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研究》通过对内幕交易犯罪主体问题、行为客体问题、犯罪行为模式问题、情节严重认定问题地研究,与域外一些国家的立法规定、司法认定标准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试图对证券内幕交易客观构成要素若干问题进行细致地阐述,并对其各个要件要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之建议。
本书讲述了:在我国,股东资格认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操作性很复杂的难题。然而,在国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股东资格认定根本不是个问题。这是为什么?或许这与我国公司立法不健全和投资者的股东意识薄弱等众多实际情况有密切关系,但这也与我国公司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落后有关。深入研究公司法的基本原理,理性分析股东资格问题,完善立法,正确实施公司法规范,是解决股东资格问题的正当路径。 本书努力以法学原理分析股东资格的一系列问题,对股东和股东资格的基本概念、股东资格的边界、股东资格的取得、变化和灭失等问题,努力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并形成了自己的观点。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是一个复杂且长远的系统性工程,要运用系统观、全局观、协调观思维,统筹优化被称为商事纠纷解决 三驾马车 的诉讼、仲裁和调解制度。建立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既需要充分发挥诉讼、仲裁和调解制度的独立优势以增强市场主体商事纠纷化解的获得感与法治体验感,也需要构建和优化集诉讼、仲裁和调解为一体的 一站式 商事纠纷解决平台来服务共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法治化生动实践。
本书从系统性和重点性的角度选取4~6个比较对象即重点专题进行分析。专题的选取以点面结合为原则,将学生需要掌握的重点内容作为首要因素,同时考虑到主题之间的关联性,整合起来可以尽量覆盖每一编主题下的核心理论问题。限于篇幅,加之知识产权法和票据法的内容相对独立,故再版中未再纳入。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有相关 留学背景的教师共同完成再版写作的想法,借力于他们在各自专业领域的深厚功力,希望在相关专题的选取及域外前沿理论成果、案例分享等方面能以较为理想的状态呈现。
本教材在体例上共设11章,其中前三章是对商法学基础理论的介绍,包括商法的一般原理、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三部分内容。这三部分内容对商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具体包括: 章“商法的一般原理”介绍了商法的基础概念、原则、产生、渊源、体系等内容;第二章“商事主体”,不仅概述了商事主体的有关概念,还集中介绍了与商事主体有关的制度,如商号、商事账簿与审计、商事登记;第三章“商事行为”阐释了营业、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事运输的具体内容。教材的后八章是具体的商事部门法内容,包括公司法、非公司企业法、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保险法、证券法、期货交易法、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破产法。这样的体例安排可以使学生较为系统地把握商法学的理论知识,初步构建体系化的商法知识结构,因而具有科学性。
《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第6卷)》中文章紧扣时代脉搏,思想新颖,视角独特,论证严谨,选题内容体现了学界对前沿问题的敏锐思考,在具体制度构建上的也不乏极具价值的创见。第六卷共收录17篇文章,其中既有对适法性要件、地役权制度、不动产登记,股份形式、政府救市等问题的理论分析;又有关于回购交易,*保护等问题的实证研究,更有关于表决权信托、法院调解、人民陪审等制度和实务上的探讨,实为学界众多同仁 磨砺思想、耕耘学术 的佳作。
慈善信托是人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种新型途径和方式,通俗地说,慈善信托就是人们用信托的方式去做好事。我国发展慈善信托,有利于促进第三次分配,助力共同富裕。对此,我国《慈善法》第五章专章对慈善信托作出了规范,但该章八条规定,要全面、准确地理解慈善信托,还需要结合我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方便大家准确把握慈善信托,本书系统疏理了《信托法》《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全面、综合地介绍了以下内容:一是我国公益信托的概念与特征、慈善信托的定义及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二是慈善信托目的与种类,三是慈善信托的设立、变更、终止与备案,四是慈善信托财产,五是慈善信托当事人,六是慈善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七是慈善支出与慈善项目实施,八是慈善信托的监管与信息公开,九是慈善信托的促进措施,十是慈善信托与共同富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完善了课程的内容体系。《商法新编》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的组成部分,在课程体系上需要与其他教材,尤其是《经济法》教材进行衔接与统一。基于这一考虑,在课程内容体系上作了如下修改:(1)将《商法新编》的课程内容体系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丰富总论部分内容,调整分论部分内容。(2)总论部分增加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和商事纠纷的解决三章内容,完善《商法新编》总论部分的内容体系。(3)分论部分删除银行法和外汇管理法两章的内容,同时增加企业法的内容,主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基本法律制度。2.调整了教材的编写体例。主要是调整两个模块:(1)删除教材中的“知识链接”。这部分内容针对性不强,信息量也有限,删除后,必要的知识点可以由授课老师补充或者
《中日民商法研究》是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编辑的系列论文集,旨在为中日民商法学界、法律实务界之间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是一个松散型的学术组织,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私法中心的外围学术团体。研究会的宗旨是:广泛地联络中日两国法学、法实务界人士,通过对中日民商法领域的法学、立法及审判实践中各种问题的比较研究,促进中国两国民商法学界的学术交流。以期及时准确地向国内介绍日本民商法学和法实务问题研究的*成果,进而为今天中国的民法典制定和日本正在展开的民法修改做出应有的基础。 《中日民商法研究》的主要特色之一在于每卷都将这些讨论的内容原原本本地记录在册,这些讨论有些比学者提交的论文更能启发人们思考和研究问题的意识,而且在一些大家的发言中还能汲取到难以在研究论文中得到
本书是适用于高等教育法学本科商法总论课程的教科书,为华东政法大学校级本科规划教材。书中内容涉及商法的概念与特征、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的地位与渊源、商法的历史发展、商法的基本原则、商事主体制度、商事行为制度、商事登记制度、商号制度、商事账簿制度等,既吸收了近年来商法学界 的理论研究成果,又能立足于中国的商事立法及司法实践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行之后,如何紧密结合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就民商事立法中的实质商法规范展开分析和解读,一直学界的思考方向。本书正是反映了华政经济法学院老师们在这方面的研究心得与体会,以能让我国商法总论在此如火如荼的民法典时代,在法学和法律中进一步夯实其理论基础,获得应有的地位。
《民商法论丛》宗旨:从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判例学说,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法律问题,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现代化和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我国民商法理论水准,培养民商法理论人才。