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解决过程:ADR与形成决定的主要形式(第2版)》引用并分析了大量关于纠纷解决过程和与民事司法有关的研究材料,而不是局限于替代性纠纷解决的产生。在这些精挑细选的文献的帮助下,《纠纷解决过程:ADR与形成决定的主要形式(第2版)》提出了一个处理民事纠纷的宏大的比较性视角,重点关注协商和调解的中心过程。《纠纷解决过程:ADR与形成决定的主要形式(第2版)》可供法学院学生作为教材使用,同时对于关心纠纷和其解决机制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以及关注各种纠纷解决新方法的人士也有帮助。《纠纷解决过程:ADR与形成决定的主要形式(第2版)》的两名作者西蒙·罗伯茨和彭文浩都是英国的法学家。
虽然客观地讲,为学生的著作作序似乎成了一种“义务”,但主观上,作为曾经的老师也愿意为他们的著作作序,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剪彩”。以下议论是为本书之序。谈到法学理论和体系的创建,坦率地讲我们还没有多少自信,如同我们的汽车制造一样。在法治初建阶段,我们还不大可能有自己的理论及体系,现有的理论和体系基本源于域外。其他法律是如此,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具体到判决理论也是如此。关于判决效力的认识,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主要援用的是苏联的理论。由于苏联的理论本身就存在许多瑕疵,因而解释力十分有限。在改革开放之后,外国法的理论被引入学术界,基于语言的共同性和法系的接近性,大陆内地的民事诉讼法学者主要是从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直接或间接地引进了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理论,其中也包括了判决效力的理论,并
该书的出版意味着高桥教授最终完成了自己对日本民事诉讼法宏大体系的理论勾画和阐述,应当说《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上、下)》是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之大成,也是他民诉理论研究的。本书能够在中国翻译出版,则能向中国学人完整地展示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的全貌,亦能更全面地了解日本民事诉讼理论发展动态和学术论争。不仅有助于解答当下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争议中存在的某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对于胎动中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亦有理论上的参考意义。
《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记录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多编。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也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好文化遗产,挖掘、阐释它们的内涵,研究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责任。2007年5月在北京召开“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基于此,出版了这部中文版的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这有利于国际合作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普及。
《民事之诉合并研究》对民事之诉合并的理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析,对审判实务中运用民事之诉合并存在的问题也做了比较深入的剖析和探讨,并结合民事之诉合并的原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于研究民事之诉合并问题以及司法审判实践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民事之诉合并研究》主要内容涉及:民事之诉合并的基本原理;诉的客观合并,包括诉的单纯合并、诉的客观预备合并、诉的竞合和合并以及诉的选择合并;诉的主观合并,包括诉的主观预备合并、固有必要共同诉讼、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及普通共同诉讼;自愿反诉和强制反诉;本诉与共同被告之间诉的合并—交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