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练习题集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刑法》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本练习题集的编写还考虑到了法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和考研的需要,收入了很多司考和考研真题,并进行了详细解析。
本书以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从刑法学角度系统地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的要件、与相关犯罪的比较、刑事管辖权、有关的国际公约以及我国的立法完善等问題进行了研究,为进一步的具体立法奠定了基础,也为司法实务提供了理论积淀,其创新之处在于结合国内立法与国际公法的发展的互动关系研究立法问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公安机关适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办理刑事案件的重要规章,历经1998年、2012年两次修改,此次修改的规定全面吸收了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对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具有重要意义。重点修改内容如下: 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受立案制度、侦查制度、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机制。 落实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等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取证规则。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信息化应用,完善办案协作等制度。 根据新 的监察法,明确了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本书笔者侧重于专题研究,兼顾教材体例,对以下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犯罪学意识问题;第二犯罪解释论问题;第三犯罪预防论问题;第四犯罪学概念问题,此外对犯罪化的实质标准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前沿性探讨;并针对犯罪学研究中存在的概念不够严谨的现象,对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必要的辩析和事理。
作为一种初步研究,我们仅将关注的重点置于腐败犯罪学学科的建构,有其诸如此类问题的论述上:腐败犯罪学的概念、研究对象或范围、研究框架,腐败犯罪的主体、根源及其表现形式,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犯罪增生的原因,腐败犯罪与腐败惩治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中的特点,腐败犯罪行为的具体形式(如贪污贿赂行为)及在具体领域(如在国企、司法领域中)的特点、成因和防治对策,以及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腐败犯罪与腐败惩治概念,等等。
作为一种初步研究,我们仅将关注的重点置于腐败犯罪学学科的建构,有其诸如此类问题的论述上:腐败犯罪学的概念、研究对象或范围、研究框架,腐败犯罪的主体、根源及其表现形式,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犯罪增生的原因,腐败犯罪与腐败惩治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中的特点,腐败犯罪行为的具体形式(如贪污贿赂行为)及在具体领域(如在国企、司法领域中)的特点、成因和防治对策,以及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腐败犯罪与腐败惩治概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