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本书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编写课题组由12位专家组成,首席专家是武汉大学曾令良、中国政法大学周忠海。 教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扼要地介绍了国际公法学的基本内容和全新发展。与同类教材相比,首先,它在我国国际法教科书中一次梳理和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际法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思想的中国化,将之列为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大幅度地增加了中国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内容,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国际法学;最后,注意吸纳和反映国际法的新近发展和国内外新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对“国际刑法”“国际法人道法”有关内容的介绍。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外交的基本理念、原则、政策及宏伟实践,揭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精髓、时代特征和丰富内涵;近距离展示了条约法律外交之魅力,深入浅出地探讨条法外交调研之道,为政学结合、法律与外交结合破解入门难题;深度聚焦国际法发展前沿和外交实务法律前沿,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向海兴国“蓝色外交”、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外交”、追逃追赃反腐败“红色外交”、网络空间治理“数字外交”、“一国两制”框架下的条法事务,波澜壮阔、精彩纷呈;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构建,则为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追求,为中国国际法学界履行神圣使命明晰了用武之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美法相对于我国法来说,或可谓“他山之玉”。 的确,无论从文化传统、历史源流,还是从法律渊源、法律诉讼法、司法制度等各方面来看,英美法和我国法的差异都相当大。近代之前,两者差不多是沿着“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的不同进路。各守其土,不相往来;近代之前,我国移植大陆法系,移植社会主义法系,以及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从英美法中获取借鉴处亦不为多。前瞻来日,这种状况或将改变,对于信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法学说,认识英美法,借鉴英美法,参其良制,取其法意,自有裨益于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事实上,就是在英美法和大陆法之间,两种曾经迥异的传统今天也正在进行着悄然地融合。各大法系之间的相互了解、借鉴、吸收、融合、既合所谓“东海西海,心同理仝”的老话,更是不同法系这下的
《国际法关键词》详细解释了国际法、国际法上的国家与个人、国家领土、国际人权法等范畴内的关键词语。
本书主要就《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未来发展前景。本书对于借鉴国际惯例,根据我国实际,修改完善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解决中国商事仲裁的种种司法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法官、仲裁员、律师、高校研究人员等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何其生编写的《比较法视野下的国际民事诉讼》 旨在国际民事诉讼的体系建构和制度建设。 本书注重理论创新,强调在国际民事诉讼制度构 建上,既要有国际化思维、全球化视野,同时应注重 内外国人利益的平衡,回归公正、人权和理性。 本书亦具有应用价值。从立法上讲,旨在通过比 较法的视野,得出的结论能够为完善我国的国际民事 诉讼规则、构建我国国际民事诉讼的制度所参考和借 鉴。从司法上讲,相信在制度相对滞后的情形下,司 法的能动性能够提升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关注具体问 题,通过对大量外典型案例的分析,力图反映出 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路径。 本书结合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现实,提出了 许多发人深思的观点,尤其是下述五个方面:(1) 强调二元论,关注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特殊性; (2)整体推进
本书在阐述非政府组织发展进程的基础上,聚焦非政府组织之国际法规制,以现状、障碍、必要性、可行性、改进路径为关键点来展开,由现实至未来,由实然至应然,结构完整,条理清晰,逻辑严谨。
本书主要就《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未来发展前景。本书对于借鉴国际惯例,根据我国实际,修改完善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解决中国商事仲裁的种种司法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法官、仲裁员、律师、高校研究人员等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国际货物运输物流案例分析集》搜集整理了158个案例,涉及的运输方式有海运、公路、铁路、大陆桥、空运、多式联运、无船承运、租船,涉及的业务范围有运输、仓储、船代、货代、物流、报关、贸易、保险,涉及的当事人有承运人、托运人、船舶出租人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英美法相对于我国法来说,或可谓“他山之玉”。 的确,无论从文化传统、历史源流,还是从法律渊源、法律诉讼法、司法制度等各方面来看,英美法和我国法的差异都相当大。近代之前,两者差不多是沿着“东方是东方,西方是西方”的不同进路。各守其土,不相往来;近代之前,我国移植大陆法系,移植社会主义法系,以及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从英美法中获取借鉴处亦不为多。前瞻来日,这种状况或将改变,对于信处于转型期的我国法学说,认识英美法,借鉴英美法,参其良制,取其法意,自有裨益于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事实上,就是在英美法和大陆法之间,两种曾经迥异的传统今天也正在进行着悄然地融合。各大法系之间的相互了解、借鉴、吸收、融合、既合所谓“东海西海,心同理仝”的老话,更是不同法系这下的人
