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旨在提倡学派之争,但并非单纯介绍与评述大陆法系 的刑法学派之争,而是以学派之争为线索对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进行分析与研究。本书既解释了现行刑法的基本立场,也阐释了作者在刑法上的基本立场,如坚持客观主义立场、主张实质解释论和结果无价值论、肯定以心理责任论为前提的规范责任论、提倡共同犯罪之行为共同说,以及并合主义等。
《死刑改革的多重视角与具体路径》介绍了我国刑法改革的其他具体问题的解决,往往基于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改革共识的达成,而死刑改革除了需要凝聚广泛的共识,还有赖于果断的政治决策,这也是死刑改革的复杂性与艰难度所在。在政治家决策的常态过程中,民意基础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要素。民意的表达与认知的途径与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就科学研究的方法而言,包括问卷与访谈在内的实证调查,是一个被普遍认可的了解民意的路径。但是,实证调研的具体方法与技术的运用,有助于真实地了解民意的多样性。例如,在问卷中以“您是否赞同废除死刑”为题,选择“反对”的人数可能远高于选择“赞同”的人数。但如果以“您是否赞同用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替代死刑”为题,则选择“赞同”的人数可能增加多个百分点。民众对死刑存废的态度在上述两种问卷
何秉松教授的科研能力和不断创新的探索精神,是刑法学界所公认的。“我有时不同意何教授的观点,但我对他的探索精神深表钦佩”,这是在当下刑法学界很多学者的一致看法。 何秉松教授有一句名言:“自由是科学的本性,创新是科学的生命。没有自由,科学将沦为奴婢;没有创新,科学将枯萎死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何秉松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无所畏惧的创新精神,一直沿着自由创新的道路,不断地攀登科学高峰,对我国刑法学理论的许多领域进行了一个又一个创新。他在《法学研究》1986年第1期发表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体系》一文,是我国刑法学研究涉及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定罪的根据、刑事责任的概念、犯罪的本质特征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先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