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判力理论与诉讼目的论、诉权论一同被视为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中的抽象而重要的基本理论。按照我国诉讼法学家江伟教授的观点,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除上述三论外,还包括程序价值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和诉讼标的论。在民事诉讼的六大基本理论中,己经出版专著的有:李祖军博士的《民事诉讼目的论汕 江伟教授、邵明博士、陈刚博士的《民事诉权论》;肖建国博士的《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李龙博士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研究》。对既判力理论和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我国目前尚无专著出版。 就既判力而言,它是指法院作出的确定判决关于诉讼标的的判断所具有的通用力或者确定力。既判力理论的正当根据在于维护国家法治的安定,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是判决的各种效力的核心,是将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具体化。既判力具有积极作用和消
《证据推理研究:以科学证据为分析视角》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扩展而来,是跨文理多学科研究,作者在证据法的语境中利用多种学科工具辩证分析证据推理过程,既是司法认识论研究,同时也为新技术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提供了逻辑工具。随着律师行业对于知识管理的日益重视,运用大数据分析、知识管理工具支持法律服务已然不再是陌生概念。新技术、新知识在诉讼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证据推理研究:以科学证据为分析视角》为对于理解新技术方案在事实认定的作用机制,帮助事实认定者掌握新技术的运用进路提供了便利。
如果说证明责任是民事证证据制度的核心,证明责任分配便是核心中的核心。证明责任的分配,横跨民事程序法与民事实体法两大法域,确定证明责任的分配,既要考虑到民事诉讼制度的自身规律和内在要求,又要考虑到民事实体法的立法宗旨与具体规定。
《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记录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多编。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也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好文化遗产,挖掘、阐释它们的内涵,研究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责任。2007年5月在北京召开“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基于此,出版了这部中文版的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这有利于国际合作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普及。
本书将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和主要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以“问题”的形式,予以“整理”,可以作为专业学习和研究学术的基本进路。每个“问题”的写作均包含三部分内容:(1)分析和阐论问题;(2)延伸阅读线索;(3)考研考博真题 本书对问题的分析和阐论,虽不要求有很高的原创性,但力求有很高的逻辑性和体系性,且立意新颖、思路开阔。 “问题”包含了新兴问题或在我国尚未被关注却有价值的问题,比如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程序参与原则、程序基本权、对审原则、诉讼费用保险、自由证明、证据共通性、证明责任的减轻、诉讼要件、执行威慑机制等。同时,本书还就我国新近颁行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作出解说和分析
虽然客观地讲,为学生的著作作序似乎成了一种“义务”,但主观上,作为曾经的老师也愿意为他们的著作作序,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剪彩”。以下议论是为本书之序。 谈到法学理论和体系的创建,坦率地讲我们还没有多少自信,如同我们的汽车制造一样。在法治初建阶段,我们还不大可能有自己的理论及体系,现有的理论和体系基本源于域外。其他法律是如此,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具体到判决理论也是如此。关于判决效力的认识,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主要援用的是苏联的理论。由于苏联的理论本身就存在许多瑕疵,因而解释力十分有限。在改革开放之后,外国法的理论被引入学术界,基于语言的共同性和法系的接近性,大陆内地的民事诉讼法学者主要是从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直接或间接地引进了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理论,其中也包括了判决效力的理论
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法,即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核心和基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辩护人进行刑事辩护,司法机关查明认定案件事实都需要依靠证据。证据法学理论博大精深,许多法学家编写的民事诉讼法学著作,都把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的重要章节来论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昌盛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网络信息技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及运用和学术界对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电子数据在法律上如何定位;证人在民事诉讼中不愿意出庭作证及其作伪证的原因;对证人如何进行保护及其出庭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时效;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法官对证据材料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限度等问题。因此,顺应社会在新时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