犯罪问题。 犯罪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犯罪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以犯罪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为对象,从犯罪社会学的基本假设出发,围绕人类社会行为的微观环境与宏观环境展开犯罪问题的研究。全书共分10章,主要分析了犯罪的社会学内涵,犯罪的社会根源,犯罪的社会原因,犯罪与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和社区等人的直接生活环境的关系,探讨了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社会经济和人口等宏观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以及犯罪与人类文化的关系,社会变迁与犯罪的关系,如何对犯罪进行社会控制和社会治理等。 本书
义务犯和支配犯不同,成立正犯不需要如同支配犯那样支配行为事件的因果流程。尽管不乏来自存在论、规范论和机能论等多维视角的反对意见,义务犯的独立地位和独特影响仍然可以并且应当得到维持。因为义务犯中的义务是“与他人建设一个共同的世界”意义上的积极义务,而不是“不得伤害他人”的消极义务;对其归属原理、可罚性基础以及正犯准则而言,重要的总是义务是否被违反,而不是义务如何被违反。传统刑法学理中的正犯、参与、不作为、身份犯等一系列理论于是均有重新理解之必要。
会说话的尸体 草籽的秘密 血滴定向连线分析 弹道学原理分析 诡异的密室 爱恨情杀还是意外死亡 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 插翅难飞的火厂 是否奸杀案 谁在说谎 蛆虫生龄的奥秘 天衣无缝的碎尸计划 男女足迹特征 人像组合 性变态犯罪行为 难以置信的作案工具 假案的识别
《现代刑事法学系列教材:犯罪学(第2版)》2007年6月出版后,承蒙同行先进的支持与广大读者的厚爱,次年即获北京市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近四年来已数次重印,发行量在同类教材中名列前茅。能受到读者的欢迎和好评,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当初编写该教材力图体现的特色:“注重犯罪学学科体系的完整性,融合知识性与学术性,努力反映犯罪学发展的时代性和前沿性”。在实践呼吁理性认识和应对犯罪的社会变革时期,在我国犯罪学自身尚处于进一步发展、全社会犯罪学意识亟待提升的历史阶段,能为促进犯罪学教学研究与犯罪学知识的传播作出点有益的贡献,无疑是对本书全体编写者好的回报与鼓励。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为了及时反映理论研究新成果和突出犯罪实践问题,调整了第五章的结构顺序,并对“未成年人犯
本书是经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审定的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于1997年出版后,各政法院校和大学法律系、法学院广泛采用,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与此同时,广大读者也对本教材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根据读者的意见,我们于1999年和2003年两次作了部分修订。由于近年来社会犯罪类型和与犯罪作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也由于新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亟待对原有的教材做一些补充和修正,我们于近日再次对《犯罪心理学》教材作了修订,出版了2007年修订本。借修订本出版之机,我们也同时改正了原教材中由于校对不细和撰写疏漏所造成的一些瑕疵。 原教材为16章,为了较深入地研究刑罚惩罚的社会心理效应和对治理犯罪的功效,新增设了一章“刑罚心理”;同时,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犯罪心理学的视野,作为特殊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1979年,为适应与犯罪作斗争和改造罪犯的实践需要,也为了政法、公安院校新开设的犯罪心理学教学的需要,有关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紧密合作,开始了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心理和犯罪心理学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心理科学的研究。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这一学科领域的研究,更好地进行学术交流,1983年6月,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宣告成立。随之,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成立了相应的学术团体。迄今,我国法制心理科学研究走过了二十余个春秋。回顾往事,我国法律心理学工作者为了创建和发展这一新兴学科,可以说历尽了艰难坎坷的道路,尝遍了酸甜苦涩的滋味。聊可欣慰的是,在有关领导的鼓励下,在实际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国同仁的艰苦努力下,我国法律心理科学园地百花争艳,硕果累累。主要体现在:出版了
本书是一部入门性质的犯罪学书籍。但是,本书除了具有和一般的此类书籍相同的特点,即介绍犯罪学这门学科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和基本知识,提供犯罪学主要文献和组织机构的信息等内容之外,还有一个不同于一般的此类书籍的特点,那就是特别重视对于犯罪学及其思想的历史考查。在本书中,用很大篇幅论述了犯罪学诞生的历史、犯罪学诞生之前的有关思想以及犯罪学诞生之后形成的主要流派。可以说,重视对犯罪学发展历史的研究是本书显著的特色,作者在这方面提出的观点,例如,对于早期犯罪学思想的研究者以及早期犯罪学家的定位,对于犯罪学流派的归纳和论述等,都在西方犯罪学界产生了广泛而重大的影响,被经常引用。
人的行为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与名利相关。追名逐利既是人的一种本能,也是人的一项自然权利,甚或社会发展的动力,故而正当、合理、合法,无可厚非。但追名逐利又可能一步步演变为遭人诅咒、厌恶,并力图剿灭的恶行——违法犯罪,这种演变是如何形成的,亦即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其具体过程和表现形式是怎样的,要想有效地阻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和蔓延,这些问题不弄明白,一切努力必将是无的放矢、劳而无功。本书作者在厘清名利之含义及追名逐利之性质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探索与思考,给出了自己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