中国作为一个航天大国,近年来在空间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中国外空法的研究还相当落后。至今还没有文章和书籍对外空商业化及外空法的新发展作出深入的论述。《外空商业化和外空法的新发展》正是针对外空法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作出自己的论述,以期抛砖引玉,对外空法的发展起到的作用。
本书以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为背景,对风险预防原则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内容包括:风险预防原则的法律含义、风险预防原则适用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基础分析等等。
本书在阐述非政府组织发展进程的基础上,聚焦非政府组织之国际法规制,以现状、障碍、必要性、可行性、改进路径为关键点来展开,由现实至未来,由实然至应然,结构完整,条理清晰,逻辑严谨。
本书系统地介绍了国际民事诉讼以及国际商事仲裁所包含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外国人的诉讼地位、国际司法协助、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仲裁的承认和执行等问题,均有较为全面的介绍。 本书可供高等院校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作教材使用,亦可供自学者参考使用。
建立在传统文化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基础之上的中国和平崛起,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独特贡献。《国际法治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围绕该主旨展开了论述。本书分为全球视野下的社会转型与权利保障、经济全球化与私法变革的比较探析、外国法律教育、域外法规四个专题。前三个专题收录了俄罗斯学者《法律视角下的人工智能》、韩国学者《韩国文化产业法律制度的立法评估及其修改建议》、日本学者《日本同性伴侣制度现状及其未来发展之趋势》等多语种有价值的文章。第四专题中收录了《秘鲁性骚扰防治法》《意大利同性民事结合法和同居规范》等法律。
本书主要就《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理论和司法实践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了《纽约公约》与商事仲裁的未来发展前景。本书对于借鉴国际惯例,根据我国实际,修改完善我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制度,解决中国商事仲裁的种种司法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法官、仲裁员、律师、高校研究人员等均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国际法本体论(第二版)》内容简介:国际法本体是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抽象存在,由国际法的概念、性质、分类、效力依据、渊源、运作模式等最为本质的抽象范畴构成。国际法本体论是研究国际法本体的理论,是国际法哲学的最基本组成部分。在本体论的语境下,可将关于国际法本体的研究,归结为问题,即“国际法是什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架构如何”以及“国际法如何作用于国际关系”。《国际法本体论(第二版)》在第1章扼要地界定国际法的本体、描述格老秀斯时代以来国际关系演变与国际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国际法面临的挑战与研究视角之后,第2至第4章的探讨,重点围绕这问题展开。
《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旨在全面反映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并展示本土性的被害人调查经验。 《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与实践》共分九章,具体内容可分别板块:(1)犯罪被害人调查理论,包括“犯罪被害人调查的历史沿革与价值”、“犯罪被害人调查的一般方法”和“罪行分类与犯罪被害人调查”;(2)犯罪被害人调查技术,包括“犯罪被害人调查中的问卷设计”与“犯罪被害人调查中的访谈技术”;(3)犯罪被害人调查实践与分析,包括“美国的犯罪被害人调查”、“其他国家的犯罪被害人调查”、“国际犯罪被害人调查”与“中国本土性犯罪被害人调查报告”内容。
国际海洋法的历史可溯源到公元2世纪古罗马制定的陆地与周围海域之间关系的法令,然而直到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联合国建立将近1700年,国际海洋法仍停留在习惯国际法发展阶段,从领海、毗连区和渔区的建立都没有成文的国际法作为依据。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国家实践包括大陆架和200海里海洋区的建立、促使联合国于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建立国际法委员会,确定国际海洋法作为先处理的项目。 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58年召开,根据国际法委员会草拟的领海与毗连区、公海、渔业和大陆架条款草案,通过了国际海洋法的四公约。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于1960年召开,但未达成任何协议。 十一期会议,终于在第十一期会议上(1982年4月3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一次由所有主
本书为“21世纪法学文库”之一。航空法是本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现在,航空不仅在各国国防上占有重要位置,而且成为国际交往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运输方式,因而在各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书从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1944年芝加哥公约、国际航空运输管理的双边体制、不定期航班与包机、国际航空费体制、华沙公约及其修订文件、华沙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其责任制度、客货运责任规则、其他方面的赔偿责任、对飞机的权利、航空刑法等方面进行论述,为你着重表现了作为一门新的独立学科的存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