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编著者六典。《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内容提要:本书分四部分,部分:法史奇闻笑古今。发掘法律史上鲜为人知的奇闻趣事,对读者有所启迪。第二部分:千秋法治谁。讲述法律史上传奇人物故事,读之令人扼腕,一唱三叹。使读者在获取历史知识的同时,或悲天悯人,或感慨奠名。第三部分:叱咤风云法天下。介绍法律史上的实践者的所作所为,使人们在轻松阅读中掌握历史。第四部分:法海溯源踏浪行。刨根问底,生动揭示一些律法的来龙去脉与鲜为人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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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纪,西方传教士的接踵而至为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奠定了基础。 然而,直至清初,他们才开始把西方法律、法学带到中国。当中国传统法制遭遇西方文明,中国近代法制又有怎样的发展呢?《法制史话》从清初国际法的传人开始,到中西法律的磨合,再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建设与发展,以丰富的史料,向读者详细介绍了西方法学的引入对中国法制传统的影响,以及中国近现代法制的发展历程。 《法制史话》的作者是李力。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26n
本书回顾了自殷周至清末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的全过程,阐述了中国法律近代化变革以来中国法律思想的巨变等各方面的内容。
《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编著者六典。《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内容提要:本书分四部分,部分:法史奇闻笑古今。发掘法律史上鲜为人知的奇闻趣事,对读者有所启迪。第二部分:千秋法治谁。讲述法律史上传奇人物故事,读之令人扼腕,一唱三叹。使读者在获取历史知识的同时,或悲天悯人,或感慨奠名。第三部分:叱咤风云法天下。介绍法律史上的实践者的所作所为,使人们在轻松阅读中掌握历史。第四部分:法海溯源踏浪行。刨根问底,生动揭示一些律法的来龙去脉与鲜为人知的故事。
这本《中国法制史(第2版)》由马志冰主编,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组织编写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公法系列教材之一,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制订颁布的基本教学文件《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之《中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本书包括了高歌前行:新中国法学教育的个、曲折前行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师生与政治运动、特殊年代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沉寂后的新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重建、铅墨春秋: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
本教材共分导论、五编,全面系统的阐述了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近现代和当代西方法律思想,揭示了西方法律思想发展规律,重点评述了思想家的法律思想及其著作。对当代西方法学思潮发展趋势,特别是对新自然法学、新分析法学、社会学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新自然主义法学六强法学派进行了深入阐述。
本书是一部研究西方法律思想的基础理论著作。 全书通过探讨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爱比克泰德等众多思想大师的法哲学思考。阐释了西方法律思想产生、发展及其演变的历史,折射出西方人艰难探索法治真谛、寻找法治之路的求真求善的心路历程和精神发展过程。 法律的生命根源于生活与实践的需要,本书特别注意考察法学与哲学的关系、学术思想与个人社会阅历以及文化背景的联系。从而更为立体、真实地展现了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本书线索清晰。内容简明,文字通俗。可读性强。既可作为法律院系的教学参考用书,也可供相关领域研究者以及大众阅读。
本书从实际生活出发,运用人类学素描的手法,给我们勾画了一幅18、19世纪中国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法律生活的图景,展示了苗族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的基本构成,揭示了构成法律秩序的要素以及各要素之间彼此配合、互相促进的生动的良性互动机制,使读者切实感受到苗族人的经验与智慧、创造与伟大。
本书,是李均明先生在长期从事简牍整理的过程中,对涉及法制史的资料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在传世古籍中,有关秦汉法制史的资料不甚多。然而近数十年来,在出土简牍中却涌现出了大量秦汉至三国时期的律令条款及司法文书、司法书证等,颇为清晰地展现了中华法系的早期面貌,十分珍贵,引起了外学者的广泛注目。由于作者有深厚的简牍学功底,能深刻理解简文的内容,又能结合法学理论之,故能展开宽阔的视角,得出崭新的观点。本书较多地涉及秦汉时期的刑法、诉讼法,亦涉及民事关系、行政关系以及物权关系。其中,对相关简牍史料的释牍、分类、编联尤其细致入微。因此,此书不仅对法学史之读者有参考价值,对从事简牍整理与研究者亦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