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德国著名法学家乌尔里希 齐白在第69届 德国法学家大会 上所作的报告,专门总结德国回应网络犯罪问题的法律规范现状并提出德国网络法律全面改革方案的一本专题著作。综合介绍了德国自20世纪80年代始的网络刑法的问题背景、发展历史与现行基本规定,全面构筑了包括实体刑法、刑事诉讼法、危险防范与预防法、国际合作法的整体法律框架,为德国网络法律的全面改革提出了体系性的思路,也针对各项具体法律规定提出了详细改革方案。本书对于当前正处于网络刑法发展重要节点上的中国而言是宝贵的经验,可帮助我国进行总结思考,有助于从事网络刑法研究的学者迅速完整地了解德国网络刑法及其他网络法律的基本情况、完整体系与发展状况。
专业刑辩律师提炼办理案件之精华,以轻松、幽默的口吻向读者解读技术辩护的刑事办案模式,将何为技术辩护、如何开展技术辩护娓娓道来。该书以刑事诉讼流程为框架,以辩护基础、侦查辩护、检察辩护、一审辩护、二审辩护、专项辩护共计六编为经,以团队建设、接受委托、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三十六讲为纬,经纬交织,内容丰富,语言质朴,凝结了作者成长、进步的经验之谈。开卷之时,技术辩护律师的工作场景清晰可见。本书可为年轻刑辩律师发展提供经验参考,也可带领以刑辩律师为职业目标的法律人徜徉律师生活。
本书主要围绕行政认定作为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的适用展开研究。行政认定作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广泛适用,并成为行政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但由于法定证据种类并不包括行政认定这样一类非标准化的证据材料,理论界对其概念、特征、审查规则研究不足,导致司法实务中行政认定证据属性界定混乱,证据能力及证明力审查无章可循,大量行政认定未经质证和审查即被司法机关作为证据采信,无形中使得行政认定架空了刑事认定、刑事案件裁判权让渡于行政机关,影响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本书从刑事证据法层面,对行政认定的适用进行系统分析,围绕行政认定的界定与证据归类、证据能力与证明力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可以为行政认定证据审查规则的构建提供部分学理支撑。
本书以 刑事诉讼中的财产权保护问题 为研究对象,从概念、理论基础、现存问题、问题原因、域外模式及对策路径等方面,对该问题展开论述,体系完备,思路清晰。在步入 财产社会 的背景下,该主题的研究极具时代意义。本书的价值在于:一方面系统地对刑事诉讼中财产权保护的程序和规范进行了梳理;另一方面基于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剖析了刑事司法实践中财产权保护的问题,并进一步探究问题背后的原因。值得一提的是,本书还对美国和德国两个代表性国家的财产权保护模式进行探究;基于对共性的梳理,进而提炼出我国相关制度建构过程中可借鉴之处。
数字时代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运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作为社会生活一部分的刑事诉讼,也不得不直面此种变化而发生变革。其中,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数据安全的保障成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议题,新型侦查手段的运用以及司法信息化的推进也对传统刑事诉讼结构造成了冲击。针对这些问题,本书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研究,尤其关注新时代下刑事诉讼公正等核心价值因新技术运用而面临的潜在威胁,尝试通过协调刑事诉讼传统的基本原理与新技术运用的时代需求之间的关系,提出解决二者冲突、实现刑事诉讼领域内新技术运用遵循法治化要求的路径。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刑事诉讼法》是中国法制史上部以法命名的现代刑诉法典,其所确立的基本制度框架,迄今依然影响着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制度与实践。本书是对1928年《刑事诉讼法》的详尽阐释。除绪论部分简要探讨刑事诉讼法的意义、主义、地位、效力与解释外,该书在本论部分按照刑事诉讼法典顺序,逐条排列,先解释条文术语文义,再阐述立法理由,后梳理并附录*法院(1927年以前称 大理院 )所作的判决例、解释例以及相关法令。在解释每一条文时,作者融入了自己的理论积累和实务知识,从而使得本书在通俗形式下也蕴含了相对比较丰富的刑事诉讼法理论内容。作为一本法解释学著作,该书对于当时乃至于现代中国的司法实践、法律教育均具有重要价值。
从实践中看,冤假错案频发,突出反映了我国刑事司法在精度和效率两方面存在相应的不足,预防错案机制不畅、刑事司法"产品"精度不足、个案处断时间居高不下,以上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有效运作的刑事诉讼案件过滤机制。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便是美国刑事重罪案件的平均处理时间仅为92天,这得益于该国案件过滤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本书以案件过滤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法研究中美两国案件过滤理论、制度与实践,探讨两国案件过滤机制的异同,并分析两国案件过滤机制差异的深层原因。本书为在著名刑诉法学者左卫民教授刑事诉讼实证分析指导下完成,并得到左教授的首肯并为之作序。
运用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研究探讨了刑事上诉制度的基本原理,在比较分析两大法系主要国家与地区刑事上诉制度的共同特征及其存在差异的基础上,阐释论证了我国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原则、审理方式、发回重审制度以及人民检察院和辩护律师在二审程序中的功能与地位等。
本书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按照本科教学体系和教学大纲进行编写,包括管辖、当事人、证据、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特别程序、执行程序、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等。第四版根据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通过以后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等,对第三版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了增、改、删等工作,如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等。
刑事司法要发挥安固人民权利的功能,显著地依赖于它的确定性。然而,司法认知具有的或然性特征与司法裁决本身所要求的稳定性、连贯性在实践中形成了尖锐的矛盾。那么,如何能够消解或抑制这一对立性呢?本书给出了这样的答案——正是现实、生动、鲜活的司法活动本身蕴含着调和这一矛盾的契机。从法的实践出发,以新的视角去解读“刑事判例机制”的微观机理;以历史长河中的“碎片积淀”去触摸司法在不同宏观样态下的同一基石(法的安定性);以司法科学的规律性来“捕捉”今日司法建设亟需之制度理性。这就是本书的内在理路和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